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机调节顶丝辅助进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84925发布日期:2019-09-29 17:28阅读:49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机调节顶丝辅助进给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机支撑物,具体是涉及一种电机调节顶丝辅助进给装置。



背景技术:

电机的顶丝在安装电机或更换电机皮带操作中起着重要作用,工作人员通常是使用顶丝、撬杠和大锤等工具完成操作,在操作完成后,部分调节顶丝还会作用于电机座的腿部,在电机工作时防止振动出现的移动。

目前经常使用的调节顶丝是一条简易的丝杠,通常操作中也是其端部直接作用于电机滑轨或电机底座的腿部,实际操作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作用点单一,特别是在移动电机时,往往出现电机轴角度发生倾斜,需要同时使用电机两侧的顶丝反复调节,因而存在耗时耗力,操作效率低的弊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技术缺陷,提供一种电机调节顶丝辅助进给装置,用以改善目前操作过程中顶丝作用点单一,电机轴角度易发生变化,操作时工作人员需要反复操作的状况,达到使得工作人员操作省时省力,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

技术方案:一种电机调节顶丝辅助进给装置,包括穿设于固定螺套的内部的顶丝,该固定螺套焊接在电机滑轨的上面,其特征是:它还包括一个三角形工作头和一个三角形辅助工作头,所述三角形工作头的一个侧面能够与所述三角形辅助工作头的一个侧面紧密贴合,所述三角形辅助工作头的一个侧面能够与电机底座的侧面紧密贴合;所述的三角形辅助工作头与一条滑杆固定连接,所述滑杆活动配合在所述电机滑轨的上面焊接的导向夹块的内部。

进一步地,所述三角形辅助工作头连接有挡板,在所述挡板与所述导向夹块之间的滑杆上套设压缩弹簧。

进一步地,所述导向夹块与电机轴具有倾角,该倾角可使得所述三角形辅助工作头的一个侧面与所述电机底座的侧面紧密配合。

进一步地,所述三角形工作头的一个侧面与所述三角形辅助工作头的一个侧面紧密贴合之后,所述三角形辅助工作头的另一个侧面与所述电机底座的侧面紧密贴合,所述三角形工作头与所述电机底座之间没有接触。

有益效果:该实用新型能够有效改善目前操作过程中顶丝作用点单一,电机轴角度易发生变化的状况,由三角形辅助工作头直接作用于电机底座的侧面,由点的接触转变为面的接触,在调节过程中能够保证电机轴角度不发生变化,能够有效提高操作效率。

附图说明

附图1是该实用新型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附图2是该实用新型的立面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电机滑轨;2、电机底座;3、三角形工作头;4、固定螺套;5、顶丝;6、滑杆;7、导向夹块;8、压缩弹簧;9、挡板;10、三角形辅助工作头。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1至附图2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但是该实用新型可以由权利要求所限定和覆盖的多种不同方式实施。

参照附图1至附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电机调节顶丝辅助进给装置,包括穿设于固定螺套4的内部的顶丝5,该固定螺套4焊接在电机滑轨1的上面,它还包括一个三角形工作头3和一个三角形辅助工作头10,所述三角形工作头3的一个侧面能够与所述三角形辅助工作头10的一个侧面紧密贴合,所述三角形辅助工作头10的一个侧面能够与电机底座2的侧面紧密贴合;所述的三角形辅助工作头10与一条滑杆6固定连接,所述滑杆6活动配合在所述电机滑轨1的上面焊接的导向夹块7的内部,所述三角形辅助工作头10连接有挡板9,在所述挡板9与所述导向夹块7之间的滑杆6上套设压缩弹簧8,所述导向夹块7与电机轴具有倾角,该倾角可使得所述三角形辅助工作头10的一个侧面与所述电机底座2的侧面紧密配合,所述三角形工作头3的一个侧面与所述三角形辅助工作头10的一个侧面紧密贴合之后,所述三角形辅助工作头10的另一个侧面与所述电机底座2的侧面紧密贴合,所述三角形工作头3与所述电机底座2之间没有接触。

根据本实施例的结构可以知道,当顶丝5作用于三角形工作头3之后,三角形工作头3作用于三角形辅助工作头10,由三角形辅助工作头10作用于电机底座2对电机进行调节,因而改善了顶丝5作用点单一,电机轴角度易出现变化的状况,在导向夹块7的作用下,三角形辅助工作头10对电机底座2的作用能够有效保证电机在移动过程中其角度不会改变,这样便能够有效提高操作效率,工作人员不用反复地调节电机轴角度。

该实用新型创造性地使用了两个三角形工作件将点的接触转变为面的接触,如果仅仅使用一个三角形工作件进行操作无法保证电机轴角度不会变化,而使用两个三角形工作件且其中一个的移动方向由导向夹块7限定后,就可以有效保证电机以设定的方式移动,而导向夹块7与电机轴之间的倾角应设定为其能够保证电机轴与减速箱皮带轮的端面垂直。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多种变化和更改,凡依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变换等,其功能和产生的作用未超出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范围的,均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