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妆品成分,包含圆齿列当甙和阿克替甙。
2.权利要求1的化妆品成分,为包含圆齿列当甙和阿克替甙的植物提取物形式。
3.权利要求2的化妆品成分,包含所述提取物和含羟的有机溶剂。
4.权利要求3的化妆品成分,其中所述含羟的有机溶剂为甘油、乙二醇或1,3-丙二醇。
5.适合于局部施用于皮肤的制剂,包含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化妆品成分。
6.权利要求5的制剂,包含含有至少一种香料成分的香料组合物。
7.权利要求5或权利要求6的制剂,选自美容霜,美容洗剂,美容身体喷雾剂,美容浆液,除臭剂或止汗剂,或精细香料。
8.调节施用于皮肤的香料组合物的蒸发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权利要求1-4任一项的化妆品成分同时、依次或分开地施用于皮肤的步骤。
9.改善除臭剂组合物的效能和/或长期耐久性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向所述除臭剂组合物中添加权利要求1-4任一项的化妆品成分的步骤。
10.促进从止汗剂向除臭剂组合物转变的方法,该方法通过提供包含权利要求1-4任一项的化妆品成分的除臭剂组合物来进行。
11.权利要求1-4任一项的化妆品成分在除臭剂或止汗剂组合物、特别是在不含铝盐或锆盐的除臭剂组合物中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