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结构稳固的磁吸连接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68997发布日期:2018-06-01 21:10阅读:713来源:国知局
一种结构稳固的磁吸连接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连接器产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计算机、家用电器、手机、数码设备等电子产品的充电接口、数据接口等接口连接器。



背景技术:

USB连接器等电源或数据接口在许多电子产品中都会用到,这类接口通常只有在方向和位置都正确的情况下才能插入,插反了就无法插入,如在灯光昏暗或者黑暗环境中、乘坐车内或乘坐轮船等颠簸环境中是很难快速准确地插好插头的,这样给用户带来不便,且容易在多次插接过程中导致连接器的磨损甚至损坏。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有人发明了磁铁自动对位和对接的磁吸连接器,其基本原理是通过在连接器的公端和母端分别设置磁铁,通过磁铁相吸来实现连接器的对接。然而,由于磁铁的吸力较大,且连接器中未设置专门的结构用来加固磁铁的安装,这样导致在使用一段时间后,磁铁容易发生松动甚至脱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更合理、专门针对磁铁做了加固设计、结构更稳固的磁吸连接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结构稳固的磁吸连接器,包括有连接头、电路板、后座、磁铁及导电端子,导电端子的前端穿过连接头伸出于连接头的外面,导电端子的后端与电路板连接,电路板与穿过后座的线缆连接,磁铁套设于连接头的前端,连接头、电路板及磁铁通过外壳与后座结合于一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一锁套,锁套的前端具有朝内侧伸出的锁扣,锁套将磁铁整体套在内部,而锁扣将磁铁扣住形成防止磁铁朝前脱落的结构,锁套固定于外壳内部。

进一步地,在锁套的后面设有套管,锁套的后部整体固定于该套管内,套管的后部与后座连接固定而将连接头的后部、电路板整体及磁铁的后部套在内部,这样使锁套达到更稳固的连接结构,且锁套形成该连接器的接地结构,即地线。

进一步地,所述锁扣设置于锁套的前端,且两边各设有一锁扣,两锁扣相对朝中间伸出,每一锁扣分别扣住磁铁前端的一边,这样形成两边对称扣住的结构,对磁铁的固定更为稳固。

进一步地,所述磁铁的前端面两边位置各设有一与所述锁扣相配的扣槽,扣槽朝内凹于磁铁的前端面,锁扣扣紧于该扣槽上形成对磁铁的固定结构,且锁扣的前端面与磁铁的前端面齐平,使锁扣不会影响连接器在对接时的可靠性。

进一步地,所述锁套采用塑胶材料制成,其锁扣朝中间伸出的部分不超过连接头前端用于容置导电端子的对接槽的两侧边缘,要达到既能扣住磁铁,又不会影响正常使用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连接器中设置一锁套,锁套的前端两边设置锁扣,由锁扣锁紧磁铁的前端两边,而锁套通过套管与后座连接固定,如此达到对磁铁的紧固结构,即使磁铁的磁力较大,也不容易将磁铁拉脱,对连接器起保护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拆除外壳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拆除套管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拆除锁套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连接头,2为电路板,3为后座,4为磁铁,5为锁套,6为套管,7为外壳,8为线缆,9为导电端子,10为锁扣,11为扣槽。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施例中,参照图1、图2、图3和图4,所述结构稳固的磁吸连接器,包括有连接头1、电路板2、后座3、磁铁4及导电端子9,导电端子9的前端穿过连接头1伸出于连接头1的外面,导电端子9的后端与电路板2连接,电路板2与穿过后座3的线缆8连接,磁铁4套设于连接头1的前端,连接头1、电路板2及磁铁4通过外壳7与后座3结合于一起;还包括有一锁套5,锁套5的前端具有朝内侧伸出的锁扣10,锁套5将磁铁4整体套在内部,而锁扣10将磁铁4扣住形成防止磁铁4朝前脱落的结构,锁套5固定于外壳7内部。

在锁套5的后面设有套管6,锁套5的后部整体固定于该套管6内,套管6的后部与后座3连接固定而将连接头1的后部、电路板2整体及磁铁4的后部套在内部,这样使锁套5达到更稳固的连接结构,且锁套5形成该连接器的接地结构,即地线。

所述锁扣10设置于锁套5的前端,且两边各设有一锁扣10,两锁扣10相对朝中间伸出,每一锁扣10分别扣住磁铁4前端的一边,这样形成两边对称扣住的结构,对磁铁4的固定更为稳固。

所述磁铁4的前端面两边位置各设有一与所述锁扣10相配的扣槽11,扣槽11朝内凹于磁铁4的前端面,锁扣10扣紧于该扣槽11上形成对磁铁4的固定结构,且锁扣10的前端面与磁铁4的前端面齐平,使锁扣10不会影响连接器在对接时的可靠性。

所述锁套5采用塑胶材料制成,其锁扣10朝中间伸出的部分不超过连接头1前端用于容置导电端子9的对接槽的两侧边缘,要达到既能扣住磁铁4,又不会影响正常使用的效果。

以上已将本实用新型做一详细说明,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而已,当不能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范围,即凡依本申请范围所作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涵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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