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冻干粉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口服灰树花冻干粉及其生产工艺。
背景技术:
俗称“舞菇”,是食、药兼用蕈菌,夏秋间常野生于栗树周围。子实体肉质,柄短呈珊瑚状分枝,重叠成丛,其外观,婀娜多姿、层叠似菊;其气味、清香四溢,沁人心脾;其肉质脆嫩爽口,百吃不厌;其营养具有很好的保健作用和很高的药用价值。近年来作为一种高级保健食品,风行日本、新加坡等市场。由于我国较早的权威专著《中国的真菌》的采用,灰树花便成为比较通用的汉语名称。灰树花具有松蕈样芳香,肉质柔嫩,味如鸡丝,脆似玉兰。据农业部质量检测中心分析河北省迁西人工栽培的灰树花,其营养和口味都胜过号称菇中之王的香菇,能烹调成多种美味佳肴。
几乎没有关于灰树花冻干粉的相关报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口服灰树花冻干粉及其生产工艺,该口服灰树花冻干粉是一种具有多孔结构的固体,加水后易分散或者溶散,服用方便。还提供了一种口服灰树花冻干粉及其生产工艺。该方法与现有技术的生产工艺不同,是采用将鲜灰树花制作成溶浆并经浓缩,再真空冷冻干燥得到蜂窝状或多孔状的固体。
本发明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口服灰树花冻干粉及其生产工艺,包括以下步骤:用鲜灰树花经粗碎后,再经气流破碎至鲜灰树花的粒径为纳米级别,再加水得到混合悬浮的灰树花浆液,将灰树花浆液过滤后真空浓缩后进行真空冷冻干燥。浓缩前灰树花浆液浓度为70-90%,真空浓缩后灰树花浆液浓度为85-95%。
真空浓缩的温度为50-60℃。
加水量为灰树花浆液重量的10-30%。
真空冷冻干燥之前需要进行6-8℃/min的持续降温冷却-保温过程。
持续降温冷却-保温过程的保温温度为-10~-15℃。
真空冷冻干燥过程中,冷冻干燥温度为-50~-60℃。
如前所述的生产工艺制得的口服灰树花冻干粉,为蜂窝状或多孔状的固体,加水后易分散或者溶散。
本发明的构思在于:将鲜灰树花制备成浆液后,再真空浓缩后进行真空冷冻干燥,浆液进行真空浓缩到一定浓度后,在通过真空冷冻干燥后得到具有多孔结构的孔状固体。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
本发明构思巧妙,通过制备浆液-真空浓缩-真空冷冻干燥步骤的有机结合,能够制得具有多孔结构的孔状固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方式及其说明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实施例1
一种口服灰树花冻干粉及其生产工艺,包括以下步骤:用鲜灰树花经粗碎后,再经气流破碎至鲜灰树花的粒径为纳米级别,再加水得到混合悬浮的灰树花浆液,将灰树花浆液过滤后真空浓缩后进行真空冷冻干燥。浓缩前灰树花浆液浓度为70%,真空浓缩后灰树花浆液浓度为85%。
真空浓缩的温度为50-60℃。
加水量为灰树花浆液重量的30%。
真空冷冻干燥之前需要进行6℃/min的持续降温冷却-保温过程。
持续降温冷却-保温过程的保温温度为-10~-15℃。保温时间为1h。
真空冷冻干燥过程中,冷冻干燥温度为-50~-60℃。
实施例2
一种口服灰树花冻干粉及其生产工艺,包括以下步骤:用鲜灰树花经粗碎后,再经气流破碎至鲜灰树花的粒径为纳米级别,再加水得到混合悬浮的灰树花浆液,将灰树花浆液过滤后真空浓缩后进行真空冷冻干燥。浓缩前灰树花浆液浓度为80%,真空浓缩后灰树花浆液浓度为90%。
真空浓缩的温度为50-60℃。
加水量为灰树花浆液重量的20%。
真空冷冻干燥之前需要进行6-8℃/min的持续降温冷却-保温过程。
持续降温冷却-保温过程的保温温度为-10~-15℃。保温时间为2h。
真空冷冻干燥过程中,冷冻干燥温度为-50~-60℃。
实施例3
一种口服灰树花冻干粉及其生产工艺,包括以下步骤:用鲜灰树花经粗碎后,再经气流破碎至鲜灰树花的粒径为纳米级别,再加水得到混合悬浮的灰树花浆液,将灰树花浆液过滤后真空浓缩后进行真空冷冻干燥。浓缩前灰树花浆液浓度为90%,真空浓缩后灰树花浆液浓度为95%。
真空浓缩的温度为50-60℃。
加水量为灰树花浆液重量的10%。
真空冷冻干燥之前需要进行6-8℃/min的持续降温冷却-保温过程。
持续降温冷却-保温过程的保温温度为-10~-15℃。保温时间为3h。
真空冷冻干燥过程中,冷冻干燥温度为-50~-60℃。
由实施例1-3制备得到的一种口服灰树花冻干粉,具有多孔结构的固体,加水后易分散或者溶散。另外,保温时间对于保护灰树花细胞具有较为显著的作用,灰树花在冷冻干燥过程中,实际上细胞对于极冷温度具有一定的耐受度,本发明通过持续降温并保温一段时间可以提高灰树花细胞的耐受性,因此,保温时间对于得到营养物质丰富的灰树花冻干粉品质具有重要作用。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