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系统包括:
电池壳体,所述电池壳体包括:
第一电池壳体构件;
第二电池壳体构件,其中所述第一电池壳体构件和第二电池壳体构件耦连在一起以形成所述电池壳体;
快速充电器系统,所述快速充电器系统包括:
所述电池壳体内的第一快速充电器接触器,其中所述第一快速充电器接触器耦连至正极端子;
所述电池壳体内的第二快速充电器接触器,其中所述第二快速充电器接触器耦连至负极端子;以及
快速充电器连接器,所述快速充电器连接器耦连至所述第一快速充电器接触器和所述第二快速充电器接触器,其中所述快速充电器连接器配置成将所述快速充电器系统耦连至高电压直流源以对至少一个电池单元充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系统包括第一电池接触器和第二电池接触器,其中所述第一电池接触器和第二电池接触器配置成控制流出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的电力潮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池壳体构件包括第一连接器壳体部分,且其中所述第一电池壳体构件和所述第一连接器壳体部分是单件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电池壳体构件包括第二连接器壳体部分,且其中所述第二电池壳体构件和所述第二连接器壳体部分是单件式。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池壳体构件和第二电池壳体构件在耦连在一起时形成连接器壳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器壳体部分通过凸缘耦连至所述第一电池壳体构件的剩余部分。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耦连至所述连接器壳体的降压变压器连接器,其中所述降压变压器连接器配置成耦连至降压变压器。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系统包括耦连至所述连接器壳体的第一逆变器连接器。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系统包括耦连至所述连接器壳体的第二逆变器连接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系统包括所述电池壳体内的所述电池单元。
11.一种电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包括:
电池系统,所述电池系统包括:
电池壳体,所述电池壳体包括:
第一电池壳体构件;
第二电池壳体构件,其中所述第一电池壳体构件和第二电池壳体构件耦连在一起以形成所述电池壳体;
快速充电器系统,所述快速充电器系统包括:
所述电池壳体内的第一快速充电器接触器,其中所述第一快速充电器接触器耦连至正极端子;
所述电池壳体内的第二快速充电器接触器,其中所述第二快速充电器接触器耦连至负极端子;以及
快速充电器连接器,所述快速充电器连接器耦连至所述第一快速充电器接触器和所述第二快速充电器接触器,其中所述快速充电器连接器配置成将所述快速充电器系统耦连至高电压直流源以对至少一个电池单元充电。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包括第一电池接触器和第二电池接触器,其中所述第一电池接触器和第二电池接触器配置成控制流出所述至少一个电池单元的电力潮流。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池壳体构件包括第一连接器壳体部分,且其中所述第一电池壳体构件和所述第一连接器壳体部分是单件式。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电池壳体构件包括第二连接器壳体部分,且其中所述第二电池壳体构件和所述第二连接器壳体部分是单件式。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电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池壳体构件和第二电池壳体构件在耦连在一起时形成连接器壳体。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器壳体部分通过凸缘耦连至所述第一电池壳体构件的剩余部分。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包括耦连至所述连接器壳体的降压变压器连接器,其中所述降压变压器连接器配置成耦连至降压变压器。
18.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包括耦连至所述连接器壳体的第一逆变器连接器。
19.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包括耦连至所述连接器壳体的第二逆变器连接器。
20.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包括所述电池壳体内的所述电池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