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快速切割的对虾去头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11151阅读:442来源:国知局
一种快速切割的对虾去头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对虾加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快速切割的对虾去头装置。



背景技术:

虾的头部含有重金属对人体有害,在对对虾进行加工时需要对对虾进行去头处理,对虾的去头工作是对虾机械自动化剥壳工艺中的重要环节,在后续的对虾剥壳工作中,去掉虾的头可以防止污染虾仁,目前市场上对虾进行去头都是通过人工去除的,这种方式费时费力,提高了工作强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快速切割的对虾去头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快速切割的对虾去头装置,包括操作台,所述操作台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基座,所述基座的底部设置有缓冲装置,所述操作台顶部的一侧设置有固定柱,所述操作台顶部的另一侧与驱动箱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驱动箱的内部设置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转轴与主动杆的一端连接,所述主动杆的另一端通过连接轴与从动杆的一端活动连接,所述从动杆的另一端通过连接轴与支撑块的一侧活动连接,所述支撑块底部的一侧通过连接轴与固定柱活动连接,所述支撑块底部的另一侧设置有切刀,所述基座顶部的一侧设置有固定装置,所述固定装置包括固定杆,所述固定杆的底端与基座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杆上套设有滑动块,所述固定杆上设置有定位弹簧,且定位弹簧位于滑动块和基座之间,所述滑动块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固定板。

优选的,所述缓冲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顶部的两侧通过伸缩柱与基座的底部固定连接,两个伸缩柱之间设置有弹簧,且弹簧的两端分别与基座和底座连接。

优选的,所述固定杆的顶端与限位块的底部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操作台顶部的一侧开设有凹槽,所述滑动块远离固定板的一侧设置有调拨块。

优选的,所述弹簧的数量设置为十二个,且十二个弹簧均匀分布在基座和底座之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快速切割的对虾去头装置,将虾放置在操作台上,通过固定板将虾的头部和身体进行固定,通过驱动箱内的电机带动主动杆旋转,主动杆带动从动杆转动,从动杆带动支撑块上的刀片对虾进行切割,整个装置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不需要人工对虾进行去头处理,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驱动箱的结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固定装置的结构俯视图。

图中:1操作台、2基座、3缓冲装置、4固定柱、5驱动箱、6电机、7主动杆、8连接轴、9从动杆、10支撑块、11切刀、12固定装置、13固定杆、14滑动块、15固定板、16底座、17伸缩柱、18弹簧、19限位块、20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快速切割的对虾去头装置,包括操作台1,操作台1顶部的一侧开设有凹槽20,操作台1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基座2,基座2的底部设置有缓冲装置3,缓冲装置3包括底座16,底座16顶部的两侧通过伸缩柱17与基座2的底部固定连接,两个伸缩柱17之间设置有弹簧18,且弹簧18的两端分别与基座2和底座16连接,操作台1顶部的一侧设置有固定柱4,操作台1顶部的另一侧与驱动箱5的底部固定连接,驱动箱5的内部设置有电机6,电机6的转轴与主动杆7的一端连接,主动杆7的另一端通过连接轴8与从动杆9的一端活动连接,从动杆9的另一端通过连接轴8与支撑块10的一侧活动连接,支撑块10底部的一侧通过连接轴8与固定柱4活动连接,支撑块10底部的另一侧设置有切刀11,基座2顶部的一侧设置有固定装置12,固定装置12包括固定杆13,固定杆13的顶端与限位块19的底部固定连接,固定杆13的底端与基座2的顶部固定连接,固定杆13上套设有滑动块14,固定杆13上设置有定位弹簧,且定位弹簧位于滑动块14和基座2之间,滑动块14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固定板15,滑动块14远离固定板15的一侧设置有调拨块,弹簧18的数量设置为十二个,且十二个弹簧18均匀分布在基座2和底座16之间,电机6在使用过程中的控制与供电为外置的,将虾放置在操作台上1,通过固定板15将虾的头部和身体进行固定,通过驱动箱5内的电机6带动主动杆7旋转,主动杆7带动从动杆9转动,从动杆9带动支撑块10上的刀片对虾进行切割,整个装置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不需要人工对虾进行去头处理,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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