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苗木抓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67697阅读:293来源:国知局
一种苗木抓取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发明涉及林业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苗木抓取装置。



背景技术:

苗木移栽过程中,首先需要将苗木从田间搬运至运输车上;需要在苗木周围挖出深沟,使苗木根系的土坨和周围的土壤分离,然后将带有根系土坨的苗木搬运到运输车上的相应位置。现有的装车环节主要依靠人力将苗木抬至车上,费时费力,容易损伤苗木;有的采用机器搬运,但机器搬运在移动过程中容易出现土坨散落,对苗木根系造成损伤,使苗木移栽后的存活率大大降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苗木抓取装置。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苗木抓取装置,包括苗木固定筒、横向调整机构和纵向调整机构;所述苗木固定筒包括对称设置的固定筒一和固定筒二,所述固定筒一和固定筒二的纵向截面包括固定筒竖直段和固定筒翻边,所述固定筒翻边向下倾斜;所述固定筒一和固定筒二的外表面均连接有固定筒连杆;所述固定筒连杆的端部设有固定筒转轴;所述固定筒转轴固定于转轴固定杆上;

所述横向调整机构包括横向伸缩杆,所述横向伸缩杆的一端连接有转动块,另一端与转轴固定杆连接;所述转动块内设有转动轴,所述转动轴与横向伸缩杆连接;

所述纵向调整机构包括纵向伸缩杆;所述纵向伸缩杆的上端与转动块连接,所述纵向伸缩杆的下端设有底座;所述底座上设置有操作台;所述操作台包括操作台面和固定柱;所述底座下方安装有滚轮。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筒翻边与固定筒竖直段的夹角为90°-120°,所述固定筒翻边的末端为圆弧状。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筒一和固定筒二的横截面均为圆弧。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筒一和固定筒二的横截面圆弧的弧心角为90°-150°。

进一步地,所述操作台面为倾斜状,离操作人员较近的一边略低,与水平方向的夹角为120°-150°。

进一步地,所述操作台面上设有操作按钮,所述固定筒转轴、横向伸缩杆、转动轴、纵向伸缩杆均通过操作按钮控制。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柱可伸缩。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柱上设有推拉杆,所述推拉杆的外表面设有橡胶防滑层。

进一步地,所述滚轮为带锁紧装置的万向轮。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在使用时,工作人员先在苗木周围挖出深沟,使苗木根系的土坨和周围的土壤分离,然后将本发明推至苗木所在的位置,通过操作台面上的按钮控制横向调整机构和纵向调整机构,使苗木固定筒位于苗木根系土坨附近,且固定筒翻边位于根系土坨下方,通过操作台面上的按钮控制固定筒旋转轴转动,进而展开固定筒一和固定筒二,继续操作使固定筒一和固定筒二缓缓收紧,直至土坨边缘与固定筒一和固定筒二接触,停止固定筒转轴的旋转并锁紧,则土坨被苗木抓取装置固定住,再控制横向调整机构和纵向调整机构,将苗木送到运输车上的相应位置。本发明通过固定筒翻边托住根系土坨底部,固定筒一和固定筒二将土坨夹住,固定筒翻边的末端为圆弧状,挖出苗木的过程中不会对苗木根系造成损伤,由于本发明通过移动苗木根系的土坨来移动苗木,对苗木树干和枝叶没有损伤,提高苗木移栽后的存活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图;

图2是本发明的俯视图(未画出操作台和底座);

图3是苗木固定筒的纵向剖视图。

1-苗木固定筒;13-固定筒一;14-固定筒二;15-固定筒竖直段;16-固定筒翻边;2-固定筒连杆;3-固定筒转轴;4-转轴固定杆;5-横向伸缩杆;6-转动块;61-转动轴;7-操作台面;8-推拉杆;9-固定柱;10-万向轮;11-底座;12-纵向伸缩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一种苗木抓取装置,如图1、图2、图3所示,包括苗木固定筒1、横向调整机构和纵向调整机构;如图2,图3所示,苗木固定筒1包括对称设置的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的横截面均为圆弧,该圆弧的弧心角为90°。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的纵向截面包括固定筒竖直段15和固定筒翻边16,固定筒翻边16向下倾斜且与固定筒竖直段15的夹角为90°。固定筒翻边16的末端为圆弧状,不会损伤根系。

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的外表面均连接有固定筒连杆2;固定筒连杆2的端部设有固定筒转轴3;固定筒转轴3转动时可带动固定筒连杆2旋转,从而控制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打开或闭合。固定筒转轴3固定于转轴固定杆4上。

上述横向调整机构包括横向伸缩杆5,横向伸缩杆5的一端连接有转动块6,另一端与转轴固定杆4连接;转动块6内设有转动轴61,转动轴61与横向伸缩杆5连接;转动轴61旋转时可带动横向伸缩杆5、转轴固定杆4及苗木固定筒1转动。

纵向调整机构包括纵向伸缩杆12;纵向伸缩杆12的上端与转动块6连接,纵向伸缩杆12的下端设有底座11;底座11上设置有操作台;操作台包括操作台面7和固定柱9;操作台面7为倾斜状,离操作人员较近的一边略低,与水平方向的夹角为120°,固定柱9可伸缩,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调整固定柱9的高度,便于操作。操作台面7上设有操作按钮,固定筒转轴3、横向伸缩杆、转动轴、纵向伸缩杆均通过操作按钮控制。固定柱9上设有u型推拉杆8,通过u型推拉杆8可推动或拉动苗木抓取装置。u型推拉杆8的表面设置有防滑橡胶层,保护手掌。底座11下方安装有带锁紧装置的万向轮10。使苗木抓取装置可朝任意方向移动,到达目的地后可锁紧进行工作。

实施例2

一种苗木抓取装置,如图1、图2、图3所示,包括苗木固定筒1、横向调整机构和纵向调整机构;如图2,图3所示,苗木固定筒1包括对称设置的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的横截面均为圆弧,该圆弧的弧心角为150°。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的纵向截面包括固定筒竖直段15和固定筒翻边16,固定筒翻边16向下倾斜且与固定筒竖直段15的夹角为120°。

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的外表面均连接有固定筒连杆2;固定筒连杆2的端部设有固定筒转轴3;固定筒转轴3转动时可带动固定筒连杆2旋转,从而控制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打开或闭合。固定筒转轴3固定于转轴固定杆4上。

上述横向调整机构包括横向伸缩杆5,横向伸缩杆5的一端连接有转动块6,另一端与转轴固定杆4连接;转动块6内设有转动轴61,转动轴61与横向伸缩杆5连接;转动轴61旋转时可带动横向伸缩杆5、转轴固定杆4及苗木固定筒1转动。

纵向调整机构包括纵向伸缩杆12;纵向伸缩杆12的上端与转动块6连接,纵向伸缩杆12的下端设有底座11;底座11上设置有操作台;操作台包括操作台面7和固定柱9;操作台面7为倾斜状,离操作人员较近的一边略低,与水平方向的夹角为150°,固定柱9可伸缩,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调整固定柱9的高度,便于操作。操作台面7上设有操作按钮,固定筒转轴3、横向伸缩杆、转动轴、纵向伸缩杆均通过操作按钮控制。固定柱9上设有u型推拉杆8,通过u型推拉杆8可推动或拉动苗木抓取装置。u型推拉杆8的表面设置有防滑橡胶层,保护手掌。底座11下方安装有带锁紧装置的万向轮10。使苗木抓取装置可朝任意方向移动,到达目的地后可锁紧进行工作。

实施例3

一种苗木抓取装置,如图1、图2、图3所示,包括苗木固定筒1、横向调整机构和纵向调整机构;如图2,图3所示,苗木固定筒1包括对称设置的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的横截面均为圆弧,该圆弧的弧心角为120°。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的纵向截面包括固定筒竖直段15和固定筒翻边16,固定筒翻边16向下倾斜且与固定筒竖直段15的夹角为105°。

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的外表面均连接有固定筒连杆2;固定筒连杆2的端部设有固定筒转轴3;固定筒转轴3转动时可带动固定筒连杆2旋转,从而控制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打开或闭合。固定筒转轴3固定于转轴固定杆4上。

上述横向调整机构包括横向伸缩杆5,横向伸缩杆5的一端连接有转动块6,另一端与转轴固定杆4连接;转动块6内设有转动轴61,转动轴61与横向伸缩杆5连接;转动轴61旋转时可带动横向伸缩杆5、转轴固定杆4及苗木固定筒1转动。

纵向调整机构包括纵向伸缩杆12;纵向伸缩杆12的上端与转动块6连接,纵向伸缩杆12的下端设有底座11;底座11上设置有操作台;操作台包括操作台面7和固定柱9;操作台面7为倾斜状,离操作人员较近的一边略低,与水平方向的夹角为135°,固定柱9可伸缩,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调整固定柱9的高度,便于操作。操作台面7上设有操作按钮,固定筒转轴3、横向伸缩杆、转动轴、纵向伸缩杆均通过操作按钮控制。固定柱9上设有u型推拉杆8,通过u型推拉杆8可推动或拉动苗木抓取装置。u型推拉杆8的表面设置有防滑橡胶层,保护手掌。底座11下方安装有带锁紧装置的万向轮10。使苗木抓取装置可朝任意方向移动,到达目的地后可锁紧进行工作。

本发明在使用时,工作人员先在苗木周围挖出深沟,使苗木根系的土坨和周围的土壤分离,然后将本发明推至苗木所在的位置,通过操作台面7上的按钮控制横向调整机构和纵向调整机构,使苗木固定筒1位于苗木根系土坨附近,且固定筒翻边16位于根系土坨下方,通过操作台面7上的按钮控制固定筒旋转轴转动,进而展开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继续操作使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缓缓收紧,直至土坨边缘与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接触,停止固定筒转轴的旋转并锁紧,此时固定筒翻边16托住根系土坨,固定筒一13和固定筒二14将土坨夹住,则土坨被苗木抓取装置固定住,再控制横向调整机构和纵向调整机构,将苗木送到运输车上的相应位置。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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