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双轴承型卷线器,其具备:卷线器本体,在左右具有侧板;钓线卷收用的卷筒,在所述卷线器本体的所述侧板之间被支撑成可旋转;及手柄,为了旋转所述卷筒而设置在所述卷线器本体的一侧,其特征为,
在所述左右侧板的至少一方的外周面的缘部,设置握持保持着所述卷线器本体的手的指尖肚子部被扣住的凹状的手指扣挂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轴承型卷线器,其特征为,凹状的所述手指扣挂部设置在所述侧板的外周面的轴向外侧的缘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双轴承型卷线器,其特征为,与所述手柄所处在的一侧呈相反侧的所述侧板在侧视时呈圆状,在该圆状的侧板的外周面的缘部设置凹状的所述手指扣挂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轴承型卷线器,其特征为,在所述左右侧板之间设置可放置握持保持着所述卷线器本体的手的拇指的拇指垫,所述拇指垫与至少一方所述左右侧板的外周面的连接部形成凹状的所述手指扣挂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双轴承型卷线器,其特征为,还具备连结部,其在连结所述左右侧板之间的同时,与所述拇指垫、所述左右侧板一起划定用于从所述卷筒释放钓线的钓线释放开口窗,所述连结部与所述左右侧板当中的至少一方的外周面的连接部形成凹状的所述手指扣挂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轴承型卷线器,其特征为,所述手柄所处在的一侧的所述侧板具有向其外侧鼓出的收容传动齿轮的鼓出部,在该鼓出部的外周面的缘部设置凹状的所述手指扣挂部。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双轴承型卷线器,其特征为,凹状的所述手指扣挂部形成为向内侧凹下的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