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移动的骨牵引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动台,所述移动台上垂直固接有推架,所述推架上设置有升降机构,所述升降机构与所述推架上下滑动连接,所述升降机构包括升降杆以及套接在所述升降杆两端的连接器,所述连接器与所述推架套接,所述升降杆上还设置有支撑器,所述支撑器一端与所述升降杆套接,另一端设置有滑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骨牵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架设置在所述移动台上的一侧,所述推架包括设置在两侧的竖杆以及横杆,两侧所述竖杆的下端均与所述移动台的上表面固接、上端与所述横杆的左右两端固接,两侧所述竖杆和横杆固接包围形成矩形状,两侧所述竖杆和横杆的固接位置设置有90°的弯角。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骨牵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器包括第一圆筒和第二圆筒,所述第一圆筒和第二圆筒垂直相交固接,所述第一圆筒与所述竖杆套接,所述第二圆筒与所述升降杆套接,所述第一圆筒和第二圆筒上还固接有螺帽,所述螺帽上设置有螺栓,所述螺栓上设置有转盘。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骨牵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器上还设置有用于固定所述第一圆筒和第二圆筒的加强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骨牵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杆是六面形通心管,所述支撑器的一端设置有与所述六面形通心管相匹配的包夹,所述包夹与所述六面形通心管套接,所述包夹上设置有锁紧器,所述锁紧器包括螺栓和螺帽,所述支撑器的另一端设置有滑轮,所述滑轮设置有用于放置牵引线的凹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骨牵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台的下方设置有滚动轮,所述滚动轮的数量是4个,位于所述推架下方的2个所述滚动轮还设置有刹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骨牵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台的上表面距离地面的高度是18~20c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骨牵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器的数量是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