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预埋槽,特别涉及一种建筑龙骨用可调节预埋槽。
背景技术:
预埋槽道是预先安装(埋藏)在隐蔽工程内的构件,是在结构浇注时安置的构配件,用于砌筑上部结构时的搭接,以利于外部工程设备基础的安装固定。目前,建筑领域采用的预埋槽道尽管形式各异、多种多样,但无外乎由预埋槽体连接座和固定于连接底座上的预埋筋组成,在建筑施工时安全性能不够理想。
近几年来,随着建筑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对高强度预埋槽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预埋槽单个的使用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现场的需求,为此,现有的预埋槽道需要在结构和性能上进一步改进,以满足建筑基础设施施工的更高安全性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建筑龙骨用可调节预埋槽。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龙骨用可调节预埋槽,包括锚杆、C型槽、两头对称连接定位孔、两面对称连接定位孔、销子,所述锚杆连接于所述C型槽底部,所述C型槽的两端设置有四个所述两头对称连接定位孔,所述C型槽的两侧设置有四个所述两面对称连接定位孔,四个所述两头对称连接定位孔与四个所述两面对称连接定位孔连接于若干个所述销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锚杆和所述C型槽为一体式结构,采用精密铸造一次加工而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四个所述两头对称连接定位孔与四个所述两面对称连接定位孔的孔的直径与若干个所述销子的直径大小相同。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C型槽的上表面是齿形状条纹,其内部定位轧齿。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在可调节预埋槽的使用过程中很好的解决了高强度预埋槽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更大程度地降低了安全风险,而且可根据现场施工需要,通过C型槽两侧面的四个定位孔或两端面的四个定位孔利用销子连接多个预埋槽来解决了在现场只能单个的使用预埋槽的问题,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齿截面图;
图中:1、锚杆;2、C型槽;3、两头对称连接定位孔;4、两面对称连接定位孔;5、销子。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
如图1-5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建筑龙骨用可调节预埋槽,包括锚杆1、C型槽2、两头对称连接定位孔3、两面对称连接定位孔4、销子5,所述锚杆1连接于所述C型槽2底部,所述C型槽2的两端设置有四个所述两头对称连接定位孔3,所述C型槽2的两侧设置有四个所述两面对称连接定位孔4,四个所述两头对称连接定位孔3与四个所述两面对称连接定位孔4连接于若干个所述销子5。
所述锚杆1和所述C型槽2为一体式,采用精密铸造一次加工而成,防止锚杆1与C型槽2在使用过程出现松动,可以提高高强度预埋槽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个所述两头对称连接定位孔3与四个所述两面对称连接定位孔4的孔的直径与若干个所述销子5的直径大小相同,这样让预埋槽在使用时更为方便。
所述C型槽2的上表面是齿形状条纹,使在使用时预埋槽更加稳固,其内部定位轧齿,使定位更加准确牢靠,避免螺栓侧向移位。
具体的,使用时预埋槽槽道整体预埋到混凝土里,留出C型型腔部分悬挂螺栓,用以悬挂产品固定,锚杆1埋于建筑基体(如混凝土)中,起到连接建筑基体(混凝土)的作用;锚杆1与C型槽2为一体式结构可提高预埋槽道的承载力,而且提高了整体的稳定性,安装方便;施工时,当需要使用多个预埋槽时可以通过C型槽2两侧的四个两面对称连接定位孔4用销子5横向连接所需的预埋槽的C型槽2两侧的四个两面对称连接定位孔4,或者通过C型槽2两端的四个两头对称连接定位孔3用销子5纵向连接所需的预埋槽C型槽2两端的四个两头对称连接定位孔3,这样逐个连接直到连接所需的个数;当使用完后通过销子5可直接拆卸既方便又快捷。
本实用新型的建筑龙骨用可调节预埋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锚杆1和所述C型槽2为一体式结构,采用精密铸造一次加工而成可以很好的解决了高强度预埋槽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更大程度地降低了安全风险,可直接使用节约了时间;而且可根据现场施工需要,通过C型槽两侧面的四个定位孔或两端面的四个定位孔利用销子5连接多个预埋槽来解决了在现场只能单个的使用预埋槽的问题,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