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辊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12211阅读:33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装修器材,具体涉及一种辊刷。



背景技术:

刷辊是装修刷墙上常用的工具,其包括有手持部、粉刷部以及连接手持部和粉刷部的连接部,所述粉刷部包括有带毛料的外滚筒以及固定于连接部上的内轴,所述外滚筒转动连接于内轴上,通过外滚筒上的毛料吸收涂料后再涂于墙体上。

现在在工作过程中,经常性需要将粉刷部放入油漆桶内进行原料的吸收,降低了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辊刷,通过内部设置储液腔来实现在工作下进行原料的补偿,避免经常性的需要去油漆桶内对原料的吸收,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辊刷,包括手持部、粉刷部以及用于连接手持部和粉刷部的连接部,所述粉刷部包括有轴心辊以及位于轴心辊外部的刷毛,所述连接部包括有与轴心辊形成连接的第一连杆以及与手持部连接的第二连杆,所述手持部内部设置有储液腔,所述连接部内部设置有沿连接部贯穿设置的液体通道,所述液体通道一端与储液腔连通,所述液体通道的另一侧端部位于第一连杆朝向轴心辊一侧的端部,所述储液腔内设置有与储液腔内壁密封的滑移板,所述滑移板上设置有延伸至手持部外的操作杆且所述操作杆控制滑移板沿储液腔的设置方向滑移,所述轴心辊包括有内辊以及与内辊之间形成空腔的外辊,所述第一连杆贯穿内辊伸入至空腔内,所述刷毛定位于外辊上且所述外辊上设置有多个出液口。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内辊内部设置有滚动轴承,所述滚动轴承固定于内辊上,所述第一连杆与滚动轴承间隙配合。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内辊内侧的端部设置有封盖,所述第一连杆贯穿封盖伸入空腔,所述第一连杆与封盖之间设置有密封圈。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内辊外侧端部呈锥面设置,所述第一连杆上固定设置有与锥面配合橡胶塞,当所述第一连杆一端伸入至空腔内时,所述橡胶塞抵接于锥面。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在使用之前,先将连接部从轴心辊内取出,将第一连杆伸入原料桶,拉动操作杆将原料从原料桶内吸入储液腔内,完成原料的吸取之后再将连接部重新塞入内辊内直至第一连杆伸入至空腔内,此时,推动操作杆使得原料从储液腔内通过液体通道从第一连杆中喷出,然后液体从外辊的出液口中流出被刷毛吸收,在工作过程中,逐渐推动操作杆即可实现原料的补给,不需要经常的进行原料吸取的东西,而且该方式需要将第一连杆的端部放入原料桶内即可,不需要将整个粉刷部塞入原料桶内,上原料也方便许多。

附图说明

图1为整体结构的剖面图。

附图标记:1、手持部;2、滑移板;3、操作杆;4、储液腔;5、连接部;51、第一连杆;52、第二连杆;6、橡胶塞;7、滚动轴承;8、粉刷部;81、内辊;811、封盖;812、密封圈;82、外辊;821、空腔;822、出液口;823、锥面;9、液体通道。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一种辊刷,包括手持部1、粉刷部8以及用于连接手持部1和粉刷部8的连接部5,所述粉刷部8包括有轴心辊以及位于轴心辊外部的刷毛,所述连接部5包括有与轴心辊形成连接的第一连杆51以及与手持部1连接的第二连杆52,所述手持部1内部设置有储液腔4,所述储液腔4的截面呈圆形设置,所述储液腔4内部设置有滑移板2,所述滑移板2与储液腔4内壁抵接且密封,为了提高密封效果,可以对于储液腔4内壁进行光滑处理,在滑移板2与储液腔4之间设置有密封圈812进行密封,所述滑移板2背向粉刷部8一侧的端面设置有操作杆3,所述操作杆3从储液腔4延伸至手持部1外以供操作,所述连接部5内部设置有液体通道9,所述液体通道9沿连接部5设置的方向贯穿连接部5,其中一个开口在第二连杆52处,另一个开口在第一连杆51处,所述第二连杆52处的开口与储液腔4相连通,所述第一连杆51伸入至轴心辊内部,所述轴心辊包括有内辊81和外辊82,所述内辊81内部设置有供第一连杆51穿入的通槽,所述内辊81内部设置有滚动轴承7,所述滚动轴承7固定于内辊81内部,所述外辊82和内辊81之间形成空腔821,所述内辊81内部一侧的端面设置有封盖811,所述第一连杆51伸入内辊81内部并穿过滚动轴承7贯穿封盖811,所述第一连杆51的端部伸入空腔821内用于给空腔821内部进行注液,所述第一连杆51与封盖811之间设置有密封圈812进行密封,防止液体倒流至内辊81内部,所述内辊81的另一端面设置有锥面823,所述第一连杆51上设置有与锥面823配合的橡胶塞6,所述橡胶塞6与锥面823抵接时,所述的第一连杆51的端部正好伸入至空腔821内,所述的外辊82上设置有多个出液孔,所述出液孔均匀分布于外辊82上,所述刷毛固定于外辊82上,。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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