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塑胶与锌合金金属简易结合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76647阅读:73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注塑电子产品外壳,尤其涉及一种塑胶与锌合金金属简易结合结构。



背景技术:

现在电子产品发展不仅重视功能的开放,对于外形的设计和追求也同样重要,现在电子产品日趋小型、轻薄,内部元件的小型化、结构优化才能带来外形尺寸缩小,手机外壳为一面敞开的矩形盒状体,只具有五个外表面,而其中矩形盒状体的长度>宽度>>高度,由于零件外观要求较高,在手机外壳的外表面上使用点浇口的方案显然是不能接受的。现有手机多数是采用钢片注塑成形、整体成型不方便,且兼之散热性能差,模内注塑时出模会产生一定幅度变形,钢片成形采用冲压工艺制作,后续需要采用腐蚀、多点焊接等,工艺过程繁琐、人力资源成本耗费大。

现有技术存在缺陷,需要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了结构简单散热性能好,注塑后变形小,结构外形适应多样化深度加工、产品外观精致、强度高的一种塑胶与锌合金金属简易结合结构。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一种塑胶与锌合金金属简易结合结构,包括锌合金板、塑胶连接体和锌合金框体;所述锌合金板四周固定塑胶连接体,所述塑胶连接体上固定锌合金框体;所述塑胶连接体设置为多段,等间距分布于锌合金板的四周,塑胶连接体之间存在空隙,所述锌合金板上设置突块,所述塑胶连接体上设置与突块相匹配的凹槽,所述塑胶连接体固定于突块上。

优选地,所述锌合金板内部设置腔体,所述腔体内设置塑胶,所述锌合金板内边沿设置固定区。

优选地,所述固定区设置多个固定孔,所述多个固定孔均匀分布于固定区。

优选地,所述锌合金框体上设置通孔,所述锌合金框体通过通孔固定于塑胶连接体上。

相对于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该本实用新型采用的锌合金板材料,手机外壳整体散热性能好,而采用锌合金板结合塑胶框体模内一体注塑成型构成外壳,注塑后变形度小,结构外形适应多样化深度加工、产品外观精致、强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各技术特征继续相互组合,形成未在上面列举的各种实施例,均视为本实用新型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并且,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详细的说明。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的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说明书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说明书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除非另有定义,本说明书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说明书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塑胶与锌合金金属简易结合结构,包括锌合金板1、塑胶连接体2和锌合金框体3;所述锌合金板1四周固定塑胶连接体2,所述塑胶连接体2上固定锌合金框体3;所述塑胶连接体2设置为多段,等间距分布于锌合金板1的四周,塑胶连接体2之间存在空隙,所述锌合金板1上设置突块,所述塑胶连接体2上设置与突块相匹配的凹槽,所述塑胶连接体2固定于突块上。

优选地,所述锌合金板1内部设置腔体4,所述腔体4内设置塑胶,所述锌合金板1内边沿设置固定区。

优选地,所述固定区设置多个固定孔5,所述多个固定孔5均匀分布于固定区。

优选地,所述锌合金框体3上设置通孔,所述锌合金框体3通过通孔固定于塑胶连接体2上。

优选地,所述锌合金框体3外侧面设置电镀层,所述电镀层用于增加壳体表面的光亮度及防腐蚀性;优选地,所述电镀层设置镀金层。

塑胶连接体2设置为多段,等间距分布于锌合金板1的四周,并保证塑胶连接体2之间存在一定的空隙,以保证温度变化较大时,塑胶连接体2不会因膨胀面使壳体变形;

锌合金板1内部设置腔体4,腔体4内设置塑胶,增加锌合金板1的韧性。

优选地,所述锌合金框体3的外侧面设置为弧形,用于增加手握感,优选地,所述弧形的外侧面设置防滑区,所述防滑区设置细小凸点,用于增加摩擦,防止滑落。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各技术特征继续相互组合,形成未在上面列举的各种实施例,均视为本实用新型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并且,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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