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谐振的射频连接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91535发布日期:2019-08-09 21:49阅读:344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谐振的射频连接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射频连接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谐振的射频连接器。



背景技术:

传统的射频连接器,通常装接在电缆或设备上,供传输线系统的电连接,以传输电磁波。在大功率径向合成器当中,需要将射频连接器与谐振器连接组合,其组装工艺要求较高,必须确保射频连接器和谐振器的相对位置尺寸非常精准,常规的连接方式是通过手工焊接,导致公差较大,当所需频率较高时无法形成谐振波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谐振的射频连接器,解决了射频连接器和谐振器的装配问题,具有较好的谐振效果。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带谐振的射频连接器,包括壳体、谐振组件和连接器,所述连接器包括第一连接器和第二连接器,所述谐振组件包括第一谐振柱以及多个分布于第一谐振柱外周的第二谐振柱;所述第一谐振柱连接所述第一连接器,所述第一谐振柱安装于壳体一侧的内壁,所述第一连接器安装于第一谐振柱所在壳体一侧的外壁;所述第二谐振柱连接所述第二连接器,所述第二谐振柱安装于壳体的与第一谐振柱相对一侧的内壁,所述第二连接器安装于第二谐振柱所在壳体一侧的外壁。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谐振柱对称分布于所述第一谐振柱的外周且第二谐振柱两两之间距离相等,任意一个所述第二谐振柱与第一谐振柱之间的距离相等。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谐振柱的数量为16个或8个。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谐振柱的直径大于第二谐振柱的直径。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谐振柱通过第一螺钉组件固定于所述壳体的外壁,所述第二谐振柱通过第二螺钉组件固定于所述壳体的外壁。

进一步的,所述壳体、第一谐振柱和第二谐振柱由金属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第二谐振柱在壳体内呈圆周分布,第二谐振柱产生的电磁波布满整个壳体内部,每个第二谐振柱产生的电磁波都可在壳体内部交集,壳体内部成为谐振腔体,第一谐振柱接收交集后的电磁波,形成谐振电磁波输出。本实用新型可一体加工,集合了射频连接器和谐振器的功能,应用于大功率径向合成器,具有较好的谐振效果、较高的频率适应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左视图;

图3是图1的右视图;

附图标记:1-壳体,2-第一谐振柱,3-第二谐振柱,4-第一连接器,5-第二连接器,6-第一螺钉组件,7-第二螺钉组件。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3,一种带谐振的射频连接器,包括壳体1、谐振组件和连接器,所述连接器包括第一连接器4和第二连接器5,所述谐振组件包括第一谐振柱2以及多个分布于第一谐振柱2外周的第二谐振柱3;所述第一谐振柱2连接所述第一连接器4,所述第一谐振柱2安装于壳体1一侧的内壁,所述第一连接器4安装于第一谐振柱2所在壳体1一侧的外壁;所述第二谐振柱3连接所述第二连接器5,所述第二谐振柱3安装于壳体1的与第一谐振柱2相对一侧的内壁,所述第二连接器5安装于第二谐振柱3所在壳体1一侧的外壁。所述第二谐振柱3对称分布于所述第一谐振柱2的外周且第二谐振柱3两两之间距离相等,任意一个所述第二谐振柱3与第一谐振柱2之间的距离相等。本实施例中,第二连接器5可用于连接信号输入端,第二谐振柱3呈圆周分布,第一谐振柱2设于第二谐振柱3组成的圆周的圆心位置,多个第二谐振柱3产生的电磁波布满整个壳体1内部并在圆心交集,壳体内部成为谐振腔体,电磁波在腔体中心达到最大的谐振强度,第一谐振柱2接收交集后的电磁波并通过第一连接器4输出谐振电磁波,实现多路信号的0°合成,即分成端信号与合成端信号的相位差为0°。需要说明的是,第一连接器4也可以连接信号输入端,第二连接器5连接输出端,这样可实现一路信号分为多路输出。

可选的,第一谐振柱2通过第一螺钉组件6固定于所述壳体1的外壁,所述第二谐振柱3通过第二螺钉组件7固定于所述壳体1的外壁。第一螺钉组件6和第二螺钉组件7优选为十字槽盘头弹垫组合件,以达到较佳的紧固效果。壳体1、第一谐振柱2和第二谐振柱3由金属制成,以形成较好的电磁波谐振效果。

本实用新型中的第二谐振柱3的数量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可以为16个、12个、8个或6个。壳体1的直径和厚度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的频率带宽来设定,本实施例中壳体1的直径为250毫米、厚度为30毫米。第一谐振柱2的直径大于第二谐振柱3的直径,以利于谐振电磁波的接收和传输。第二谐振柱3和第一谐振柱2的级数(谐振柱的不同直径段的数量)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增加一个级数可增加一定的耦合量,使频率带宽变大,但功率容量会有一定下降。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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