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线端头遮蔽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19514阅读:241来源:国知局
导线端头遮蔽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器材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导线端头遮蔽装置。



背景技术:

在电力维修作业过程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满足人们的正常用电需求,需要进行带电作业,从而不影响人们用电的情况下,保证电力维修的正常进行。

而在10kV架空配电线路维修或维护过程中,由于10kV架空配电线路存在环境复杂、设备多,相间、相对地距离近等各种问题,在带电作业过程中,需要用绝缘遮蔽用具对作业范围内的带电体、接地体进行绝缘遮蔽,方可保证作业的安全开展。

目前,在带电作业过程中,断开导线后对导线端头一般采用绝缘毯包裹的方式进行绝缘遮蔽,因导线端头容易形成尖锐部分,很容易发生导线划破绝缘毯导致绝缘毯报废的现象。同时,导线直径小且外皮光滑,绝缘毯在包裹过程中如果绑扎不结实会发生绝缘毯滑脱的现象,容易发生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导线端头遮蔽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采用绝缘毯对导线端头进行绝缘遮蔽时,绝缘毯容易被划破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导线端头遮蔽装置,包括:筒体;端板,设置在筒体的第一端的开口上,用于将筒体的第一端的开口封堵;其中,筒体的第二端的开口用于使导线穿过以使筒体套设在导线的端部。

进一步地,筒体为圆筒形,端板为与筒体形状匹配的圆形板。

进一步地,导线端头遮蔽装置采用橡胶、聚酯、环氧树脂三种材料其中之一制成。

进一步地,筒体的内径为18mm至40mm。

进一步地,筒体的内径为35mm。

进一步地,筒体的筒壁的厚度为3mm至8mm。

进一步地,筒体的筒壁的厚度为5mm。

进一步地,筒体的长度为250mm至300mm。

进一步地,筒体的长度为275mm。

进一步地,导线端头遮蔽装置还包括:防滑圈,绕筒体的周向设置在筒体的内壁上。

进一步地,导线端头遮蔽装置还包括:防脱落部件,绕筒体的周向设置在筒体的内壁上,用于与导线的外壁卡紧,以将筒体固定在导线的端部。

进一步地,防脱落部件包括:多个压紧片,多个压紧片沿筒体的周向相间隔地设置,多个压紧片之间形成用于压紧导线的压紧空间。

应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导线端头遮蔽装置,包括:筒体和端板,端板设置在筒体的第一端的开口上,用于将筒体的第一端的开口封堵;其中,筒体的第二端的开口用于使导线穿过以使筒体套设在导线的端部。从而在带电电力维修作业过程中,将该遮蔽装置套设在导线上,能够避免导线上的尖锐部分将遮蔽装置划破而引起安全事故,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采用绝缘毯对导线端头进行绝缘遮蔽时,绝缘毯容易被划破的问题。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可选的一种导线端头遮蔽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以及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可选的一种导线端头遮蔽装置的防脱落部件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上述附图包括以下附图标记:

10、筒体;20、端板;30、导线;40、防滑圈;50、防脱落部件;51、压紧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以下对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实际上仅仅是说明性的,决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导线端头遮蔽装置,如图1所示,包括:筒体10和端板20;端板20设置在筒体10的第一端的开口上,用于将筒体10的第一端的开口封堵;其中,筒体10的第二端的开口用于使导线30穿过以使筒体10套设在导线30的端部。

应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导线端头遮蔽装置,包括:筒体10和端板20,端板20设置在筒体10的第一端的开口上,用于将筒体10的第一端的开口封堵;其中,筒体10的第二端的开口用于使导线30穿过以使筒体10套设在导线30的端部。从而在带电电力维修作业过程中,将该遮蔽装置套设在导线30上,能够避免导线30上的尖锐部分将遮蔽装置划破而引起安全事故,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采用绝缘毯对导线端头进行绝缘遮蔽时,绝缘毯容易被划破的问题。

为了与导线的外形相适应,进一步地,筒体10为圆筒形,端板20为与筒体10形状匹配的圆形,且端板20的直径与筒体10的外径的相匹配,从而将筒体10的第一端开口封堵,在导线30进入筒体10内部后将导线30的端部的遮挡住。

筒体10和端板20在生产制造时一体成型,可选地,导线端头遮蔽装置采用橡胶、聚酯、环氧树脂三种材料其中之一制成。根据材料的耐压水平、密度、加工难度及成本多方面进行评估,优选地,本实施例的导线端头遮蔽装置采用聚酯材料制成。

10kV配电线路导线截面常用选择为70、185mm2,而作业过程中遇到的柱上负荷开关引线截面最大为240mm2。根据计算得出的导线30的外径,为了便于导线30插入筒体10,可选地筒体10的内径为18mm至40mm,优选地,根据使用要求以及生产成本综合考虑,筒体10的内径为35mm。

根据GB/T 18037-2008《带电作业工具基本技术要求与设计导则》,导则中规定设计中起控制作用的内部过电压水平在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下时为44kV。而聚酯材料的击穿强度为15kV/mm,据此可以计算得到筒体10的筒壁和端板20的厚度。可选地,筒体10的筒壁和端板20的厚度为3mm至8mm。考虑到材料的机械性能与使用中的磨损以及成本方面的要求,优选地,筒体10的筒壁和端板20的厚度为5mm。

为了保证作业安全,规程规定遮蔽装置的爬距最少为150mm。考虑到在作业过程中导线30的端头可能有100mm的绝缘皮已经剥除,故确定筒体10的长度为250mm至300mm,优选地,筒体10的长度为275mm。

在筒体10套设在导线30上后,为了避免筒体10的内壁与导线30的外壁之间相互滑动,进一步地,导线端头遮蔽装置还包括:防滑圈40,防滑圈40绕筒体10的周向设置在筒体10的内壁上。防滑圈40能够与导线30的外皮之间产生较大的摩擦力,从而避免筒体10相对于导线30滑动。

为了避免在电力维修过程中,导线端头遮蔽装置从导线30上脱落而造成安全事故,进一步地,如图1和图2所示,导线端头遮蔽装置还包括:防脱落部件50,防脱落部件50绕筒体10的周向设置在筒体10的内壁上。具体地,绕防脱落部件50的周向设置有多个压紧片,各个压紧片51沿筒体10的周向相间隔地设置,多个压紧片51之间形成用于压紧导线30的压紧空间。各个压紧片51均具有弹性,且能够与导线30的外壁产生较大的摩擦力,导线30穿入筒体10内后,各个压紧片51的前端在其弹力的作用下压紧在导线30的外皮上,能够有效防止筒体10相对于导线30滑动,从而避免导线端头遮蔽装置从导线30上脱落。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除非另外具体说明,否则在这些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和步骤的相对布置、数字表达式和数值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同时,应当明白,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所示出的各个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实际的比例关系绘制的。对于相关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技术、方法和设备可能不作详细讨论,但在适当情况下,所述技术、方法和设备应当被视为授权说明书的一部分。在这里示出和讨论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体值应被解释为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为限制。因此,示例性实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方位词如“前、后、上、下、左、右”、“横向、竖向、垂直、水平”和“顶、底”等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通常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这些方位词并不指示和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方位词“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

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器件或特征与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器件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两种方位。该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使用“第一”、“第二”等词语来限定零部件,仅仅是为了便于对相应零部件进行区别,如没有另行声明,上述词语并没有特殊含义,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