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点火开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019933阅读:315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点火开关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点火开关,包括锁壳及设置在锁壳内的锁芯,传动杆、传动杆与锁芯之间设置有复位压簧;所述锁芯上设置有档位轨迹槽,档位轨迹槽对应ACC档位处一侧为台阶结构,另一侧为平滑斜面;还设置有与档位轨迹槽相适配的限位杆,限位杆与锁壳之间设置有定位销,定位销上设置有将限位杆的端部压在锁芯档位轨迹槽上的扭簧。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能够避免在行车过程中驾驶员的误操作使锁芯直接从ACC档转到LOCK档,提高行车安全。可广泛应用于点火开关领域。
【专利说明】一种汽车点火开关
【技术领域】
[0001]本专利涉及一种开关结构,尤其涉及一种汽车点火开关。
【背景技术】
[0002]通常,汽车点火开关档位一般包括LOCK、ACC、ON以及START。若汽车点火开关从ACC档回转到LOCK档时可直接回转,在回转到LOCK档前缺少保护,则容易误操作拔出钥匙后引起方向盘锁死,影响行车安全。基于操作安全与操作便利性考虑,应从ACC回转到LOCK时增设锁止保护,避免误操作转动锁芯而导致行车安全。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汽车点火开关,解决汽车点火开关容易误拔导致方向盘锁死的问题,影响行车安全。
[0004]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汽车点火开关,包括锁壳及设置在锁壳内的锁芯,传动杆、传动杆与锁芯之间设置有复位压簧;所述锁芯上设置有档位轨迹槽,档位轨迹槽对应ACC档位处一侧为台阶结构,另一侧为平滑斜面;还设置有与档位轨迹槽相适配的限位杆,限位杆与锁壳之间设置有定位销,定位销上设置有将限位杆的端部压在锁芯档位轨迹槽上的扭簧。
[0005]进一步的,所述限位杆与档位轨迹槽配合的端部为L型结构。
[0006]为防止锁芯在ON以及START向内运动,所述锁芯上与ON以及START对应位置处还设置有限制锁芯轴向移动的凹槽。
[000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在ACC档与LOCK档间的锁芯上设置档位轨迹槽,使得锁芯从ACC档转到LOCK档时,需要沿轴向压锁芯,才能回到LOCK档,防止驾驶员操作失误直接从ACC档转到LOCK档,导致方向盘锁死,造成行车事故。所述L型结构,使得限位杆与档位轨迹槽配合更加方便顺畅。所述凹槽避免锁芯在其他档位能够沿轴向运动,使得档位变化不清晰,影响驾驶员的操作准确性。
[0008]下面将结合实例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爆炸视图。
[0010]图2为ACC档位下限位杆与档位轨迹槽的配合位置示意图。
[0011]图3为锁芯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实施例:如图1至3所不,一种汽车点火开关,包括锁壳9及设置在锁壳9内的锁芯5,传动杆2、传动杆2与锁芯5之间设置有复位压簧3 ;所述锁芯5上设置有档位轨迹槽51,档位轨迹槽51对应ACC档位处一侧为台阶结构,另一侧为平滑斜面;还设置有与档位轨迹槽51相适配的限位杆8,限位杆8与锁壳9之间设置有定位销11,定位销11上设置有将限位杆8的端部压在锁芯5档位轨迹槽51上的扭簧10。所述限位杆8与档位轨迹槽51配合的端部为L型结构。所述锁芯5上与ON以及START对应位置处还设置有限制锁芯5轴向移动的凹槽4。
[0013]当锁芯从ACC档向LOCK档转动时,由于档位轨迹槽上台阶结构的作用,使得锁芯不能直接转向LOCK档,必须沿轴向将锁芯往锁壳内压,使限位杆沿着轨迹凹槽上方的斜面越过台阶结构,旋转使限位杆落入LOCK档的槽内。当锁芯从ACC档向ON档运动时,由于轨迹凹槽在该处的轨迹为平滑斜面,使限位杆可以直接从轨迹凹槽旋转入ON以及START对应的凹槽。因此,可以直接从ACC档转向ON档,不需要下压锁芯。
【权利要求】
1.一种汽车点火开关,包括锁壳(9)及设置在锁壳(9)内的锁芯(5),传动杆(2)、传动杆(2)与锁芯(5)之间设置有复位压簧(3);其特征在于:所述锁芯(5)上设置有档位轨迹槽(51),档位轨迹槽(51)对应ACC档位处一侧为台阶结构,另一侧为平滑斜面;还设置有与档位轨迹槽(51)相适配的限位杆(8),限位杆(8)与锁壳(9)之间设置有定位销(11),定位销(11)上设置有将限位杆(8)的端部压在锁芯(5)档位轨迹槽(51)上的扭簧(1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点火开关,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杆(8)与档位轨迹槽(51)配合的端部为L型结构。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车点火开关,其特征在于:所述锁芯(5)上与ON以及START对应位置处还设置有限制锁芯(5)轴向移动的凹槽(4)。
【文档编号】H01H27/06GK203415475SQ201320460963
【公开日】2014年1月29日 申请日期:2013年7月30日 优先权日:2013年7月30日
【发明者】汪春华, 李东兵, 凌德民, 汪和军 申请人:黄山奥特斯电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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