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机发光显示面板、装置及其制作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92547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多个发光单元;

所述发光单元包括依次叠层设置的阳极、第一辅助功能层、发光层和阴极;

其中,不同所述发光单元的所述第一辅助功能层、所述阳极以及所述发光层均分立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辅助功能层包括空穴传输层和电子阻挡层中的至少一个。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辅助功能层的材料为P型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单元包括发光颜色为红色的发光单元、发光颜色为绿色的发光单元以及发光颜色为蓝色的发光单元。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层包括至少一种主体材料和至少一种客体掺杂材料。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层包括两种主体材料,分别为P型材料和N型材料。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颜色为红色的发光单元对应的所述第一辅助功能层的厚度为大于等于小于等于

所述发光颜色为绿色的发光单元对应的所述第一辅助功能层的厚度为大于等于小于等于

所述发光颜色为蓝色的发光单元对应的所述第一辅助功能层的厚度为大于等于小于等于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同一所述发光单元的所述发光层和所述第一辅助功能层利用同一掩膜版蒸镀形成。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发光显示面板还包括第二辅助功能层;

所述第二辅助功能层位于所述阳极与所述第一辅助功能层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辅助功能层包括空穴注入层;

所述空穴注入层的厚度为大于等于小于等于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辅助功能层还包括缓冲层,所述缓冲层位于所述空穴注入层与所述阳极之间。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层包括至少一种主体材料和至少一种客体掺杂材料。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层的主体材料与所述空穴注入层的主体材料相同,所述缓冲层的客体掺杂材料包括P型材料。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层中所述P型材料和所述主体材料的体积百分比大于等于0.5%,小于等于10%。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层的厚度为大于等于小于等于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发光显示面板还包括第三辅助功能层;

所述第三辅助功能层位于所述发光层和所述阴极之间;

所述第三辅助功能层包括空穴阻挡层和第一电子传输层中的至少一个。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不同所述发光单元的所述第三辅助功能层分立设置;

同一所述发光单元的所述发光层、所述第一辅助功能层和所述第三辅助功能层利用同一掩膜版蒸镀形成。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辅助功能层的材料包括N型材料。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辅助功能层的厚度为

20.一种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19任一项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21.一种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提供基板;

在所述基板上形成多个发光单元,所述发光单元包括依次叠层设置的阳极、第一辅助功能层、发光层和阴极,其中,不同所述发光单元的所述第一辅助功能层、所述阳极以及所述发光层均分立设置。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同一所述发光单元的所述第一辅助功能层以及所述发光层利用同一掩膜版蒸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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