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蓄电池锥形端子充电铅套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140355阅读:338来源:国知局
一种蓄电池锥形端子充电铅套模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蓄电池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蓄电池锥形端子充电铅套模具。
【背景技术】
[0002]铅酸蓄电池是将正、负极板交错叠放排列在电池盒内,充入电池盒的电解液与正、负极板上的铅进行化学反应放电。蓄电池需要先充电储能,才能在使用时对外供电,目前蓄电池充电普遍采用充电夹连接端子,蓄电池的端子较为常见的有锥形和L形,其中锥形端子是圆锥形,充电夹夹在锥形端子外壁容易出现接触不良打火的情况,而且充电夹上有咬齿,容易在锥形端子外壁留下咬痕,影响美观。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蓄电池锥形端子充电铅套模具,可以制作锥形端子充电铅套,解决现有锥形端子蓄电池通过充电夹充电,导致容易接触不良打火,以及容易留下咬痕影响美观的问题。
[0004]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0005]—种蓄电池锥形端子充电铅套模具,包括底模和两块并排设置与底模上表面的上模,所述上模和底模之间设有两个充电铅套型腔,所述上模上表面还设有分别连通两个充电铅套型腔的浇注口和两个导线插孔,所述底模下方设有顶出板,所述顶出板上设有分别插入底模并延伸至充电铅套型腔下端的顶杆。
[0006]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是,所述两块上模一端分别通过轴转动连接于底模,另一端分别设有手柄。
[0007]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是,所述顶出板的上表面还连接有定位板,所述顶杆下端夹持在顶出板和定位板之间。
[0008]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是,所述定位板与底模之间还设有复位弹簧。
[0009]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是,所述上模上还设有分别连通两个充电铅套型腔的透气孔。
[0010]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在于:
[0011]—、将两个充电铅套和导线一体铸造成型,操作方便,连接牢固,不易脱落;
[0012]二、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使用方便、结实耐用。
【附图说明】
[0013]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4]图2为图1的A向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如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蓄电池锥形端子充电铅套模具,包括底模2和两块并排设置与底模2上表面的上模I,所述两块上模I 一端分别通过轴8转动连接于底模2,另一端分别设有手柄7,所述上模I和底模2之间设有两个充电铅套型腔,所述上模I上表面还设有分别连通两个充电铅套型腔的浇注口 6、两个导线插孔10和透气孔11,所述底模2下方设有顶出板3和定位板4,所述顶出板3和定位板4之间夹持有分别插入底模2并延伸至充电铅套型腔下端的顶杆5,所述定位板4与底模2之间还设有复位弹簧9。
[0016]铸造时,通过手柄7将两块上模I合并在一起,将铅液通过浇注口 6注入充电铅套型腔,再从导线插孔10将导线两端插入直到铅液固化,通过手柄7打开上模1,再通过顶出板3带动顶杆5将充电铅套从型腔中脱出,铸造完成。
【主权项】
1.一种蓄电池锥形端子充电铅套模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模(2)和两块并排设置与底模(2)上表面的上模(1),所述上模(I)和底模(2)之间设有两个充电铅套型腔,所述上模(I)上表面还设有分别连通两个充电铅套型腔的浇注口(6)和两个导线插孔(10),所述底模(2)下方设有顶出板(3),所述顶出板(3)上设有分别插入底模(2)并延伸至充电铅套型腔下端的顶杆(5)。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蓄电池锥形端子充电铅套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两块上模(I) 一端分别通过轴(8 )转动连接于底模(2 ),另一端分别设有手柄(7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蓄电池锥形端子充电铅套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顶出板(3 )的上表面还连接有定位板(4 ),所述顶杆(5 )下端夹持在顶出板(3 )和定位板(4 )之间。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蓄电池锥形端子充电铅套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板(4)与底模(2)之间还设有复位弹簧(9)。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蓄电池锥形端子充电铅套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模(I)上还设有分别连通两个充电铅套型腔的透气孔(11)。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蓄电池锥形端子充电铅套模具,包括底模和两块并排设置与底模上表面的上模,所述上模和底模之间设有两个充电铅套型腔,所述上模上表面还设有分别连通两个充电铅套型腔的浇注口和两根导线插孔,所述底模下方设有顶出板,所述顶出板上设有分别插入底模并延伸至充电铅套型腔下端的顶杆。本实用新型将两个充电铅套和导线一体铸造成型,操作方便,连接牢固,不易脱落。
【IPC分类】H01M10/44, H01M10/42
【公开号】CN204809352
【申请号】CN201520482950
【发明人】钱黎瑾, 杨云强, 王晓顺, 庄友芝, 杨正雷
【申请人】江苏快乐电源(涟水)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1月25日
【申请日】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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