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飞行模式切换装置的航模直升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06959阅读:739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飞行模式切换装置的航模直升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航模直升机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带飞行模式切换装置的航模直升机。

背景技术:
航模直升机是模仿真实直升机形成的产品,有很大的纪念的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遥控的航模直升机被发明出来,给孩子们带来了巨大的乐趣,但传统的遥控航模直升机只单纯设置了遥控器和航模直升机,未在机身内部安装传感器和陀螺仪,导致该遥控航模直升机不具备精确的飞行路线,很容易在空中出现故障摔落下来,且传统的遥控航模直升机只设置了螺旋桨和尾桨,导致该遥控航模直升机只能往上升,并不能使直升机往前飞,且传统的遥控航模直升机未设置插线和蓄电池,使用的是一次性电池,在电池使用完毕后还需更换新电池,浪费了资源,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飞行模式切换装置的航模直升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设置有伸长翼,使该直升机可切换飞行模式,满足了人们的需求。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带飞行模式切换装置的航模直升机,包括机头、尾杆、遥控器和蓄电池,所述机头与机身之间固定连接,且机头的前方设置有红外线接收板,所述机身的顶部与螺旋桨通过旋转轴转动连接,所述机身与尾桨之间通过尾杆连接,所述尾杆的内部安装有动力装置,且动力装置与尾桨通过传动轴转动连接,所述机身与机架之间焊接固定,且机身的前方安装有伸长翼,所述机头和机身的底部焊接有起落架,所述遥控器上安装有开关,且遥控器设置在尾杆的下方,所述蓄电池与机身之间粘接连接,所述蓄电池通过导线与电动机和传感器连接,所述机身内部设置有陀螺仪,所述传感器与芯片之间通过导线连接。优选的,所述机身的右前方设置有插线收纳室。优选的,所述插线收纳室的下方设置有接线口。优选的,所述接线口与插线固定连接。优选的,所述开关的两侧设置有按钮。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带飞行模式切换装置的航模直升机设置有遥控器,使人们在地面上可随意操作直升机起飞降落,且该带飞行模式切换装置的航模直升机在机身内部设置有陀螺仪和传感器,使该带飞行模式切换装置的航模直升机具有更高的定位系统,不至于在飞行时坠毁,且该带飞行模式切换装置的航模直升机不仅设置有螺旋桨和尾桨还设置有伸长翼,使该带飞行模式切换装置的航模直升机可切换飞行模式,即可往上飞也可以往前飞,且该带飞行模式切换装置的航模直升机设置有插线和蓄电池,使该直升机可充电,无需使用一次性电池,达到了节能的原则,满足了人们的需求。附图说明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机身的剖视图。图中:1-螺旋桨;2-机头;3-旋转轴;4-机身;5-插线收纳室;6-尾杆;7-机架;8-尾桨;9-红外线接收板;10-伸长翼;11-接线口;12-起落架;13-插线;14-遥控器;15-开关;16-按钮;17-蓄电池;18-导线;19-电动机;20-陀螺仪;21-传感器;22-芯片。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带飞行模式切换装置的航模直升机,包括机头2、尾杆6、遥控器14和蓄电池17,机头2与机身4之间固定连接,且机头2的前方设置有红外线接收板9,机身4的顶部与螺旋桨1通过旋转轴3转动连接,机身4与尾桨8之间通过尾杆6连接,尾杆6的内部安装有动力装置,且动力装置与尾桨8通过传动轴转动连接,机身4与机架7之间焊接固定,且机身4的前方安装有伸长翼10,机头2和机身4的底部焊接有起落架12,遥控器14上安装有开关15,且遥控器设置在尾杆6的下方,蓄电池17与机身4之间粘接连接,蓄电池17通过导线18与电动机19和传感器21连接,机身4内部设置有陀螺仪20,传感器21与芯片22之间通过导线18连接,机身4的右前方设置有插线收纳室5,插线收纳室5的下方设置有接线口11,接线口11与插线13固定连接,开关15的两侧设置有按钮16。工作原理:先将插线13插入插孔内,将蓄电池17中充满电,充电完毕后,将插线13放置到插线收纳室5中,打开开关15,通过操控遥控器14使直升机起飞,若想要直升机竖直起飞,则只需使螺旋桨3和尾桨8旋转即可,若需要直升机往前飞,则将伸长翼10的螺旋桨3打开即可,陀螺仪20实时平衡直升机的飞行,传感器21实时将直升机的位置实时反馈,人们可根据反馈信息操控遥控器14控制直升机的飞行即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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