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系统以及应用于该游戏系统的游戏的执行控制方法

文档序号:1624325阅读:189来源:国知局
游戏系统以及应用于该游戏系统的游戏的执行控制方法
【专利摘要】提供一种能够使用户利用作为与游戏机不同的客户端装置的网络终端装置来与游戏机同样地进行游戏的游戏系统。游戏系统包括服务器装置、游戏机以及网络终端装置,在游戏机中安装有游戏机程序(301),该游戏机程序(301)使游戏机的控制单元(30)分别作为使用户进行游戏的单元以及与服务器装置协作来识别用户并从服务器装置接受规定的服务的提供的单元而发挥功能,在该游戏系统中,在服务器装置中设置有执行游戏机程序(301)来使该控制单元(20)作为使上述游戏进行的单元以及接受上述服务的提供的单元而发挥功能的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在网络终端装置中设置有使该终端装置作为对于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的远程输入输出装置而发挥功能的输入输出控制部(41)。
【专利说明】游戏系统以及应用于该游戏系统的游戏的执行控制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包括游戏机以及与其不同的网络终端装置作为与服务器装置相 对的客户端装置的游戏系统等。

【背景技术】
[0002] 作为利用因特网等网络的游戏系统,已知如下一种游戏系统:将多个游戏机与服 务器装置能够相互通信地进行连接,使游戏机的用户参加共同的游戏来进行游戏(例如参 照专利文献1)。另外,还已知如下一种游戏系统:将与商业用游戏机中的游戏相关联的信 息作为Web内容提供给用户的个人用终端装置(例如参照专利文献2)。
[0003] 专利文献1 :日本特开2011-004799号公报
[0004] 专利文献2 :日本特开2006-175004号公报


【发明内容】

[0005] 发明要解决的问是页
[0006] 即使在将设置于游戏店铺等的游戏机与用户所利用的个人计算机、便携式电话之 类的除游戏机以外的客户端装置连接到共同的服务器装置的情况下,由于这些客户端装置 的性能与游戏机的性能不同,因此也不能够利用游戏机以外的客户端装置来进行游戏机的 游戏或者从服务器装置接受与该游戏的进行相关的服务。因此,用户需要前往游戏机的设 置场所以进行游戏。由此,对于游戏的进行会产生时间上或地理上的限制,这成为妨碍用户 增加的一个原因。
[0007]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使用户利用作为与游戏机不同的客户端装 置的网络终端装置来与游戏机同样地进行游戏的游戏系统等。
[0008] 用于解决问题的方案
[0009] 本发明所涉及的游戏系统包括服务器装置、作为与上述服务器装置相对的客户端 装置而发挥功能的游戏机、以及作为与上述服务器装置相对的不同于上述游戏机的客户端 装置而发挥功能的网络终端装置,在上述游戏机中安装有游戏机程序,该游戏机程序使该 游戏机的计算机单元分别作为使用户进行游戏的单元、以及与上述服务器装置协作来识别 用户并从上述服务器装置接受与上述游戏的进行相关的服务的提供的单元而发挥功能,其 中,在上述服务器装置中设置有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该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通过执行上 述游戏机程序,来使上述服务器装置的计算机单元作为使上述游戏进行的单元以及接受上 述服务的提供的单元而发挥功能,在上述网络终端装置中设置有输入输出控制单元,该输 入输出控制单元通过执行规定的输入输出控制程序,来使该网络终端装置作为对于上述虚 拟游戏机控制单元的远程输入输出装置而发挥功能。
[0010]另外,本发明所涉及的游戏的执行控制方法应用于游戏系统,该游戏系统包括服 务器装置、作为与上述服务器装置相对的客户端装置而发挥功能的游戏机、以及作为与上 述服务器装置相对的不同于上述游戏机的客户端装置而发挥功能的网络终端装置,在上述 游戏机中安装有游戏机程序,该游戏机程序使该游戏机的计算机单元分别作为使用户进行 游戏的单元、以及与上述服务器装置协作来识别用户并从上述服务器装置接受与上述游戏 的进行相关的服务的提供的单元而发挥功能,其中,在上述服务器装置中设置有执行上述 游戏机程序的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另一方面,在上述网络终端装置中设置有执行规定的 输入输出控制程序的输入输出控制单元,通过由上述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执行上述游戏机 程序,来使上述服务器装置的计算机单元作为使上述游戏进行的单元以及接受上述服务的 提供的单元而发挥功能,并且通过由上述输入输出控制单元执行上述输入输出控制程序, 来使上述网络终端装置作为对于上述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的远程输入输出装置而发挥功 能。
[0011] 根据本发明,使网络终端装置作为远程输入输出装置而发挥功能并利用虚拟游戏 机控制单元,由此用户能够在网络终端装置上进行与游戏机相同的游戏,或者能够在网络 终端装置上享受服务器装置对游戏机的用户提供的服务。由此,能够将用户进行游戏的场 所扩展到游戏机的设置场所以外,缓和用于进行游戏的时间上或地理上的限制,进而谋求 用户的增加。服务器装置与各个网络终端装置相比,大体上性能更高,根据将虚拟游戏机控 制单元设置于该服务器装置上并使网络终端装置作为远程输入输出装置而发挥功能的结 构,只要确保足以传输游戏图像等的网络带宽,就能够在与游戏机相比毫不逊色的环境下 使用户进行游戏。能够将网络终端装置的处理限定为对游戏的输入输出处理,而在服务器 装置上进行游戏的进行所需的运算处理、数据的更新之类的处理。由此,能够防止利用网络 终端装置篡改数据之类的非法行为的介入。
[0012] 在本发明中,也可以在应该与上述服务器装置的上述计算机单元进行组合的作为 软件的服务器用操作系统与上述游戏机程序之间插入作为中间件(middleware)的虚拟动 作程序,经由该虚拟动作程序来使上述游戏机程序在上述服务器装置的上述计算机单元上 动作,由此实现上述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据此,即使在游戏机与服务器装置之间操作系统 不同,也能够使游戏机程序在服务器装置上动作来在服务器装置上构成虚拟游戏机。
[0013] 在本发明中,上述服务器装置也可以能够执行以下服务来作为与上述游戏的进行 相关的服务:将与用户利用上述游戏机或上述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进行游戏而得到的结果 对应的游戏数据与该用户的识别信息相对应地保存在该服务器装置的存储单元中,并且, 识别用户,对上述游戏机或上述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提供与该用户的识别信息相对应地保 存在上述存储单元中的上述游戏数据。据此,从服务器装置对游戏机或虚拟游戏机控制单 元调入游戏数据,将利用游戏机或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进行游戏而得到的结果记录为游戏 数据并将其保存在服务器装置的存储单元中,由此用户无论是通过游戏机还是通过客户端 终端装置,都能够接着上一次的接续部分再开始游戏。因而,与若不利用游戏机则不能进行 游戏的以往例相比,能够可靠地缓和用于进行游戏的时间上或地理上的限制。
[0014] 另外,上述服务器装置也可以能够对上述游戏机和上述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提供 以下服务来作为与上述游戏的进行相关的服务:对多个用户进行匹配来使该多个用户参加 共同的游戏。据此,能够使网络终端装置的用户与游戏机的用户参加共同的游戏来一起进 行游戏,或者能够使网络终端装置的用户彼此参加共同的游戏来一起进行游戏。因此,能够 进行共同的游戏的用户的范围扩大,能够提高游戏系统的魅力。关于匹配对象,不仅有游戏 机的用户,还能够加上网络终端装置的用户,因此能够使作为匹配的候选的用户数增加来 提高匹配成立的可能性,或者能够谋求匹配的多样化。
[0015] 在本发明中,上述游戏机也可以构成为与规定的游戏费用的支付相交换而允许进 行游戏,上述服务器装置具备电子结算单元,在利用上述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进行游戏时, 该电子结算单元通过电子信息的交换来实现用户对游戏费用的支付。据此,即使在网络终 端装置不具有利用货币(现金)或代替货币来支付费用的功能的情况下,也能够使该网络 终端装置作为远程输入输出装置而发挥功能并利用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来使游戏有偿地 进行。由此,能够扩大能够用作对于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的远程输入输出装置的网络终端 装置的范围。
[0016] 发明的效果
[0017] 如以上所说明的那样,根据本发明,使网络终端装置作为远程输入输出装置而发 挥功能并利用服务器装置上的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由此使得能够在网络终端装置上进行 与游戏机相同的游戏,或者能够在网络终端装置上享受服务器装置对游戏机提供的服务, 因此能够将用户进行游戏的场所扩展到游戏机的设置场所以外,缓和用于进行游戏的时间 上或地理上的限制,进而谋求用户的增加。另外,根据本发明,将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设置 在与网络终端装置相比高性能的服务器装置上,由此还起到以下作用效果:能够在与游戏 机相比毫不逊色的环境下使用户进行游戏,能够防止利用网络终端装置篡改数据之类的非 法行为的介入。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8] 图1是表示本发明的一个方式所涉及的游戏系统的整体结构的图。
[0019] 图2是游戏系统的主要部分中的功能框图。
[0020] 图3是示出了能够使游戏机的用户与PC的用户之间进行共同的游戏的结构的框 图。
[0021] 图4是示出了在游戏机的用户与PC的用户进行共同的游戏时所执行的处理的过 程的流程图。
[0022] 图5是表示与游戏费用的收费对应地制作的收费记录与用于统计收费记录中记 录的收费实绩以作为销售额的数据与这些销售额的分配目的地的关系的图。
[0023] 图6是示出了为了制作统计数据而由中心服务器执行的统计处理的过程的流程 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4] 下面,说明本发明的一个方式所涉及的游戏系统。首先,参照图1来说明游戏系统 的整体结构。游戏系统1包括作为服务器装置的中心服务器2、作为与该中心服务器2相对 的客户端装置而发挥功能的多个游戏机3、以及作为与中心服务器2相对的不同于游戏机 3的客户端装置而发挥功能的多个个人计算机(有时简称为PC。)4和用户终端5。PC4和 用户终端5与本发明中的网络终端装置相当。中心服务器2通过组合多个服务器单元2A、 2B…来构成为一台逻辑服务器装置。但是,也可以利用单个服务器单元来构成中心服务器 2。或者,还可以利用云计算来逻辑性地构成中心服务器2。
[0025] 游戏机3构成为与规定的游戏费用的支付相交换而允许进行游戏的商业用(业务 用)游戏机。这种游戏机有时被称为街机(Arcade)游戏机。在本说明书中也有时将游戏 机3称为街机游戏机3,来与其它种类的游戏机进行区分。游戏机3设置于作为商业设施的 一种的游戏店铺6。在图1中示出了单个游戏店铺6,但是在多个游戏店铺6的各个店铺中 设置有一台或多台游戏机3。游戏店铺6是提供以下服务的设施的一例:使用户有偿地进 行街机游戏机3所提供的游戏。在游戏店铺6中,包括被称为娱乐设施、游戏街机、游艺场 等之类的各种称呼的设施。此外,可以适当地选择游戏机3中执行的游戏的内容。也可以 使游戏机3之间游戏不同。游戏机3既可以构成为具备适合于特定的游戏的物理结构(例 如操作部等)的专用的街机游戏机,也可以构成为能够通过改写软件来进行各种游戏的通 用的街机游戏机。
[0026] PC4设置于作为与游戏店铺6不同的商业设施的店铺7,是有偿或无偿地借给用户 的网络终端装置。店铺7是提供以下服务的设施的一例:有偿或无偿地使用户使用PC4。例 如以借出PC为目的而运营的被称为网吧(internet cafe)的设施相当于店铺7。除此以外, 在车站、机场、旅馆等设施中以借给用户为目的而设置有PC4的情况也包括在店铺7的概念 中。只要施以时间上或次数上的限制来借给用户,那么PC4也可以设置于公共设施。下面, 有时将店铺7称为一般店铺7以与游戏店铺6进行区分。此外,PC4本身是不仅供于商业 用途还能够供于个人用途的通用的PC。店铺7中的PC4的用途也不限于后述的游戏的进 行,可以使得该PC4能够供于所谓的网上冲浪(net surfing)、PC游戏的进行之类的各种用 途。在将PC4有偿地借给用户的情况下,既可以用小时制来收取其利用费用,也可以对进行 了会员登记的用户按以月为单位之类的规定的统计单位进行收费。
[0027] 用户终端5是供于用户的个人用途的网络终端装置。能够将例如PC5a、便携式游 戏机5b或者便携式电话(包括智能电话。)5c那样能够进行网络连接并且供于个人用途的 各种计算机装置用作用户终端5。虽然省略了图示,但是家庭用游戏机、便携式平板终端等 计算机装置也同样地,只要作为网络终端装置而发挥功能并且供于用户的个人用途,就能 够用作用户终端5。
[0028] 中心服务器2与游戏机3能够经由网络8相互通信地进行连接。网络8包括作为 WAN (广域网)的因特网8A、按每个店铺2构建来容纳它们的游戏机3的LAN (局域网)8B、以 及容纳中心服务器2的服务器单元2A、2B···来将这些服务器单元2A、2B相互连接的LAN8C。 作为一例,由利用TCP/IP协议的内部网(intranet)来构建LAN8B、8C。LAN8B、8C经由路由 器9连接在因特网8A上。此外,也可以在游戏机3与店铺6的路由器9之间设置本地服务 器,游戏机3经由该本地服务器而与中心服务器2能够通信地进行连接。中心服务器2的 服务器单元2A、2B···也有时以因特网8A取代LAN8C来相互连接,或者除了 LAN8C以外还通 过因特网8A而相互连接。此外,在本说明书中,用户是指能够成为游戏的玩家的人。另外, 有时将运营中心服务器2来提供面向游戏机3、PC4或者用户终端5的各种服务的业务商称 为服务提供者,将运营店铺6、7的业务商称为操作者。并且,有时将游戏店铺6的操作者称 为街机操作者,将一般店铺7的操作者称为一般操作者,以此对他们进行区分。
[0029] 对游戏机3和中心服务器2附加有用于在网络8上对它们进行识别的唯一的IP 地址。在游戏机3之间的通信或者游戏机3与中心服务器2之间的通信中,利用该IP地址 来确定通信对方。对各路由器9设定在因特网8A上唯一的固定地址。对游戏机3设定私 有地址作为IP地址,该私有地址用于通过与该固定地址组合来在网络8上唯一地识别游戏 机3。在这种情况下,在游戏机3与中心服务器2之间或者游戏机3之间构建虚拟专用网络 (VPN),在该VPN上使用私有地址来唯一地确定各游戏机3。
[0030] 另外,一般店铺7的PC4也经由LAN8D和路由器9连接在因特网8A上,由此能够 与中心服务器2进行通信。并且,用户终端5也连接在因特网8A上,由此能够与中心服务 器2进行通信。在一般店铺7的路由器9及用户终端5与因特网8A之间介有因特网连接 业者的私有网络等,但是省略了它们的图示。对PC4和用户终端5也分别赋予用于在网络 8上对它们唯一地进行识别的唯一的IP地址。该IP地址既可以是在每次连接到网络8时 发生变化的所谓的动态地址,也可以是不变的固定地址。下面,将用于在网络8上识别中心 服务器2、游戏机3、PC4以及用户终端5的信息称为地址信息。在经由网络8进行的通信 中,只要没有特别地事先说明,都是基于该地址信息来确定应该通信的对象。
[0031] 在游戏系统1中,除了上述的地址信息以外,对各个游戏店铺6按每个店铺6设定 唯一的店铺ID,对各个游戏机3按每个游戏机3设定唯一的机箱ID。中心服务器2从通信 对方的游戏机3接收店铺ID和机箱ID,由此能够唯一地确定该通信对方的游戏机3所属 的店铺6以及该游戏机3。与此相对,PC4和用户终端5是与服务提供者的意图无关地设 置的,因此不会被附加如机箱ID那样的在游戏系统1中特有地通用的ID。因而,在中心服 务器2与PC4或用户终端5进行通信时,利用上述的地址信息来相互确定通信对方。但是, 对于一般店铺7,也可以与从服务提供者向一般操作者提供为了使其PC4作为本发明中的 远程输入输出装置发挥功能而需要的程序的情况相关联地,按每个店铺7设定唯一的店铺 ID,使得服务提供者能够进行管理。或者,还可以取代店铺ID而按每个一般操作者设定唯 一的操作者ID,或者除了店铺ID以外还按每个一般操作者设定唯一的操作者ID,使得服务 提供者或中心服务器2能够唯一地确定一般操作者。
[0032] 中心服务器2经由网络8对游戏机3、PC4、用户终端5的用户提供各种服务。例 如,中心服务器2向用户提供与由游戏机3执行的游戏相关联的各种游戏服务。作为游戏 服务,例如有以下服务等:从游戏机3接收用户的识别信息来识别该用户,从游戏机3接收 与该用户进行游戏所得的结果(进展状况、成绩、得分、获得道具等)对应的游戏数据并保 存,或者将该游戏数据提供给游戏机3等的用户;在多个用户经由网络8进行共同的游戏时 使用户之间进行匹配;经由网络8对游戏机3的程序或数据进行更新。
[0033] 另外,中心服务器2对从PC4或用户终端5经由网络8进行访问的用户提供各种 Web服务。作为Web服务,例如有以下服务之类的服务:通过Web站点将与游戏有关的各种 信息提供给用户的游戏信息服务;提供使用户进行信息发布、交换、共享之类的交流场所的 群体服务(community service)。
[0034] 并且,在游戏系统1中,能够在PC4或用户终端5上进行与游戏机3所提供的游戏 相同的游戏,从而使得能够使游戏机3、PC4以及用户终端5各自的用户参加共同的游戏来 在用户之间进行对战,或者使他们协作来推进游戏。中心服务器2还提供用于实现这种不 同的客户端装置之间的游戏的进行的服务。
[0035] 中心服务器2中还设置有收费服务功能,S卩,使用户负担作为提供有偿服务的等 价报酬的费用来从用户处收取该费用。为了实现收费服务,在中心服务器2上设置有每个 用户的虚拟货币的账户。当用户利用现金、信用卡等结算手段来支付规定的价款时,将与该 价款相当的量的虚拟货币加到该用户的账户。另一方面,在用户利用有偿服务的情况下,从 该用户的账户消费与利用费用相当的量的虚拟货币。游戏的游戏费用也属于该利用费用的 一种,用户能够通过消费自己的账户中持有的虚拟货币来支付游戏的游戏费用。
[0036] 在游戏系统1中,准备了各种硬件和软件以作为使用户利用各种服务所需的结构 要素。由服务提供者将这些结构要素的至少一部分转让或借给操作者。作为一例,由服务 提供者对街机操作者有偿或无偿地转让游戏机3和路由器9。另一方面,由服务提供者将要 由游戏机3执行的游戏用的程序或者数据之类的所谓的内容借给(提供给)操作者。对于 PC4和用户终端5,从服务提供者向一般店铺7的操作者和用户分别提供使用户进行与街机 游戏机3相同的游戏所需的软件。在用户利用游戏机3等进行游戏时,作为其等价报酬而 向用户收取游戏费用。服务提供者按规定的统计期间来统计用户所支付的游戏费用,计算 游戏系统1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分配比率将该销售额在服务提供者、街机操作者以及一 般操作者之间进行分配。该统计功能也安装在中心服务器2中。
[0037] 接着,参照图2来说明与游戏系统1的中心服务器2、游戏机3、PC4以及用户终端 5有关的控制系统的主要部的结构。首先,从中心服务器2进行说明。中心服务器2中设置 有控制单元20和存储单元21。中心服务器2中还设置有键盘等输入装置和监视器等输出 装置,但是省略了它们的图示。控制单元20是将一个或多个微型处理器与该微型处理器进 行动作所需的内部存储装置等外围设备进行组合而得到的计算机单元。存储单元21被设 置为控制单元20的外部存储装置,对在中心服务器2所提供的服务中要参照的各种数据库 DB1?DB6进行存储。
[0038] 游戏程序数据库DB1是将要由游戏机3执行的游戏的程序(游戏机程序)和数据 按每个游戏的标题进行保存的数据库。用户管理数据库DB2是将管理游戏系统1的用户所 需的信息与按每个用户而唯一的用户ID相对应地进行记录的数据库。店铺管理数据库DB3 是将管理游戏店铺6所需的信息与店铺ID相对应地进行保存的数据库。例如,在与游戏店 铺6有关的数据中,与店铺ID相对应地保存设置于该店铺6的游戏机3的机箱ID、用于识 别各游戏机3所执行的游戏的标题的码(code)、店铺6的所在地、用于与店铺6的操作者之 间进行金钱交易的结算账户之类的信息。在对每个一般店铺7或一般操作者设定ID的情 况下,管理与该ID相对应的一般店铺或一般操作者所需的信息也被记录到店铺管理数据 库DB3。例如,在与一般店铺7有关的数据中,与店铺ID相对应地保存店铺7的所在地、用 于与店铺7的操作者之间进行金钱交易的结算账户之类的信息。
[0039] 游戏管理数据库DB4是将用户的游戏数据与用户ID或与其等效的按每个用户而 唯一的ID相对应地进行保存的数据库。在游戏数据中,例如保存有用户的游戏成绩、游戏 的进展状况、用户在游戏中获得的道具之类的与游戏相关联的信息。用户能够通过参照游 戏数据来确认过去的游戏的结果,或者接着上一次的接续部分再开始游戏。账户管理数据 库DB5是将用户在中心服务器2上开设的虚拟货币的账户和该虚拟货币的余额与用户ID 相对应地进行保存的数据库。统计管理数据库DB6保存了用户与游戏的进行相交换而支付 的游戏费用的统计值、以及与该统计值相对的对服务提供者、街机操作者以及一般操作者 的分配额之类的与销售额分配有关的数据。
[0040] 控制单元20的内部设置有游戏服务管理部22、Web服务管理部23、虚拟游戏机控 制部(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24、账户管理部25以及统计处理部26。各部22?26都是通 过作为硬件资源的控制单元20与规定的软件的组合而实现的逻辑装置。游戏服务管理部 22提供上述的游戏服务,Web服务管理部23提供上述的Web服务。虚拟游戏机控制24提 供以下服务:按照来自PC4或用户终端5的请求来在中心服务器2上生成虚拟游戏机,将 PC4或用户终端5用作远程输入输出装置并使用户进行与游戏机3相同的游戏,或者使用 户享受中心服务器2所提供的服务。账户管理部25管理虚拟货币对账户管理数据库DB5 中记录的各用户的账户的相加和相减(消费)。统计处理部26对用户分别利用游戏机3、 PC4以及用户终端5支付的游戏的游戏费用进行统计,运算与得到的销售额相对的服务提 供者、街机操作者以及一般操作者各自的分配额,并记录到统计管理数据库DB6。
[0041] 接着,说明游戏机3。游戏机3中设置有控制单元30。控制单元30是将微型处理 器与该微型处理器进行动作所需的内部存储装置等外围设备进行组合而得到的计算机单 元。控制单元30上连接有硬盘存储装置等能够存储保持的外部存储装置,但省略了其图 示。针对控制单元30的外部存储装置中记录有要由控制单元30执行的游戏机程序以及该 程序所要参照的各种数据。这些游戏机程序和数据是从游戏程序数据库DB1获取并从中心 服务器2分发到游戏机3的。在用户利用游戏机3进行游戏的情况下,游戏机3与中心服 务器2协作来识别用户,从中心服务器2向游戏机3提供与该用户的识别信息(作为一例, 用户ID)相对应地记录在游戏管理数据库DB4中的游戏数据,该游戏数据被记录到游戏机 3的存储装置。
[0042] 控制单元30上连接有输入装置32、显示装置33、读卡器34以及硬币认证装置35。 输入装置32和显示装置33与公知的游戏机同样地构成。硬币认证装置35是为了能够使 用户以现金(硬币)支付游戏的游戏费用而设置的。当用户向游戏机3投入硬币时,硬币 认证装置35判别所投入的硬币的真假,在投入了真正的硬币的情况下输出表示其投入枚 数的信号。读卡器34是为了读取用户所持的卡10的信息并将与该信息对应的信号输出到 控制单元30而设置的。卡10中设置有1C芯片、磁条之类的非易失性存储介质(未图示), 在该介质中按每个卡10记录有唯一的ID (下面有时称为卡ID。)等。卡ID被用作中心服 务器2识别游戏机3的用户的信息。
[0043] 用户管理数据库DB2中记录有描述了卡ID与用户ID的对应关系的数据表。中心 服务器2通过从游戏机3获取卡ID,能够识别游戏机3的用户的用户ID,从而能够确定与该 用户ID相对应的游戏数据、虚拟货币的账户。在游戏机3中,用户能够选择是以现金(硬 币)支付游戏的游戏费用、还是以虚拟货币支付游戏的游戏费用。在选择了以虚拟货币支 付的情况下,通过账户管理部25的处理来从用户的虚拟货币的账户消费(减去)与游戏的 游戏费用相当的量的虚拟货币。通过该处理,账户管理部25作为本发明的电子结算单元而 发挥功能。此外,卡ID也可以以条形码等方式记录在卡10中。或者,也可以取代卡10,而 在安装于便携式电话等的1C芯片等存储介质中记录卡ID。其中,卡ID作为能够以电磁方 式读取的数字数据而记录在介质中,并且还作为用户所能够识别的字符、数字、符号等而记 录在卡10等中。
[0044] 在PC4和用户终端5中,也分别设置有作为计算机单元的控制单元40、50以及针 对它们的输入装置42、52和显示装置43、53。PC4的控制单元40按照未图示的存储装置中 设置的终端0S以及应用软件来执行各种运算和动作控制。用户终端5的控制单元50也同 样。其中,用户终端5只要具有能够连接到因特网8A的结构,就可以根据其用途而具备多 种多样的结构。
[0045] 接着,参照图3来进一步详细地说明用于使游戏机3的用户与PC4的用户之间能 够进行共同的游戏的结构。如图3所示,在游戏机3中,通过作为硬件资源的控制单元30与 作为软件的游戏机0S300和游戏机程序301的组合来形成游戏控制部31。另一方面,在PC4 中,通过作为硬件资源的控制单元40与作为软件的终端0S400和输入输出控制程序401的 组合来形成输入输出控制41。游戏机程序301是由服务提供者转让或借给街机操作者的软 件,输入输出控制程序401是由服务提供者转让或借给一般操作者的软件。另一方面,通过 作为硬件资源的控制单元20与作为软件的服务器0S (服务器用操作系统)200、虚拟动作程 序201和游戏机程序301的组合,来形成中心服务器2的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
[0046] 作为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的结构要素的游戏机程序301与作为游戏机3的游戏 控制部31的结构要素的游戏机程序301是相同的。虚拟动作程序201是用于使作为与游戏 机0S300匹配地制作的应用软件的游戏机程序301在中心服务器2的控制单元20上执行 的中间件。也就是说,虚拟动作程序201是介于服务器0S200与游戏机程序301之间来用 于使游戏机程序301在中心服务器2的控制单元20上动作从而在中心服务器2上虚拟地 生成与游戏机3的游戏控制部31同样的控制部并使该控制部动作的程序。另一方面,PC4 的输入输出控制程序401是用于使PC4作为对于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的远程输入输出装 置而进行动作的应用软件。通过将输入输出控制程序401安装到PC4并执行该输入输出控 制程序401,PC4作为基于服务器的方式的瘦客户端(Thin Client)架构中的远程输入输出 终端而进行动作。在PC4的画面上,设置有用于使输入输出控制程序401作为应用之一启 动的图标、菜单及其它适当的用户界面。对于PC4的输入装置42的操作信息经由输入输出 控制部(输入输出控制单元)41被输入到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来自虚拟游戏机控制部 24的与游戏相关联的输出(影像信息和声音信息)经由输入输出控制部41被输出到PC4 的硬件控制电路(显示控制电路、声音再现电路)。因而,通过将PC4与虚拟游戏机控制部 24进行组合,与游戏机3同样地构建游戏的进行环境。
[0047] 游戏机3的游戏控制部31与游戏的执行相关联地适当访问中心服务器2的游戏 服务管理部22或账户管理部25。例如,在游戏机3的用户希望经由网络与其它用户进行共 同的游戏的情况下,游戏控制部31向游戏服务管理部22请求匹配,从游戏服务管理部22 接收匹配结果。或者,在以虚拟货币支付游戏的游戏费用的情况下,游戏机3的控制部31 访问账户管理部25来请求消费与游戏费用相当的虚拟货币,从账户管理部25接收其结果。 虚拟游戏机34也按照经由PC4的输入输出控制部41而发送的用户的指示来适当访问游戏 服务管理部22或账户管理部25,执行与游戏控制部31同样的处理。
[0048] 在用户间的匹配成立的情况下,之后游戏机3之间通过P2P (peer to peer,点对 点)方式直接通信来交换操作信息并执行游戏。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也同样能够通过P2P 方式与游戏机3或其它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进行通信。用户终端5也与PC4的输入输出 控制部41同样地,通过用户终端5的控制单元50与终端0S和输入输出控制程序的组合来 形成输入输出控制部,但是省略了其图示。此外,在每次用户从PC4或用户终端5请求游戏 的进行时生成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该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根据游戏的结束指示而消失。 艮P,在N个用户从PC4或用户终端5访问中心服务器2来请求进行与游戏机3的游戏相同 的游戏的情况下,在中心服务器2中生成N个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共同的游戏不仅能够 在通过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实现的虚拟游戏机的用户与现实的游戏机3的用户之间进行, 还能够在虚拟游戏机的用户之间进行。并且,在游戏机3中准备了用户单独进行游戏的模 式的情况下,PC4或用户终端5的用户也同样能够利用通过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实现的虚 拟游戏机来单独进行游戏。
[0049] 接着,参照图4来说明游戏机3的用户与PC4的用户进行共同的游戏的情况下的 处理过程。此外,在用户以用户终端5取代PC4来进行游戏的情况下,也可以是与下面同样 的过程,省略其详细的说明。
[0050] 首先,从游戏机3的处理进行说明。在用户利用游戏机3开始游戏的情况下,在游 戏机3的游戏控制部31与中心服务器2的游戏服务管理部22之间执行登录处理、即识别 用户的处理(步骤S30US201)。在登录处理中,游戏控制部31通过读卡器34获取用户的 卡10中记录的卡ID,并通知给游戏服务管理部22。接收到该卡ID的游戏服务管理部22 依次参照用户管理DB2和游戏管理数据库DB4来从游戏管理DB4提取与卡ID对应的游戏 数据,将该游戏数据发送到游戏控制部31。
[0051] 接着,游戏控制部31执行对用户收取游戏的游戏费用的处理(步骤S302)。关于 游戏机3中的游戏费用的支付,能够选择现金或虚拟货币,图4示出了以虚拟货币进行支付 的情况下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从游戏机3的游戏控制部31通知用户的卡ID或用户ID, 中心服务器2的账户管理部25确定与该ID对应地记录在账户管理数据库DB5中的用户的 账户,执行从该账户消费与游戏费用相当的量的虚拟货币的处理(步骤S211)。游戏控制 部31随着收费处理而生成描述了收费内容的收费记录并记录在自己的存储装置中。收费 记录的内容在后面叙述。当游戏费用的收取完成时,游戏机3的游戏控制部31对游戏服务 管理部22请求匹配(步骤S303),响应于该请求,游戏服务管理部22开始匹配处理(步骤 S203)。
[0052] 另一方面,在用户利用PC4开始进行游戏的情况下,首先,按照用户的操作,输入 输出控制程序401启动,开始输入输出控制部41的处理。输入输出控制部41在其处理开 始时,按照规定的过程来发放识别码(步骤S401)。识别码是在利用游戏机3以外的客户 端装置进行游戏的情况下为了确定该客户端装置的所属而发放的。关于在此所说的客户端 装置的所属,在PC4的情况下,按设置了该PC4的一般操作者或者一般店铺7进行区分。在 用户终端5的情况下,将客户端装置的所属统一划分为一般操作者以外的所属。作为一例, 在向一般操作者和用户分发输入输出控制程序401时,按每个分发目的地设定唯一的序列 号,将该序列号作为识别码来发放。在此发放的识别码被设定为既不与对游戏机3设定的 机箱ID重复、也不与对游戏店铺6设定的店铺ID重复的值。另外,用于确定输入输出控制 程序401的分发目的地的信息(例如一般店铺7的店铺ID或用户ID)与作为识别码的序 列号的对应关系被记录到规定的数据表,并保存在统计管理数据库DB6中。
[0053] 接着,PC4的输入输出控制部41对中心服务器2的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请求其 启动(步骤S402)。在该请求时,对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通知识别码。虚拟游戏机控制部 24将该识别码存储在存储单元21中所确保的自己的存储区域中。当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 启动时,此后直到游戏结束为止,PC4的输入输出控制部41为了使PC4作为对于虚拟游戏 机控制部24的远程输入输出装置发挥功能而持续执行输入输出处理(步骤S403)。
[0054] 另一方面,当虚拟游戏控制部24开始动作时,在该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与游戏服 务管理部22之间执行登录处理、即识别用户的处理(步骤S222、S202)。在登录处理中,虚 拟游戏机控制部24经由PC4获取用户的卡ID并通知给游戏服务管理部22,接收到该卡ID 的游戏服务管理部22参照用户管理DB2和游戏管理DB4来提取与卡ID相对应的用户的游 戏数据,将该游戏数据提供给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将该游戏数据 存储在自己的存储区域中,在游戏的执行过程中适当地参照并更新该游戏数据。此外,关于 PC4和用户终端5中的卡ID的获取,由于这些客户端装置中不存在与读卡器34相当的结 构,因此采用利用字符串等的输入方法。其中,也可以取代卡ID而将用户ID用作识别信息。
[0055] 在登录处理结束后,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执行对用户收取游戏的游戏费用的处 理(步骤S223)。PC4中不存在接受以现金进行的费用支付的功能,因此虚拟游戏机控制部 24中的收费限于利用以虚拟货币进行的游戏费用的支付的方式。因而,虚拟游戏机控制部 24的收费处理会利用账户管理部25的功能。也就是说,从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对账户管 理部25通知PC4的用户的卡ID或用户ID,账户管理部25执行从与该ID对应的账户消费 与游戏费用相当的量的虚拟货币的处理(步骤S212),由此实现游戏费用的支付。虚拟游 戏机控制部24随着收费处理而生成描述了收费内容的收费记录并记录在自己的存储装置 中。
[0056] 当游戏费用的收取完成时,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对游戏服务管理部22请求匹配 (步骤S224)。该匹配请求与来自游戏机3的游戏控制部31的匹配请求同样地被游戏服务 管理部22所处理。下面,设如下情况来继续说明:在响应于来自游戏机3的匹配请求而开 始的匹配处理(步骤S203)中接收到来自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的匹配请求,游戏机3的用 户与PC4的用户被匹配。
[0057] 当通过游戏服务管理部22而匹配成立时,从游戏服务管理部22向游戏控制部31 和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分别通知匹配结果(步骤S204),该结果被游戏控制部31和虚拟 游戏机控制部24所获取(步骤S304、S225)。之后,游戏控制部31和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 执行在游戏机3与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之间以P2P方式进行通信所需的环境设定(步骤 S305、S226)。当环境设定完成时,游戏控制部31和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交换用户的操作 信息并执行共同的游戏(步骤S306、S227)。当游戏结束时,游戏控制部31和虚拟游戏机控 制部24基于本次的游戏进行结果来更新各自所存储的用户的游戏数据(步骤S307、S228)。 更新后的游戏数据被提供给游戏服务管理部22。游戏服务管理部22按照从游戏控制部31 和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提供的游戏数据对游戏管理数据库DB4中与各用户的用户ID相对 应地记录的游戏数据进行更新。
[0058] 通过以上的处理,游戏机3的用户与PC4的用户能够参加共同的游戏来进行对战, 或者协作来推进游戏。同样地,用户终端5的用户也能够与游戏机3的用户参加共同的游 戏。并且,PC4的用户之间、用户终端5的用户之间、或者PC4的用户与用户终端5的用户 也能够参加与游戏机3的游戏相同的游戏来一起进行游戏。如果是能够多人参加的游戏, 则还能够使游戏机3、PC4以及用户终端5各自的用户参加共同的游戏来一起进行游戏。
[0059] 接着,参照图5和图6来说明用于对用户所支付的游戏费用进行统计来计入游戏 系统1的销售额、并将该销售额在服务提供者、街机操作者以及一般操作者之间进行分配 的结构。图5示出了收费记录100与统计管理数据库DB6中保存的统计数据110、120、130 与计入了这些统计数据110、120、130的销售额的分配目的地之间的关系。收费记录100是 在每次通过游戏机3或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向用户收取游戏费用时(每次进行图4的步 骤S302或S223的处理时)制作的记录。收费记录100中包含识别码、进行游戏的日期时 间、费用类别、内容码以及消费额的信息。识别码是用于识别被收费的客户端装置的所属的 信息。在通过游戏机3进行了收费的情况下,该游戏机3的机箱ID或者店铺ID被记录为 识别码。在通过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收取了游戏费用的情况下,保存输入输出控制部41 所发放的识别码。通过参照该识别码,能够确定收费记录100是与利用游戏机3、PC4和用 户终端5中的哪一个的游戏的进行对应的记录。
[0060] 中心服务器2的统计处理部26通过参照识别码来判别制作了收费记录100的客 户端装置的所属。即,在识别码中保存了机箱ID或店铺ID的情况下,能够判别执行了该收 费的游戏店铺6。另外,在通过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制作了收费记录100的情况下,按每个 与该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成对的PC4或用户终端5中安装的输入输出控制程序401的分发 目的地而唯一的识别码被保存在收费记录100中。因而,在与PC4中的游戏的进行对应地 制作了收费记录1〇〇的情况下,通过参照描述了识别码(序列号)1〇〇与分发目的地的对应 关系的数据表,能够确定与收费记录100对应的一般店铺7或运营该店铺7的一般操作者。 另外,在与用户终端5中的游戏的进行对应地制作了收费记录100的情况下,通过参照描述 了识别码(序列号)与分发目的地的对应关系的数据表,能够确定与该收费记录100对应 的用户终端5的用户。其中,在通过用户终端5制作了收费记录的情况下,只要能够掌握该 收费记录是与用户终端5中的游戏的进行对应的收费记录就足够,不一定要确定到用户为 止。也就是说,在处理收费记录100的情况下,能够判别该收费记录100是与游戏店铺6的 游戏机3、一般店铺7的PC4和用户终端5中的哪一个中的游戏的进行对应地制作出的,在 与游戏店铺6或一般店铺7中的游戏的进行对应地制作出收费记录100的情况下,只要能 够进一步判别出制作了该收费记录100的店铺6、7或者其操作者即可。
[0061] 收费记录100中的费用类别的信息是用于识别是以现金(货币的硬币)支付了游 戏费用、还是以虚拟货币支付了游戏费用的信息。仅在通过游戏机3收取了游戏费用的情 况下,根据用户的支付方法的选择结果来择一性地记录表示现金支付的信息和表示虚拟货 币支付的信息中的某一个,在通过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收取了游戏费用的情况下,记录表 示虚拟货币支付的信息。内容码的信息中记录有用户所进行的游戏所固有的内容码。消费 额的信息中记录有表示用户所消费的游戏费用的金额的信息。
[0062] 收费记录100被暂时记录在游戏机3的存储装置、以及虚拟游戏机控制部24所使 用的存储单元21上的存储区域中,之后,在适当的时期被调入中心服务器2的统计处理部 26来记录在统计管理数据库DB6中。统计处理部26每经过规定的统计期间(例如一个月) 对统计管理数据库DB6中累积的收费记录100进行统计来运算销售额。在这种情况下,通 过参照收费记录100中记录的识别码,分为各个游戏店铺6的统计数据110的群、各个一般 店铺7的统计数据120的群以及用户终端5的统计数据130来统计收费记录100。其中,既 可以使统计数据110为按每个街机操作者而统计的数据,也可以使统计数据120为按每个 一般操作者而统计的数据。
[0063] 如上所述那样区分地生成统计数据的理由之一是,销售额的分配方法根据客户端 装置的所属有所不同。即,存在以下差异:通过游戏店铺6的游戏机3中的游戏的进行而 得到的销售额是在该游戏店铺6的街机操作者与服务提供者之间进行分配,通过一般店铺 7的PC4中的游戏的进行而得到的销售额是在一般操作者与服务提供者之间进行分配。在 游戏店铺6中,销售额的一部分作为现金从用户直接交到街机操作者,另一方面,销售额的 剩余部分通过虚拟货币的消费而交到服务提供者。一般操作者不会以现金方式从用户直接 接收游戏的游戏费用,游戏的游戏费用的全额均通过虚拟货币而交到服务提供者。如果考 虑到这种差异,则需要将与游戏店铺6中的游戏的进行对应的销售额的分配和与一般店铺 7中的游戏的进行对应的销售额的分配相互区分来进行处理。
[0064] 另外,与用户终端5中的游戏的进行对应的游戏费用全额交到服务提供者。用户 终端5供于个人用途,并不是商业式运营的。因此,不存在要分配给用户终端5的运营者的 销售额。因此,在图5的例子中,将与用户终端5中的游戏的进行对应的销售额的一部分分 配给了街机操作者。其理由如下。在通过PC4或用户终端5也能够进行与游戏机3所提供 的游戏相同的游戏的情况下,进行游戏的场所扩展到游戏店铺6外,从而产生原本光顾游 戏店铺6的用户在游戏店铺6以外的场所进行游戏的可能性。因此,将服务提供者通过用 户终端5中的游戏的进行而得到的销售额的一部分分配给街机操作者,来谋求这些人的收 益提高。因而,需要将通过用户终端5中的游戏的进行而得到的游戏费用与店铺6、7中的 销售额进一步区分来进行处理。
[0065] 如上,在游戏系统1中,需要根据进行了游戏的客户端装置的所属来区分统计数 据,根据统计数据的划分也要相互变更销售额分配的运算处理。因此,收费记录100中记录 有识别码,使统计处理部26执行与该识别码相应的处理。
[0066] 图6示出了统计处理部26为了处理收费记录100而以规定的周期执行的统计处 理。当开始统计处理时,统计处理部26首先选择统计管理数据库DB6中记录的未处理的 收费记录100 (步骤S261),获取该收费记录100中记录的识别码的信息(步骤S262)。之 后,统计处理部26基于识别码来判别收费记录100是否为与游戏店铺6对应的记录(步 骤S263),在其被否定的情况下判别收费记录100是否为与一般店铺7对应的记录(步骤 S264)。然后,如果收费记录100与游戏店铺6对应,则统计处理部26将该收费记录100作 为与识别码对应的游戏店铺6的收费实绩而记录在统计数据110中(步骤S265),如果收费 记录100与一般店铺7对应,则统计处理部26将该收费记录100作为与识别码对应的一般 店铺7的收费实绩而记录在统计数据120中(步骤S266)。在收费记录100是与用户终端 5对应的记录的情况下,统计处理部26将该收费记录100作为用户终端5的收费实绩而记 录在统计数据130中(步骤S267)。在步骤S265?S267中的任一个的处理之后,统计处理 部26判别是否剩有未处理的收费记录100,如果剩有未处理记录则返回到步骤S261。统计 处理部26重复步骤S261?S268的处理直到不存在未处理记录为止。
[0067] 当处理所有记录而生成了统计数据110、120、130时,统计处理部26接着按数据 110、120、130运算销售额,依次运算针对街机操作者、一般操作者以及服务提供者各自的销 售额的分配额(步骤S269?S271)。这些运算结果被记录在统计管理数据库DB6中,当分 配额的运算完成时,统计处理部26结束图6的处理。按照对每个操作者决定的过程和时期, 在服务提供者与操作者之间对统计管理数据库DB6中记录的分配额进行交易。此外,分配 给服务提供者的销售额的一部分也可以进一步被分配给与游戏相关的著作权人、中心服务 器2的维护管理公司之类的业务商等。
[0068] 本发明并不限于上述的方式,能够进行各种变更或变形。例如,游戏机不限于设置 于游戏店铺的例子,可以设置于各种设施。游戏机不限于商业用游戏机。也可以在家庭用 游戏机及其它各种游戏机与除此以外的网络终端装置之间应用本发明,使用户能够在这些 装置之间进行共同的游戏。服务器装置不限于对用户提供匹配的服务。例如,在参照各用 户的游戏数据来生成用户的排名并将该排名在网络上公开的情况下,也可以构成为由用户 单独地进行各个游戏。关于网络终端装置,不一定要作为在一般店铺中借给用户的终端装 置和用户的个人用终端装置来分别设置网络终端装置,也可以仅使任一方作为本发明的网 络终端装置来发挥功能。或者,一般店铺不需要是现实存在的店铺,也可以是用户在Web上 虚拟开设的店铺。
[0069] 用于在服务器装置上实现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的结构也不限于上述的方式,能够 进行变形。例如,也可以在服务器装置中安装使游戏机0S在服务器0S上动作的仿真器 (emulator),使游戏机程序在该游戏机0S上作为应用软件进行动作,由此在服务器装置中 设置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
[0070] 在上述的方式中,在通过网络终端装置进行游戏时的收费处理中利用了虚拟货 币,但是只要通过电子信息来实现用户对游戏费用的支付,则电子结算单元能够采用各种 结算方法。例如,也可以利用使用了信用卡、借记卡的结算方法来构成电子结算单元。在利 用虚拟货币的情况下,也不限于将其余额保持在服务器装置上的账户中的例子,也可以将 虚拟货币的余额保持在用户所持的卡、便携式电话的1C芯片及其它各种介质中。利用了虚 拟货币的结算单元不限于所谓的预付型,也可以构成为后付型。并且,在上述的方式中,说 明了有偿地进行游戏的例子,但是在无偿地进行游戏的系统中也能够应用本发明。
【权利要求】
1. 一种游戏系统,包括服务器装置、作为与上述服务器装置相对的客户端装置而发挥 功能的游戏机以及作为与上述服务器装置相对的不同于上述游戏机的客户端装置而发挥 功能的网络终端装置,在上述游戏机中安装有游戏机程序,该游戏机程序使该游戏机的计 算机单元分别作为使用户进行游戏的单元、以及与上述服务器装置协作来识别用户并从上 述服务器装置接受与上述游戏的进行相关的服务的提供的单元而发挥功能,其中, 在上述服务器装置中设置有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该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通过执行上 述游戏机程序,来使上述服务器装置的计算机单元作为使上述游戏进行的单元以及接受上 述服务的提供的单元而发挥功能, 在上述网络终端装置中设置有输入输出控制单元,该输入输出控制单元通过执行规定 的输入输出控制程序,来使该网络终端装置作为对于上述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的远程输入 输出装置而发挥功能。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 在应该与上述服务器装置的上述计算机单元进行组合的作为软件的服务器用操作系 统与上述游戏机程序之间插入有作为中间件的虚拟动作程序,经由该虚拟动作程序来使上 述游戏机程序在上述服务器装置的上述计算机单元上动作,由此实现上述虚拟游戏机控制 单元。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服务器装置能够执行以下服务来作为与上述游戏的进行相关的服务:将与用户利 用上述游戏机或上述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进行游戏而得到的结果对应的游戏数据与该用 户的识别信息相对应地保存在该服务器装置的存储单元中,并且,识别用户,对上述游戏机 或上述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提供与该用户的识别信息相对应地保存在上述存储单元中的 上述游戏数据。
4. 根据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服务器装置能够对上述游戏机和上述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提供以下服务来作为 与上述游戏的进行相关的服务:对多个用户进行匹配来使该多个用户参加共同的游戏。
5. 根据权利要求1?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游戏机构成为与规定的游戏费用的支付相交换而允许进行游戏,上述服务器装置 具备电子结算单元,在利用上述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进行游戏时,该电子结算单元通过电 子信息的交换来实现用户对游戏费用的支付。
6. -种游戏的执行控制方法,应用于游戏系统,该游戏系统包括服务器装置、作为与上 述服务器装置相对的客户端装置而发挥功能的游戏机以及作为与上述服务器装置相对的 不同于上述游戏机的客户端装置而发挥功能的网络终端装置,在上述游戏机中安装有游戏 机程序,该游戏机程序使该游戏机的计算机单元分别作为使用户进行游戏的单元、以及与 上述服务器装置协作来识别用户并从上述服务器装置接受与上述游戏的进行相关的服务 的提供的单元而发挥功能,其中, 在上述服务器装置中设置有执行上述游戏机程序的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另一方面, 在上述网络终端装置中设置有执行规定的输入输出控制程序的输入输出控制单元, 通过由上述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执行上述游戏机程序,来使上述服务器装置的计算机 单元作为使上述游戏进行的单元以及接受上述服务的提供的单元而发挥功能,并且 通过由上述输入输出控制单元执行上述输入输出控制程序,来使上述网络终端装置作 为对于上述虚拟游戏机控制单元的远程输入输出装置而发挥功能。
【文档编号】A63F13/35GK104066487SQ201380006101
【公开日】2014年9月24日 申请日期:2013年1月31日 优先权日:2012年2月3日
【发明者】小西和马, 滨田俊 申请人:科乐美数码娱乐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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