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除草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872阅读:60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化学除草剂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除草剂,特别是涉及一种化学除草剂。
背景技术
免耕栽培是近年来农作物栽培的新模式,其方法是,农作物播栽前无需耕作,先用灭生性除草剂防除播栽前杂草,待除草剂药效过后直接播栽农作物。已广泛用于水稻、小麦、油菜、玉米及蔬菜等多种农作物生产。而免耕栽培最关键的技术是播栽前化学除草。20%克无踪水剂和41%农达水剂两类灭生性除草剂因其杀草谱广,防效较彻底,农药残留量低,对后茬作物安全等优点,广泛用于多种农作物免耕田化学除草。但由于长期使用结果,两类除草剂不能防除的残余杂草,随着数量增大,逐渐演替为免耕田难以防除的恶性杂草,如通泉草、泥花草、碎米荠、棒头草等,成为农作物免耕栽培的一大难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两类除草剂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能防除几乎所有杂草,包括难于防除的恶性杂草,且速效、使用安全的化学除草剂。
本发明化学除草剂包括20%克无踪水剂40~120,41%农达水剂40~120,增效剂2~25,其中,20%克无踪水剂化学名称是1,1’-二甲基-4,4’-联吡啶阳离子盐;41%农达水剂化学名称是N-(膦羧酸甲基)甘氨酸;增效剂是加倍杀、省钱灵、98%氮酮、95%HP-1等中的至少一种。
本发明除草剂使用时,将已配制好的除草剂摇匀,于免耕作物田播栽前3~10天施药。根据草情决定用量,一般用量为100~200ml/亩,兑水量为20~60公斤。
本发明化学除草剂的优点在于杀草谱广,对所有杂草有效,并能将杂草根系杀死,包括通泉草、泥花草、母草、碎米荠、辣蓼、棒头草等。且安全性好,对当季和下季作物生长安全。速效性好,施药后两小时遇雨,对多数杂草仍然有较高防效,药后2~3天,多种杂草开始死亡。成本低,如本发明亩成本为6元,克无踪、农达为7元,克草快为9元,且环境污染小。适用于小麦、油菜、水稻、玉米及多种蔬菜等免耕田播栽前除草,也可用于果树及杂草位差大的果园除草。
实施例1配比(按重量份计)20%克无踪水剂(瑞士先正达公司 10041%农达水剂 (美国孟山都公司) 5095%HP-1(宜宾市外贸东山实业公司)15配制将上述三种药剂倒入塑料或玻璃容器内,充分搅拌均匀,密封保存待用。
试验试验地(成都双流县黄甲镇寨子村,面积1850平方米)为前茬水稻,将配制好的药液于小麦、油菜播栽前4天施药。对棒头草、通泉草及碎米荠进行防效试验。并分别用20%克无踪水剂、41%农达水剂和20%克草快(瑞士先正公司)等除草剂进行对比试验,同时作空白试验。结果于表1-1、表1-2、表1-3所示。从上述表中可以看出,本发明具有克无踪、农达、克草快三种除草剂的优点,但其亩有效用量低于前三种除草剂。如用药后15天、30天,本发明用量165ml/亩时,对三种杂草防效为100%;当三种除草剂用量为200ml/亩时,克无踪对棒头草和碎米荠防效为100%,但对通泉草无效;农达对棒头草和通泉草防效100%,但对碎米荠无效;克草快对棒头草和碎米荠防效为100%,但对通泉草鲜重防效分别为88.3%、63.6%。
实施例2配比(按重量份计)20%克无踪水剂(瑞士先正达公司 11541%农达水剂 (美国孟山都公司) 4198%氮酮 (南京大众化工厂) 2配制将上述三种药剂倒入塑料或玻璃容器内,充分搅拌均匀,密封保存待用。
试验试验地(成都双流县正兴镇芦角村二组,面积1120平方米)为前茬水稻,将配制好的药液于小麦、油菜播栽前3天施药,对棒头草、通泉草及碎米荠进行防效试验。并分别用20%克无踪水剂、41%农达水剂和20%克草快(瑞士先正公司)等除草剂进行对比试验,同时作空白试验。其结果于表2-1、表2-2、表2-3所示。如用药后15天、30天,本发明用量150ml/亩时,对三种杂草防效为100%;当三种除草剂用量为200ml/亩时,克无踪对棒头草和碎米荠防效为100%,但对通泉草无效农达对对棒头草和通泉草防效100%,但对碎米荠无效;克草快对棒头草和碎米荠防效为100%,但对通泉草鲜重防效分别为80.5%、61.9%。
实施例3配比(按重量份计)20%克无踪水剂(瑞士先正达公司4141%农达水剂 (美国孟山都公司) 115省钱灵(黑龙江宣华农用化学品公司) 24配制将上述三种药剂倒入塑料或玻璃容器内,充分搅拌均匀,密封保存待用。
试验试验地(双流县华阳镇广福村二组,面积1040平方米)为前茬水稻,将配制好的药液于小麦、油菜播栽前5天施药,对棒头草、通泉草及碎米荠进行防效试验。并分别用20%克无踪水剂、41%农达水剂和20%克草快(瑞士先正公司)等除草剂进行对比试验,同时作空白试验。其结果于表3-1、表3-2、表3-3所示。如用药后15天、30天,本发明用量160ml/亩时,对三种杂草防效为100%;当三种除草剂用量为200ml/亩时,克无踪对棒头草和碎米荠防效为100%,但对通泉草无效;农达对对棒头草和通泉草防效100%,但对碎米荠无效;克草快对棒头草和碎米荠防效为100%,但对通泉草鲜重防效分别为82.0%、62.4%。
表1-1本发明实施例1防效试验结果(施药后3天、7天) 表1-2本发明实施例1防效试验结果(施药后15天) 表1-3本发明实施例1防效试验结果(施药后30天) 表2-1本发明实施例2防效试验结果(施药后3天、7天) 表2-2本发明实施例2防效试验结果(施药后15天) 表2-3本发明实施例2防效试验结果(施药后30天) 表3-1本发明实施例3防效试验结果(施药后3天、7天) 表3-2本发明实施例3防效试验结果(施药后15天) 表3-3本发明实施例3防效试验结果(施药后30天)
权利要求
1.一种化学除草剂,其特征在于组份按重量份计,包括20%克无踪水剂40~120,41%农达水剂40~120,增效剂2~25,其中,20%克无踪水剂化学名称是1,1’-二甲基-4,4’-联吡啶阳离子盐;41%农达水剂化学名称是N-(膦羧酸甲基)甘氨酸。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化学除草剂,其组分按重量比计,包括20%克无踪水剂40~120,41%农达水剂40~120,增效剂2~25,其中,20%克无踪水剂化学名称是1,1’-二甲基-4,4’-联吡啶阳离子盐;41%农达水剂化学名称是N-(膦羧酸甲基)甘氨酸。防效好,对各种杂草有效;安全性好,对当季和下季作物生长安全;速效性好,药后2~3天多种杂草即开始死亡;成本低,对环境污染小。
文档编号A01N57/00GK1390457SQ02133350
公开日2003年1月15日 申请日期2002年6月24日 优先权日2002年6月24日
发明者刘长明 申请人:刘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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