1.一种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记录仪主机、安装底座和外壳,所述安装底座上开设有用于由前侧套设于车辆的后视镜底座外的底座凹槽,所述外壳上开设有用于由后侧套设于所述后视镜底座外的外壳凹槽,所述记录仪主机与所述安装底座可拆卸固定连接,所述外壳与所述记录仪主机可拆卸的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底座与所述记录仪主机卡接,所述记录仪主机与所述安装底座卡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仪主机后端的两侧边缘设置有向外侧凸出的凸边,所述外壳的内壁上对应开设有与所述凸边卡接的卡接槽,且所述记录仪主机的表面与所述外壳的表面平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底座上开设有导向槽,所述记录仪主机上设置有与所述导向槽配合的导向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仪主机的顶面上设置有底座容腔,所述安装底座能够置于所述底座容腔内。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底座的顶面设置有用于与所述车辆吸附的吸附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凹槽卡设于所述后视镜底座外。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仪主机包括与所述安装底座连接的固定部和与所述固定部转动连接的摄像头部。
9.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行车记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