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取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8080377阅读:185来源:国知局
移取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移取装置,包括杆体和支架,所述杆体的两端分别固定有铲体和手柄,所述铲体和手柄间的杆体与支架铰接,所述支架上设置有车轮,所述车轮的车轴与杆体垂直。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移取热处理样坯的移取装置结构简单、合理、紧凑,克服了现有木柄铁铲移取热处理样坯的诸多问题,实现了简单、安全、有效的提取热处理炉中的加热物件。
【专利说明】移取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取样设备,具体地涉及一种移取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目前,操作人员一般采用普通的木柄铁铲移取在热处理炉中的中等热处理样坯,这种移取方式容易造成以下缺陷:操作人员采用木柄铁铲移取温度过高的样坯,因高温操作,易导致移取时间较长,样坯冷却不及时,影响样坯检验结果的精确性;此外用木柄铁铲移取加热样坯过程中,取样精度不佳,容易接触热处理炉,造成对热处理炉内耐高温材料的磕碰损坏,影响热处理工艺的顺利进行;木柄铁铲经常在高温下使用,容易造成木柄老化而断裂,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害。所以亟待一种简单、安全、有效的用于从热处理炉中提取加热物件的移取装置。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木柄铁铲取样的问题,提出一种移取装置,以简单、安全、有效的实现热处理炉中提取加热物件。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移取装置,包括杆体和支架,所述杆体的两端分别固定有铲体和手柄,所述铲体和手柄间的杆体与支架铰接,所述支架上设置有车轮,所述车轮的车轴与杆体垂直。
[0005]进一步地,所述杆体与支架的铰接处距离铲体的距离为杆体总长的1/4-1/2。
[0006]进一步地,所述杆体为金属杆体。
[0007]进一步地,所述纟产体为平头韦产。
[0008]进一步地,所述杆体上靠近手柄的一端设置有手柄支架,所述手柄支架的设置能使手柄不与地面接触,方便操作人员的拿取。
[0009]进一步地,所述车轮为两个。
[0010]工作原理:将移取装置置于热处理炉前,使铲体的高度略高于热处理炉出口,操作人员通过操控手柄将铲体缓缓插到热处理样坯底部,慢慢用力推进直至热处理样坯完全进入铲体上,然后向下轻压手柄,使铲体离开处理炉底部,向后移动移取装置,即可将热处理样坯自热处理炉中取出,继续移动移取装置将热处理样坯搁置到已处理试样区。
[0011]本实用新型移取装置结构简单、合理、紧凑,与现有采用木柄铁铲取样相比较具有以下优点:
[0012](I)采用本装置可以方便、快捷的提取已完成热处理工艺的物件,防止由于高温不易接近物件而造成提取延误,影响实际检验结果的精确性;
[0013](2)该装置构造简单,采用杠杆原理可准确的将热处理样坯自炉中取出,支架上设置的车轮,使移取装置的移动过程变得简单易行;
[0014](3)该装置在安全距离外使人员接近加热物件能够保证安全,防止高温造成对检验人员的灼伤。【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5]图1为本实用新型移取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实施例1
[0017]图1为本实用新型移取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18]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移取装置,如图1所示,该移取装置包括杆体I和支架2,杆体I为长约1.8米,直径约2cm的钢管。
[0019]杆体I的两端分别固定有用于承取热处理样坯的铲体3和用于供操作人员握持的手柄4,通常手柄4采用木质手柄或其他导热系数较小的材料,该铲体3为平头铲,平头铲的结构特点能够防止热处理样坯滑落。
[0020]铲体3和手柄4间的杆体I与支架2铰接,使杆体I的两端能以铰接轴为中心轴摆动,本实施例中杆体I与支架2的铰接处距离铲体3的距离为杆体I总长的1/3。所述支架2上设置有两个车轮,两个车轮的车轴同轴,且与杆体I垂直,车轴的设置便于移取装置的移动,使移取装置可前往不同位置取样。
[0021]工作原理:待热处理炉中热处理样坯处理完成,将本实施例移取装置置于热处理炉前,使杆体前端的铲体的高度略高于热处理炉出口,操作人员通过操控杆体后端的手柄将铲体缓缓插到热处理样坯底部,慢慢用力推进直至热处理样坯完全进入铲体上,然后向下轻压杆体后端的手柄,使杆体前端的铲体离开处理炉底部,向后移动移取装置,即可将热处理样坯自热处理炉中取出,继续移动移取装置将热处理样坯搁置到已处理试样区。
[0022]本实施例公开的移取装置制作成本低廉,操作简单,使用安全,能够有效、快速完成热处理样坯的取样过程。
[0023]实施例2
[0024]本实施例公开的移取装置与实施例1基本相同,不同的是杆体上靠近手柄的一端设置有手柄支架,所述手柄支架为固定在杆体上的三脚架,所述手柄支架的设置能使手柄不与地面接触,方便操作人员的拿取。
[0025]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实施例所描述的移取装置,杆体长度的改变,支架安置位置的改变,支架结构的改变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0026]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移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杆体和支架,所述杆体的两端分别固定有铲体和手柄,所述铲体和手柄间的杆体与支架铰接,所述支架上远离杆体的一端设置有车轮,所述车轮的车轴与杆体垂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移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杆体与支架的铰接处距离铲体的距离为杆体总长的1/4-1/2。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移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杆体为金属杆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移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铲体为平头铲。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移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杆体上靠近手柄的一端设置有手柄支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移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轮为两个。
【文档编号】B66F15/00GK203486869SQ201320510010
【公开日】2014年3月19日 申请日期:2013年8月20日 优先权日:2013年8月20日
【发明者】吴学江, 帖锦芳, 李正 申请人: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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