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GIS隔离开关用手动隔离操作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16550阅读:189来源:国知局
一种GIS隔离开关用手动隔离操作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GIS隔离开关用手动隔离操作机构,特别涉及高压组合电器现场耐压时为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的隔离断口分开提供手动隔离操作机构。



背景技术:

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对高压电力设备的需求越来越大。SF6高压组合电器因其占地面积小、维护操作方便、供电安全可靠等优点,在国内外电力建设中应用广泛。其保护设备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是高压组合电器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压互感器在GIS中是实现电压量的测量与异常电压保护功能的元件,避雷器主要作用是保护GIS电气设备绝缘免受雷电和部分操作过电压损害。GB7674-2008中关于主回路的绝缘试验的条款要求:“高压组合电器回路的绝缘试验对GIS非常重要,为了消除可能在未来导致内部故障的潜在原因,应检查绝缘的完好性”,但是,“由于某些元件具有较高的充电电流,或者对电压的限制,试验时,某些部件需要隔离,例如:电力变压器和某些电压互感器以及避雷器等”。国家电网、南网也要求在避雷器或电压互感器前增加隔离断口,方便现场试验。之前的做法就是将电压互感器或避雷器拆卸后进行试验。进行反复拆卸的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的绝缘子有可能会受到磕碰划伤。不仅会使绝缘子的密封、强度等性能受到影响,而且还会增加现场工作量。基于上述情况,现迫切需要在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设备上增加隔离断口,通过隔离断口的开合实现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的隔离与接通。而本发明就是基于这种思路设计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高压组合电器现场耐压时为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的隔离断口分开提供手动隔离操作机构,方便高压组合电器的耐压实施。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GIS隔离开关用手动隔离操作机构,包括弹簧,支架,支撑板,挡板,输出齿轮,齿轮支座,固定板,弹簧销,分闸指示牌,底板,大齿轮,摇杆,大齿轮支座,行程开关,合闸指示牌,密封胶垫,机构罩,弯板。输出齿轮与轴通过花键连接,轴固定于齿轮支座,齿轮支座通过螺钉固定于底板;大齿轮通过花键与轴连接,轴固定于大齿轮支座,大齿轮支座通过螺钉固定于底板,另外,大齿轮与输出齿轮通过齿进行啮合;在底板固定有分闸指示牌和合闸指示牌处各装有弹簧销,弹簧销外部有弹簧,弹簧销通过弹簧的压力放置于支架的孔中,支架则通过螺钉固定于底板上;另外,在底板固定有分闸指示牌及合闸指示牌处,分别装有行程开关,行程开关通过螺钉与固定板连接,固定板固定于底板上。进行分合闸操作时,首先将弹簧销拔出,释放挡板,然后操作摇杆,摇杆带动大齿轮,大齿轮通过齿啮合带动输出齿轮进行转动,输出齿轮则通过轴的转动带动隔离开关内部触头的运动,实现分合闸操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安全可靠,成本较低,可实现现场耐压时隔离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断口的作用,避免了现场反复拆卸绝缘子易导致漏气的影响,大大降低了现场工作量,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具体的的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专利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专利机构罩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弹簧,2支架,3支撑板,4挡板,5输出齿轮,6齿轮支座,7固定板,8弹簧销,9分闸指示牌,10底板,11大齿轮,12摇杆,13大齿轮支座,14行程开关,15合闸指示牌,16密封胶垫,17机构罩,18弯板。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1和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例。一种GIS隔离开关用手动隔离操作机构,包括弹簧1,支架2,支撑板3,挡板4,输出齿轮5,齿轮支座6,固定板7,弹簧销8,分闸指示牌9,底板10,大齿轮11,摇杆12,大齿轮支座13,行程开关14,合闸指示牌15,密封胶垫16,机构罩17,弯板18。输出齿轮5与轴通过花键连接,轴固定于齿轮支座6,齿轮支座6通过螺钉固定于底板10;大齿轮11通过花键与轴连接,轴固定于大齿轮支座13,大齿轮支座13通过螺钉固定于底板10,另外,大齿轮11与输出齿轮5通过齿进行啮合;在底板10固定有分闸指示牌9和合闸指示牌15处各装有弹簧销8,弹簧销8外部有弹簧1,弹簧销8通过弹簧1的压力放置于支架2的孔中,支架2则通过螺钉固定于底板10上;另外,在底板10固定有分闸指示牌9及合闸指示牌15处,分别装有行程开关14,行程开关14通过螺钉与固定板7连接,固定板7固定于底板10上。机构罩17与弯板18通过螺钉相连,为防雨在二者的压接面处,夹有密封胶垫16;弯板18通过螺钉与底板10连接。

进行分合闸操作时,首先拆除弯板18及机构罩17,然后将弹簧销8拔出,释放挡板4,进而操作摇杆12转动,摇杆12带动大齿轮11,大齿轮11通过齿啮合带动输出齿轮5进行转动,输出齿轮5则通过轴的转动带动隔离开关内部触头的运动,实现分合闸操作。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任何人应得知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做出的与本实用新型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方案,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本实用新型未详细描述的技术、形状、构造部分均为公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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