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制砖设备的自动配煤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08936阅读:32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制砖设备的自动配煤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用于制砖设备,属于制砖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制砖机械是以石粉、砂子、工业废渣、炉渣、矿渣等为制砖原材料,加入水泥生产砖块的机械设备,通过更换模具,制作不同类型的砖如花砖、砌块、面包砖、荷兰砖、护坡砖等。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420651975.6的一种制砖设备,包括工作台面,所述工作台面上设置有模具板定位结构;所述工作台面的下方设置有底板;所述底板连接有动力装置,并在动力装置的作用下做升降运动;所述底板上固定有锁板,并且所述工作台面上对应锁板的位置具有开孔,以便底板上升时,锁板能够经过开孔运动到模具板外缘进而将模具板锁紧。通过采用该锁紧装置,避免了传统技术中人工锁紧和人工解锁的复杂操作,节约了人工,并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生产所用的煤需要人工投放,加重生产作业和降低工作效率,造成经济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制砖设备的自动配煤系统,以解决现有的制砖机生产所用的煤需要人工投放,加重生产作业和降低工作效率,造成经济损失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用于制砖设备的自动配煤系统,其结构包括进料口、加热装置、箱体、搅拌装置、模具、传送装置、风机、底座、加固件、箱壁、支撑架、电机、旋转轴、转动轮、自动配煤系统,所述进料口与加热装置相连接,所述箱体设有搅拌装置,所述模具与传送装置相连接,所述传送装置与风机相连接,所述底座与加固件相连接,所述加固件与箱壁相连接,所述支撑架设有电机,所述自动配煤系统与进料口相连接,所述自动配煤系统由压力杆、上盖、注入口、下板、置物间、流出口组成,所述压力杆与上盖相连接,所述上盖设有注入口,所述下板设有置物间,所述置物间与流出口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加热装置设在箱体内部。

进一步地,所述搅拌装置与模具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风机设在底座上方。

进一步地,所述箱壁与支撑架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旋转轴与转动轮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设有自动配煤系统,能够自动配送生产所需材料,节省了人力,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了成本,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制砖设备的自动配煤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自动配煤系统示意图。

图中:进料口-1、加热装置-2、箱体-3、搅拌装置-4、模具-5、传送装置-6、风机-7、底座-8、加固件-9、箱壁-10、支撑架-11、电机-12、旋转轴-13、转动轮-14、自动配煤系统-15、压力杆-151、上盖-152、注入口-153、下板-154、置物间-155、流出口-156。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制砖设备的自动配煤系统,其结构包括进料口1、加热装置2、箱体3、搅拌装置4、模具5、传送装置6、风机7、底座8、加固件9、箱壁10、支撑架11、电机12、旋转轴13、转动轮14、自动配煤系统15,所述进料口1与加热装置2相连接,所述箱体3设有搅拌装置4,所述模具5与传送装置6相连接,所述传送装置6与风机7相连接,所述底座8与加固件9相连接,所述加固件9与箱壁10相连接,所述支撑架11设有电机12,所述自动配煤系统15与进料口1相连接,所述自动配煤系统15由压力杆151、上盖152、注入口153、下板154、置物间155、流出口156组成,所述压力杆151与上盖152相连接,所述上盖152设有注入口153,所述下板154设有置物间155,所述置物间155与流出口156相连接,所述加热装置2设在箱体3内部,所述搅拌装置4与模具5相连接,所述风机7设在底座8上方,所述箱壁10与支撑架11相连接,所述旋转轴13与转动轮14相连接。

在进行使用时,启动电机12带动自动配煤系统15,压力杆151打开带动上盖152,物料从注入口153进入置物间155,再从流出口156流入箱体3,搅拌装置4进行搅拌,流入模具5进行加热装置2成型加热,传送装置6把成型好的砖头送出。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