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调味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适口亚麻籽酱及其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亚麻籽在我国主要分布在河北坝上(张北、尚义、沽源和康宝)、山西和甘肃等地,其不仅含有丰富的油脂和蛋白质,还富含α-亚麻酸、食用纤维和各类维生素,其中,亚麻籽中的α-亚麻酸是深海鱼油的两倍多,因此,亚麻籽又称为“超级脑黄金”,可用于抗炎、抗血栓和降低胆固醇等方面。
现有技术中,在北方地区,亚麻籽的一种食用方法是将亚麻籽磨成粉末状,再将食物(如,土豆)蘸着粉末状的亚麻籽吃。然而,本申请的发明人发现,由于亚麻籽具有其独特的口味和地域特色,导致其较难被南方的消费者接受,不利于亚麻籽的推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适口亚麻籽酱及其制作方法,用于使亚麻籽更加符合南方的消费者的口味。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提供的适口亚麻籽酱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该适口亚麻籽酱由亚麻籽、亚麻籽油、芝麻油和调味料制成,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数为:亚麻籽:78%~82%,亚麻籽油:10%~12%,芝麻油:2%~4%,调味料:5%~7%,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数之和为100%;其中,调味料为辣味调料、酸味调料和甜味调料中的一种。
可选地,适口亚麻籽酱的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数为:亚麻籽:80%,亚麻籽油:11%,芝麻油:3%,调味料:6%。
可选地,辣味调料包括辣椒、胡椒、大葱、芥末、大姜和大蒜中的至少一种,酸味调料包括白醋、米醋、陈醋中的至少一种,甜味调料包括白砂糖、蜂蜜和冰糖中的至少一种。
可选地,亚麻籽为坝上地区晚季且成熟好的亚麻籽。
本发明所提供的适口亚麻籽酱由亚麻籽、亚麻籽油、芝麻油和调味料制成,其中,调味料为辣味调料、酸味调料和甜味调料中的一种,相比于现有技术中粉末状的亚麻籽,该适口亚麻籽酱为一种糊状调味品,且可以根据南方不同地区的消费者的口味,加入不同口味的调味料,例如,对于上海地区的消费者而言,调味料可以为甜味调料,使得该适口亚麻籽酱更加符合上海地区消费者的口味。由上述分析可知,该适口亚麻籽酱能够使亚麻籽更加符合南方的消费者的口味。
本发明还提供了上述适口亚麻籽酱的制作方法,该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1、将亚麻籽筛选并清理;步骤S2、对清洗后的亚麻籽进行加热脱水,并自然冷却;步骤S3、将脱水后的亚麻籽脱皮,并将脱皮后的亚麻籽进行仁皮分离,得到亚麻籽仁;步骤S4、对亚麻籽仁进行烘炒,其中,烘炒的温度范围为:180~230摄氏度,烘炒的时间范围为:8~12分钟;步骤S5、将烘炒后的亚麻籽仁磨成粉末状;步骤S6、将粉末状的亚麻籽仁、亚麻籽油和芝麻油混合,得到亚麻籽仁酱;步骤S7、将亚麻籽仁酱倒入锅中,并加入调味料进行熬制,得到适口亚麻籽酱,熬制的时间范围为:4~6分钟。其中,步骤S1中的亚麻籽、步骤S6中的亚麻籽油和芝麻油、步骤S7中的调味料的重量百分数为:亚麻籽:78%~82%,亚麻籽油:10%~12%,芝麻油:2%~4%,调味料:5%~7%,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数之和为100%;调味料为辣味调料、酸味调料和甜味调料中的一种。
可选地,步骤S2中亚麻籽的脱水率为5%。
可选地,步骤S3中脱皮所用设备为搓擦式亚麻籽脱皮机,仁皮分离所用设备为色选机。
可选地,步骤S5中的磨粉设备为石磨或者电动料理机。
可选地,在步骤S7之后,制作方法还包括:步骤S8、将适口亚麻籽酱灭菌并包装。
可选地,步骤S3所得到的亚麻籽仁的含皮率小于2%。
该适口亚麻籽酱的制作方法与上述适口亚麻籽酱的有益效果相类似,此处不再进行赘述。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适口亚麻籽酱的制作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适口亚麻籽酱,该适口亚麻籽酱由亚麻籽、亚麻籽油、芝麻油和调味料制成,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数为:亚麻籽:78%~82%,亚麻籽油:10%~12%,芝麻油:2%~4%,调味料:5%~7%,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数之和为100%;其中,调味料为辣味调料、酸味调料和甜味调料中的一种。示例性地,辣味调料包括辣椒、胡椒、大葱、芥末、大姜和大蒜中的至少一种,酸味调料包括白醋、米醋、陈醋中的至少一种,甜味调料包括白砂糖、蜂蜜和冰糖中的至少一种。值得一提的是,亚麻籽优选为坝上地区晚季且成熟好的亚麻籽,以减少亚麻籽中生氰糖苷的含量。
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适口亚麻籽酱由亚麻籽、亚麻籽油、芝麻油和调味料制成,其中,调味料为辣味调料、酸味调料和甜味调料中的一种,相比于现有技术中粉末状的亚麻籽,该适口亚麻籽酱为一种糊状调味品,且可以根据南方不同地区的消费者的口味,加入不同口味的调味料,例如,对于上海地区的消费者而言,调味料可以为甜味调料,使得该适口亚麻籽酱更加符合上海地区消费者的口味。由上述分析可知,该适口亚麻籽酱能够使亚麻籽更加符合南方的消费者的口味。此外,经检测,该适口亚麻籽酱中α-亚麻酸含量可达到40%左右,支链氨基酸类蛋白质含量可达到20%左右,是一种营养价值很高的营养调味产品或功能食品。
为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具体实现,下面对上述适口亚麻籽酱的几种具体配方进行举例。配方一,该适口亚麻籽酱的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数为:亚麻籽:80%,亚麻籽油:11%,芝麻油:3%,调味料:6%。配方二,该适口亚麻籽酱的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数为:亚麻籽:78%,亚麻籽油:12%,芝麻油:3%,调味料:7%。配方三,该适口亚麻籽酱的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数为:亚麻籽:82%,亚麻籽油:10%,芝麻油:3%,调味料:5%。
值得一提的是,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适口亚麻籽酱可用于面包、馒头和面食,也可用于多种食品的加工中,还可用于替代目前方便面中的酱包,其市场前景广阔。另外,该适口亚麻籽酱不仅保持了亚麻籽原有的特色香味,还具有适口性的特点,解决了因地域差异口味不适的问题。
实施例二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制作如实施例一所述的适口亚麻籽酱的方法,该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将亚麻籽筛选并清理;
具体地,可以使用筛子将颗粒不够饱满的亚麻籽去除,其中,筛子的目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选择,例如,筛子的目数为100目。
步骤S2、对清洗后的亚麻籽进行加热脱水,并自然冷却;
具体地,可以使用温控炒锅进行加热,并在加热的过程中进行适当地翻炒,以使亚麻籽的受热较均匀。示例性地,该步骤中亚麻籽的脱水率为5%。
步骤S3、将脱水后的亚麻籽脱皮,并将脱皮后的亚麻籽进行仁皮分离,得到亚麻籽仁;
具体地,可以使用搓擦式亚麻籽脱皮机对脱水后的亚麻籽进行脱皮,且可以使用色选机对脱皮后的亚麻籽进行仁皮分离。当然,脱皮所用设备和仁皮分离所用设备还可以为其他设备,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选择。示例性地,该步骤所得到的亚麻籽仁的含皮率小于2%,即尽量将亚麻籽的皮与亚麻籽仁分离,由于亚麻籽的生氰糖苷主要集中在皮中,从而能够进一步减少适口亚麻籽酱中的生氰糖苷的含量。
步骤S4、对亚麻籽仁进行烘炒,其中,烘炒的温度范围为:180~230摄氏度,烘炒的时间范围为:8~12分钟;
示例性地,烘炒的温度为200摄氏度左右,烘炒的时间为10分钟左右,亚麻籽仁发黄,且微透亮即可。该步骤不仅可以将混在亚麻籽仁中、微量的亚麻籽皮中的生氰糖苷进一步降解,而且还可以增加亚麻籽酱的香味。
步骤S5、将烘炒后的亚麻籽仁磨成粉末状;
具体地,该步骤中的磨粉设备可以为石磨或者电动料理机。
步骤S6、将粉末状的亚麻籽仁、亚麻籽油和芝麻油混合,得到亚麻籽仁酱;
步骤S7、将亚麻籽仁酱倒入锅中,并加入调味料进行熬制,得到适口亚麻籽酱,熬制的时间范围为:4~6分钟。示例性地,熬制的时间为5分钟。
其中,上述步骤S1中的亚麻籽、步骤S6中的亚麻籽油和芝麻油、步骤S7中的调味料的重量百分数为:亚麻籽:78%~82%,亚麻籽油:10%~12%,芝麻油:2%~4%,调味料:5%~7%,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数之和为100%;调味料为辣味调料、酸味调料和甜味调料中的一种。需要说明的是,辣味调料、酸味调料和甜味调料的具体种类可参见实施例一种的相关内容,此处不再进行赘述。
该适口亚麻籽酱的制作方法与实施例一所述的适口亚麻籽酱的有益效果相类似,此处不再进行赘述。
进一步地,在步骤S7之后,制作方法还包括:步骤S8、将适口亚麻籽酱灭菌并包装,以便于该适口亚麻籽酱进行运输和贩卖。其中,灭菌的方式可以参考现有技术中酱类调味品的灭菌方法,此处不再进行赘述。
为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具体实施上述制作方法,下面再举一个详细的例子进行说明。
首选,选择坝上晚季且成熟好的亚麻籽,并称取100公斤,进行筛选清洗后,用温控炒锅匀炒,脱水5%左右,自然冷却。用搓擦式亚麻籽脱皮机将其脱皮为仁皮混合物,再用亚麻籽仁皮分离机将亚麻籽仁与皮分离开来,最后用色选机进一步分离亚麻籽仁中的皮,得到亚麻籽仁,检测亚麻籽仁中含皮率为0.87%。
然后,将该亚麻籽仁倒入电炒锅中,在210-230℃的温度下,将亚麻籽仁炒制10分钟,把炒制好的亚麻籽仁用石磨磨成粉末状,并将粉末状的亚麻籽仁、亚麻籽油和芝麻油混合,得到48.6公斤的亚麻籽仁酱。接着,在亚麻籽仁酱中加入调味料,搅拌均匀入锅熬制,出锅冷却、灭菌包装,即为产品。
检测表明:产品中α-亚麻酸含量为39.2%、蛋白质含量为19.1%、灰分含量为3.5%、生氰糖苷未检出。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