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机床电机固定底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73677阅读:30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机床底座设计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机床电机固定底座。



背景技术:

目前企业所使用的机床,其动力来源基本上都是电机,绝大多数的机床电机都是直接固定在床身上,电机轴和输入轴之间的距离不能调整,当传送带发生松弛时,张紧麻烦,而传统的皮带张紧装置结构复杂,操作往往需要停机实现,影响机床的工作效率,因此设计一种电机轴和输入轴之间的距离调整方便,上底板的位置固定可靠,固定螺栓与下底板的位置固定可靠,上底板和下底板之间固定支撑可靠的机床电机固定底座非常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现有机床电机轴和输入轴之间的距离不能调整,传送带张紧麻烦的缺陷,设计了一种机床电机固定底座,电机轴和输入轴之间的距离调整方便。

本发明所要求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机床电机固定底座,包括床身、下底板、固定柱、输入轴,所述输入轴固定安装在所述床身上,所述下底板采用所述固定柱与所述床身固定在一起,还包括固定螺栓、上底板、螺母、电机轴,所述 下底板和所述上底板之间采用所述固定螺栓连接固定,电机固定在所述上底板的上表面,所述电机轴与所述输入轴之间通过皮带传动。

所述上底板钻有螺纹孔,所述固定螺栓的顶端旋入所述上底板。

所述固定螺栓在旋入所述上底板前,在其顶端先旋入螺母。

所述固定螺栓插入所述下底板的孔内,其头部上表面与下底板的底面接触,在所述固定螺栓的杆部还旋合有一个螺母,一直将该螺母旋合到其底面与所述下底板的上表面接触并压紧。

所述固定螺栓一共设置有四个,分别布置在所述上底板和所述下底板的四个角上。

由于采用了以上技术方案,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

采用床身、下底板、固定柱、固定螺栓、上底板、螺母相结合所设计的机床电机固定底座,上底板钻有螺纹孔,固定螺栓的顶端旋入上底板,可以使电机轴和输入轴之间的距离发生改变,能够方便地实现皮带的张紧,固定螺栓在旋入上底板前,在其顶端先旋入螺母,有利于上底板的位置的固定,固定螺栓插入下底板的孔内,其头部上表面与下底板的底面接触,在固定螺栓的杆部还旋合有一个螺母,一直将该螺母旋合到其底面与下底板的上表面接触并压紧,使得固定螺栓与下底板的位置固定可靠,固定螺栓一共设置有四个,分别布置在上底板和下底板的四个角上,上底板和下底板之间固定支撑可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前视示意图;

图中各组件和附图标记分别为:1、床身;2、固定柱;3、下底 板;4、固定螺栓;5、上底板;6、螺母;7、电机;8、电机轴;9、输入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一种机床电机固定底座,包括床身1、固定柱2、下底板3、固定螺栓4、上底板5、螺母6、电机7、电机轴8、输入轴9,输入轴9固定安装在床身1上,下底板3采用固定柱2与床身1固定在一起,下底板3和上底板5之间采用固定螺栓4连接固定,电机7固定柱上底板5的上表面,电机轴8与输入轴9之间通过皮带传动。

上底板5钻有螺纹孔,固定螺栓4的顶端旋入上底板5,固定螺栓4旋入上底板5的长度决定了上底板5和下底板3之间的距离,而上底板5和下底板3之间距离的改变使得电机轴8和输入轴9之间的距离相应地发生改变,实现了皮带的张紧。

固定螺栓4在旋入上底板前,在其顶端先旋入螺母6,当上底板5和下底板3的距离调整到合适大小后,将螺母6旋至与上底板5的下表面接触并压紧,有利于上底板5的位置的固定。

固定螺栓4插入下底板3的孔内,其头部上表面与下底板3的底面接触,在固定螺栓4的杆部还旋合有一个螺母6,一直将该螺母6旋合到其底面与下底板3的上表面接触并压紧,使得固定螺栓4与下底板3的位置固定可靠。

固定螺栓4一共设置有四个,分别布置在上底板5和下底板3的 四个角上,上底板5和下底板3之间固定支撑可靠。

本发明所公开的机床电机固定底座,上底板5钻有螺纹孔,固定螺栓4的顶端旋入上底板5,可以使电机轴8和输入轴9之间的距离发生改变,能够方便地实现皮带的张紧,固定螺栓4在旋入上底板前,在其顶端先旋入螺母6,有利于上底板5的位置的固定,固定螺栓4插入下底板3的孔内,其头部上表面与下底板3的底面接触,在固定螺栓4的杆部还旋合有一个螺母6,一直将该螺母6旋合到其底面与下底板3的上表面接触并压紧,使得固定螺栓4与下底板3的位置固定可靠,固定螺栓4一共设置有四个,分别布置在上底板5和下底板3的四个角上,上底板5和下底板3之间固定支撑可靠。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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