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机动车的可移动部件的操纵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69440阅读:11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用于机动车的可移动部件的操纵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尤其是门外把手的可移动部件的操纵装置。
背景技术
在EP 07 107 690中描述了一种机动车的门把手,该门把手作为操纵装置用于机械地调节锁紧装置的锁止位置。此外,这种门外把手被用于移动机动车的门,其中,使用者以相应的力拉住门外把手。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改造用于机动车的操纵装置,由此来扩展整个装置的功能。 为了实现该目的而提出了一种具有权利要求I所述的全部特征的操纵装置。在从属权利要求中提出了优选的改进构造方案。为此,根据本发明提出了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尤其是门外把手的可移动部件的操纵装置,该操纵装置具有可移动的载体,该载体能够通过驱动装置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移动,在第一位置中,载体进入到机动车的内部中,在第二位置中,载体从机动车中伸出,其中,在载体上设置有摄像头用于获取机动车的外部区域的图像,驱动装置具有带有至少一个能够可靠地承受外部区域对载体施加的力的力吸收部件的杠杆机构,从而使载体在其第二位置中作为用于可移动部件的操纵件起作用。通过将摄像头集成到操纵装置中,一方面可以节省机动车内的结构空间。此外还减少了装配期间耗费的时间,这是因为装配工仅在一个步骤中就可以将摄像头还有操纵件以载体的形式固定在机动车的可移动部件上。根据本发明,这个载体具有多个任务和多种功能。一方面,该载体将摄像头运送到能够确保捕获到机动车的外部区域的令人满意的图像的位置。此外,该载体还保护摄像头不受天气影响,如炎热、潮湿、灰尘等等。这种保护不仅在载体的第一位置中也可以在载体的第二位置中实现。同样地,这个载体有效地防止了未授权的第三方对操纵装置进行未授权的操控。此外,这个载体还作为站在机动车外面的使用者的操纵件。如果载体位于其第二位置中(下面也被称为弹出位置),那么使用者可以手动地对载体施加一个特定的力,从而移动机动车的可移动部件,尤其是门外把手。于是,这个载体承担着一种公知的由使用者手动操纵的把手的功能,从而例如打开和/或关闭机动车门或机动车的后车厢盖。在这之前必须对机动车的可移动部件进行上锁和/或解锁。因为为了移动机动车的可移动部件,有增大的力作用于载体,所以必须可靠地承受操作者对载体施加的力,从而将机动车的可移动部件移动到相应的位置。为此设计了一种具有至少一个力吸收部件的杠杆机构,该例吸收部件将作用于载体的力可靠地传导到机动车的可移动部件中,而不存在破坏、损坏操纵装置的构件等的危险,尤其是载体、摄像头等等。与此同时,这个力吸收部件是作为驱动装置的组成部件,尤其是杠杆机构的组成部件,从而在第一位置(下面也被称为驶入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移动载体。
在本发明的一个可能的实施方式中,载体可以具有壳体,其中设置着摄像头。此外该壳体还可以包围住摄像头,并且因此在载体的驶入位置上还有弹出位置上都起到可靠的保护作用。不言而喻地,在载体的壳体内可以固定其他的构件、电子组件、电构件。载体在其外部区域上可以具有引导工具,从而确保在驶入位置和弹出位置之间移动时能够可靠地引导和/或安放载体,而不会例如让载体在移动期间歪斜等等,否则就可能以不利的方式危及根据本发明的操纵装置的功能。根据本发明可以考虑的是,将摄像头不可移动地设置在载体上。这就是说,摄像头在载体的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都总是处于载体上的相同位置上。同样地优选的是,将摄像头可移动地安放在载体上。其中,可以通过摄像头驱动装置在工作位置和待机位置之间移动摄像头。在载体的第一位置中,摄像头处于待机位置。在载体的第二位置中,摄像头也可以处于工作位置也可以处于待机位置。例如如果使用者为了要移动机动车的可移动部件想要手动操纵处于第二位置的载体,那么摄像头就处于待机位置。然而如果需要获取机动车外部区域的图像,那么摄像头相应地移动到工作位置。根据本发明,这个工作位置的特征在于,摄像头连同其用于获取图像的重要组件至少部分地 从载体的壳体中向外伸出和/或向前弹出。与之相反地,在待机位置时,摄像头受保护且被密封地位于载体的壳体内部。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杠杆机构可以由电马达驱动,其中,尤其是这个杠杆机构具有杠杆对,其中,第一杠杆被设置在载体上,并且第二杠杆可以通过电马达移动,其中,第二杠杆与第一杠杆铰接地连接。也可以设计多个杠杆对,尤其是两个杠杆对,它们相互间隔地对载体起作用,从而确保载体在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间进行可靠且匀速的移动。第一杠杆以铰接的连接方式设置在第二杠杆上,从而让杠杆机构确保了能够为移动载体提供充足的力。此外,这种铰接连接的杠杆设置方法具有优点,因为可以节约构造空间。第一杠杆可以直接作用于载体。同样可以考虑的是,让第一杠杆只能间接地作用于载体。第二杠杆优选地围绕固定的转轴旋转地被支承住。在本发明的一个可能的实施方式中,载体可以具有连接件,该连接件连接在第一杠杆的固定区域上。该连接件可以与载体形成用整块材料制成的、一体化的构件。其中,第一杠杆的固定区域是一个节点,载体或者说与连接件的固定在其上。尤其优选的是,在载体的第二位置中,杠杆对具有V形的布局,和/或在载体处于第一位置时,这两个杠杆具有基本相同的指向。这种V形布局具有以下优点,即,为杠杆机构的这种状态只需要少量的构造空间。在将杠杆对从V形布局引导过渡到这两个杠杆具有基本上相同指向的布局时,第一杠杆的固定区域负责向载体施加足够大的力,从而将其移动到相应的位置。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可选方案中可以考虑的是,在载体处于第一位置时存在杠杆对的V形布局,其中,在载体处于第二位置时,这两个杠杆可以具有基本上相同的指向。在操纵装置的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可以这样实现杠杆机构,即,载体可以围绕着枢轴线在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间移动。作为选择可以这样实现杠杆机构,即,载体可以线性地和/或平移地在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间移动。参照这两种实施可选方案,可以将力吸收部件设置在枢轴线上,和/或第一杠杆的固定区域和/或连接件构成力吸收部件。在本发明的一个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仅仅设置有用于移动载体以及摄像头的电马达。作为选择可以考虑的是,设计单独的马达用于移动载体,并且另一个电马达与摄像头处于有效连接状态,从而能够在工作和待机位置之间移动该摄像头。这个用于移动摄像头的电马达可以被设置在载体的壳体内。在载体的壳体内部可以设置有摄像头驱动装置,尤其是电马达,以及相应的机构,尤其是杠杆机构,其与摄像头处于有效连接状态。载体的壳体优选地具有接口,用于为移动摄像头的电马达供应相应的电压、电流等等。优选的是,载体可以具有发光元件,其在载体处于第二位置中时为机动车的外部区域照明。在本实施例的框架内可以考虑的是,该发光元件作为转向灯使用和/或用于照亮机动车的车牌,尤其是载体可以被固定在机动车的后车厢盖上。在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发光元件设计为OLED和/或LCD和/或LED,其中,尤其是发光元件可以通过有意识的行为在机动车内侧被激活,和/或通过设置在机动车自身上的或者载体上的光传感器激活。如果例如使用者位于机动车的内部,由于周围黑暗而通过按键、开关等等调节机动车的外部照明装置,那么这个发光元件被同时激活,它同样为机动车的外部区域照明。在这之前,载体驶入弹出位置。该操纵装置例如可以被定位在后车厢盖上的机动车牌号上方或者 下方或者也可以在侧边,其中,这个发光元件能够可靠地为机动车车牌号照明。在本发明的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发光元件可以为直接靠近门外把手的外部区域照明,借此例如让使用者在黑暗中可以迅速并简单地从视觉上识别出门把手。例如在本发明的一个特别的实施方式中,载体具有外表面,其被设置成在载体处于第一位置时与相邻的车身齐平,其中,尤其是这个载体和/或这个外表面具有Logo、图形和/或标志。如果载体处于驶入位置中,那么在机动车上不能直接看出用作普通把手的操纵件。使用者为了打开可移动部件,可能要手动地颇费周章地向机动车的可移动部件施力。优选的是,载体的外表面具有和相邻车身表面相同的颜色、形状和相同的材料。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中,发光元件仅在载体处于弹出位置上时才为机动车的外部区域照明。在载体处于驶入位置中时,发光元件同样位于操纵装置内部。作为选择同样可能的是,将发光元件设置在载体的外表面上,使得不仅在载体处于第一位置时还有载体处于第二位置时都可以考虑通过发光元件为机动车的外部区域照明。此外,这个发光元件可以具有其他的功能,尤其是这个发光元件可以作为刹车灯、雾灯等等。优选的是,可以在机动车自身或者载体上设置一个触发件,其中,可以通过使用者有意识的行为来激活这个触发件,由此使得载体可以从其第一位置移动到第二位置,和/或可以从其第二位置移动到第一位置,其中,尤其是可以通过机动车自身的触发件侦测使用者的特定的脚部运动。同样可以考虑的是,可以将机动车自身的安全系统和/或使用者拥有的ID传感器与操纵装置进行数据通讯。例如本发明还包括以下内容,即,在通过使用者激活触发件时在机动车方面进行检查,看存在的权限是否允许使用者激活这个触发件。对授权情况的检查例如可以通过代码实现,这些代码是机动车和携带例如ID传感器的使用者之间交换的。只有当检查结果是肯定的时候,才实现对驱动装置以及杠杆机构的激活,从而将载体移动到弹出的位置和/或驶入位置中。例如操纵装置可以与机动车的安全系统组合起来,尤其是与中控锁组合起来,其中,该安全系统与操纵装置处于数据通讯状态。于是使用者有机会通过激活触发件(在此期间,载体驶入当前状态)同时对可移动部件进行解锁。触发件可以直接设置在载体上。同样可以考虑的是,将触发件独立于载体设置在机动车的另外一个位置上。同样地,本发明还包括以下内容,即,通过相应地激活使用者自身携带的ID传感器能够使得载体在其两个位置之间移动。该触发件尤其可以设置在机动车的下部区域中,从而可以通过使用者的特定的脚部运动激活该触发件,从而将载体从第一位置移动到第二位置,和/或从第二位置移动到第一位置。不言而喻地,在这里也事先或者同时进行权限检查,看使用者实际上是否有权移动该载体。同样可以提出,通过激活触发件仅使得载体驶出或者驶入,而不会让机动车的可移动部件发生上锁和/或解锁行为或者说对其进行的操作。为此可以在载体上设置执行件,其中,该执行件用于上锁和/或解锁可移动部件,其中尤其是只有在载体处于第二位置时才能从外部触及该执行件。不仅为了载体的移动,还有为了上锁和/或解锁可移动部件都可以利用安全系统进行权限检查。在本发明的一个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优选的是,载体仅在一段规定的时间内保留在其弹出位置上,尤其是当执行件还尚未被使用者激活时。根据本发明这样配置操纵装置,即,使得在这段规定的时间以后,如果执行件未被使用者操作,那么载体自动再次移入驶入位置。摄像头也保留在其待机位置。有利的是,操纵装置可以与安全系统,尤其是无钥进入 系统连接。有利的是,触发件和/或执行件可以被构成为电开关元件、按键、开关、压电元件、电容开关。同样地和/或作为代替地,触发件可以同时是执行件。电容开关的优点在于,在本发明的一个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只要操作者靠近,就足以访问或者说激活触发件或者执行件。在本发明的另一种实施方式中,载体可以具有保护件,其在摄像头处于待机位置时封闭载体的内部区域。在该保护件的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该保护件直接与摄像头连接,从而通过摄像头的移动可以同时移动和/或摆动保护件,并且因此使摄像头进入到机动车的外部区域中,从而可以获取图像。在本发明的一个改良方案中,载体可以穿过机动车的一个开口在其两个位置之间移动,其中,机动车或者说机动车身的这个开口具有密封性的边沿,其不仅在载体处于第一位置时还在载体处于第二位置时可靠地从机动车的外部区域密封住该机动车的内部区域。例如可以在该开口的边沿上设计一个复式密封件。载体同样可以具有开口,其中,保护件在摄像头处于待机位置时封闭开口。这个开口也具有边沿,其可靠地具有密封元件。于是在本发明的一个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当载体处于其驶入位置上时,摄像头在其待机位置可以受到双重保护或者说被密封。这就是说,机动车的开口上的第一密封件有效。与之相反地,第二密封件在载体的由保护件封闭的开口上实现。用于驱动并且移动载体以及用于移动摄像头的机构可以被这样构造而成,S卩,让载体的第一和第二位置以及摄像头的工作位置和待机位置都是稳定的位置或者说稳定的状态。这就是说,杠杆机构可靠地保持住当前位置或者说当前状态,而不存在任何摇摆等情况。在本发明的另一种实施方式中,可以在载体上设置一个锁具,它例如在载体处于两个位置时可触及,或者只有在载体处于弹出位置时才可触及。这个锁具优选地与可移动部件的机械锁处于有效连接状态。在这个锁具中可以插入应急钥匙,以防出于某种原因无法为机动车尤其是操纵装置供电。于是在应急钥匙的帮助下就可以由使用者手动地打开这个可移动部件,为此要通过锁具解锁,尤其是打开锁。操纵装置可以具有单独的电源供应装置。例如可以考虑蓄电池单元,其从内侧固定在操纵装置上。此外可以设计锁定电子组件,其间隔性地(尤其是以有规律的间隔)检查,是否至少作为能量存储器的蓄电池单元具有充足的能量将载体从其驶入位置移动到弹出位置上。如果能量存储器具有过少的能量, 那么就由该锁定电子组件识别出来,并且能够通过车载电源对能量存储器充电。在本发明的另一种实施方式中,载体可以被实现为可以加热的。例如可以在载体内部铺设加热元件,尤其是加热丝,它们负责为载体相应地加热。如果载体在低温下例如要冻结了,那么可以通过加热载体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这种不利状况,由此确保载体在其两个位置之间的移动。同样可以考虑的是,通过为载体加热也可以确保摄像头在工作和待机位置之间的移动。同样有意义的是,在到达第一和/或第二位置或者说待机位置和/或工作位置时,由操纵装置向机动车中发送信号。通过该信号,机动车内的使用者获得关于载体的位置或者说摄像头的状态的相应的反馈报告。这个反馈报告例如可以为使用者光学地、声学地或者也可以触觉地实现。此外可以具有优点的是,让载体至少在摄像头的透镜区域内由透明的或者单侧透明的材料制成,或者这种材料可以呈现两种状态,透明状态和不透明状态。因此同样可以考虑的是,当摄像头完全位于载体内部时,在载体的透明或者单侧透明区域可以通过摄像头获取外部区域的图像。在本发明的另一种实施方式中提出,在载体处于驶入位置时,不可移动地固定在载体上的摄像头可以获取机动车外部区域的图像。为此有必要的是,让载体的至少一部分区域是透明的,借此使得摄像头能够可靠地获取图像。同样具有优点的是,让操纵装置具有清洁元件,其在摄像头移动期间清除摄像头或者说摄像头透镜上的污垢。在一个可能的实施方式中,这个清洁元件可以是一个屈服面。根据本发明可以在载体上设置测距仪。在挂入倒档时,测距仪被激活,并且在通过摄像头获取外部区域图像的同时还额外地通知机动车的使用者,与处于机动车的车尾区域、侧身区域的当前物体的间距是多少。以具有优点的方式,可以从内部将操纵装置装配到机动车身上。例如可以考虑将操纵装置卡扣、搭夹或者插入到机动车部件或者说机动车车身上。同样可以考虑粘贴连接。


本发明的其他优点、特征和细节从以下说明中得出,其中参照附图单个地描述了本发明的多个实施例。其中,权利要求和说明书中提及的特征可以单独地或者以任意的组合方式对于本发明有意义。其示出图Ia是机动车的侧视图,图Ib是机动车的后视图,图2是可应用在图I中的操纵装置,其中,载体处于第一位置中,图3是根据图2的实施例,其中,载体处于弹出位置中,
图4是本发明的一种可能的设计方案,其中,载体处于弹出位置中,并且设置在载体内的摄像头处于其待机位置,图5是根据图4的实施例,其中,摄像头处于其工作位置,图6是根据本发明的操纵装置的另一个实施例,其可以应用在图I中,以及图7是用于移动图6中使用的载体的杠杆机构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图Ia和图Ib中示出机动车5,其具有根据本发明的操纵装置60。该操纵装置60例如可以设置在后车厢盖7上或者机动车5的侧门7上。根据图2至图7,该操纵装置60具有可移动的载体10,其可通过驱动装置50在第一位置I和第二位置2之间移动。在图2中和图6及图7的虚线图中示出的第一位置I中,载体10位于机动车5的内部,或者说与 车身22对齐。在图3至图7中所示的第二位置2中,载体至少部分地从机动车5中伸出。在载体10内部具有用于获取机动车5的外部区域6的图像的摄像头40。在图2和图3中示意性地示出了具有摄像头驱动装置41的摄像头40。根据所有实施例,用于移动载体10的驱动装置50具有杠杆机构51,其具有至少一个力吸收部件11、14、53、54。当载体10位于第二、弹出的位置2中时,力吸收部件11、14、53、54用于能够可靠地承受外部区域6对载体10作用的力。在第一位置I上,载体10完全地进入车身22,并且因此对于使用者不具备典型的操纵件或把手的功能。在这个位置I上,载体10形成车身22的组成部分。如果现在使用者想要打开后车厢盖7或者车门7,就可以通过使用者的有意识的行为(该行为有待详述)触发载体10从驶入位置I移动到弹出位置2。根据所有实施例,这样确定力吸收部件11的尺寸,即,使得能够可靠地通过杠杆机构51 (尤其是通过力吸收部件11)承受从外部区域作用给载体10的力,由此能够同时由使用者手动地打开或者关闭车门7或后车厢盖7。根据图2至图7,载体10具有壳体12,摄像头10位于其中。在图3中示出了摄像头40的观察角度29。根据图3可以考虑的是,将摄像头40不可移动地设置在载体10上,其中,载体10具有透明的区域28,使得摄像头40能够可靠地感知外部区域6。同样可以考虑的是,使载体10内的摄像头40能够进入待机位置3和工作位置4,其中,在待机位置3中,摄像头40完全地位于载体10的壳体12的内部区域13中。在工作位置4中,(在图3中不能清楚看出,但是在图5可以看出,并且在图6中示出)摄像头40至少部分地位于机动车5的外部区域6中,从而能够令人满意地获取图像。然而,摄像头40在工作位置4下不一定非要位于外部区域6中,只需要保护件17(该保护件在待机位置3下封闭载体10的内部区域13)被打开,让摄像头40有用于获取图像的敞开口就足够了,这种情况在图5或图6中示出。根据图2至图6,摄像头40具有带有电马达42的摄像头驱动装置41,用于在待机位置3和工作位置4之间移动摄像头40。例如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触发摄像头40移动到工作位置4,S卩,由使用者选择机动车5的一特定的档位或者说倒档,由此为了辅助泊车而通过摄像头40获取外部区域6的图像。如果现在选择相应的档位,根据所示实施例发出信号给操纵装置60,其首先激活驱动装置50,用于将载体10从其第一位置I移动到第二位置2。此外,将摄像头40从其待机位置3调节到其工作位置4。这例如可以通过单独的摄像头驱动装置41实现。同样可以考虑的是,仅使用一个驱动装置,其一方面用于移动载体10,并且另一方面用于移动摄像头40,然而这种情况在图中没有清楚地示出。用于移动载体10的驱动装置50可以具有杠杆机构51,其由图2、图3、图6、图7中所示的电马达52驱动。此外,杠杆机构51具有至少一个杠杆对51. 1,51. 2。第一杠杆51. I与载体10相连。第二杠杆51. 2指向电马达52,其中,该第二马达51. 2与第一杠杆51. I铰接地连接,这种情况在图2、图3以及图6和图7中示出。载体10具有连接件14,其连接在第一杠杆51. I的固定区域53上。在图2和图3中还示出,电马达52具有蜗轮55,其与转轴56啮合,该转轴与第二杠杆51. 2 一样围绕转轴57旋转。在此,转轴56抗扭地与第二杠杆51. 2连接。通过蜗轮55的相应旋转移动,力被传递到转轴56上以及第二杠杆51. 2上,该第二杠杆在逆时针方向上围绕着轴57旋转。因此,通过与第一杠杆51. I的铰接地连接,固定区域53被推向右边,这样一来,围绕着枢轴线54旋转地被支承住的载体10同时被移动到符合图3的第二位置2中。 在图3中以及图7中,杠杆对51. 2、51. 2具有V形的布局,与此同时,载体10位于其弹出位置2上。在这个弹出位置2上,载体10用作使用者的把手元件,用于将可移动部件7相应地移动到其打开位置或者关闭位置。根据图2和图7,杠杆51. 1、51.2具有基本上相同的指向,其中,与此同时,载体10位于第一位置I上。在图6和图7中示出了另一种实施变化方案,其中,可以在第一位置I和第二位置2之间通过相应的杠杆机构51线性地或者说平移地移动载体10。根据图6和图7设计了电马达42,其直接与杠杆对51. 1,51. 2处于有效连接状态。在电马达的左边和右边分别设置了另外的杠杆对51. 1、51. 2。这些杠杆51. 1、51. 2都以铰接地连接的方式相互连接。杠杆51. 1,51. 2的虚线图示出载体10位于第一、驶入位置I中的状态。如果现在通过电马达42进行相应的驱动,那么所有示出的杠杆51. I都移动到虚线表示的状态。正如图6表示的那样,杠杆51. 1、51. 2以铰接连接的方式相互连接,使得可以通过杠杆对51. 1、51.2的相应移动同时线性地移动载体10。此外,摄像头10位于载体10的内部,其中,示出了处于待机位置3的符合图6的摄像头40。通过借助电马达42相应地进行驱动,可以向下移动摄像头40,与此同时,在逆时针方向上移动保护件17,并且使得壳体12敞开,从而让摄像头40至少部分地穿过载体10的开口 18延伸。在所有实施例中都设置有发光元件20,其设置在载体10上。该发光元件20用于为机动车5的外部区域6照明。同样可以设计的是,该发光元件20用于为根据图Ia和图Ib的机动车车牌号21照明。其中,这样将发光元件20设置在载体10上,即,使得只有当载体10处于第二位置2时,发光元件20才能够为外部区域6照明。如果载体10处于其第一位置I上,该发光元件20无法到达外部区域6。在本发明的另一个未清楚示出的可选方案中可以考虑的是,将发光元件20设置在载体10的外表面15上,从而使得可以不依赖于载体10的位置1、2对机动车5进行外部照明。根据图2至6,在载体10上设置有触发件30,可以通过使用者的一个有意识的行为激活这个触发件。通过操作该触发件30可以触发载体10从其第一位置I移动到第二位置2,和/或从其第二位置2移动到第一位置I。作为代替可以考虑的是,触发件30不是设置在载体10上而是设置在机动车本身上,用于取消载体10的平齐设置,并且触发载体10驶出进入其第二位置2中。例如可以通过机动车本身的触发件30侦测使用者的特定的脚部运动,这样一来,载体10可以紧接着驶入其相应位置I、2。因此,这个触发件30可以被定位在根据图la、图Ib的机动车5的下部区域中,这就是说例如在门槛上、减震器下方或者其上,使得可以由触发件30识别出对特定的脚部运动的可靠的侦测结果。同样地,在根据图I至图7的所有实施例中,在载体10上设置有执行件35,其中,该执行件35用于上锁和/或解锁机动车5的可移动部件7。如果载体10已经位于其弹出位置2,那么可以通过由使用者有意识地操纵该执行件35实现为车门、后车厢盖7解锁。与此同时,使用者对载体10施加特定大小的力,由此可以实施该可移动部件7的打开过程。触发件30和/或执行件35可以构成为电开关元件、按键、开关、压电元件、电容开关。这就是说,例如可以考虑接近开关、压力开关作为触发件30和/或执行件35。同样可以考虑的是,将触发件30同时构成为执行件35。这就是说,使用者首先必须操纵触发件30, 用于触发载体10相应地移动到其第一 2或其第二位置2中。如果现在使用者想要打开后车厢盖7或车门7,那么他要在此操作同一个触发件30,由此触使对可移动部件7解锁。现在使用者可以通过对载体10施加相应的力来移动这个可移动部件7。正如图Ib中所不的那样,载体10的外表面15可以具有Logol6、图形16、标志16。同时可以考虑的是,将根据本发明的操纵装置60定位在机动车车牌号21的上方或者下方。同样地,可以将操纵装置60设置在根据图Ia的侧边车门7上,从而也可以实施打开车门7的流程。为了能够可靠地密封住载体10的内部区域13,在开口 18上设置有密封件70,这种情况在图4和图5中示出。根据图4,保护件17直接贴靠在密封件70上,使得摄像头40在待机位置3下时,内部区域13被可靠地密封住。正如图4和图5进一步示出的那样,摄像头40被固定在保持件43上,这个保持件又与摄像头驱动装置41处于有效连接状态。保持件43同样与保护件17连接。在所示实施例中,保持件43以及保护件17构成共同的用整块材料制成的构件。此外,车身22的开口 24 (载体10穿过该开口移动到当前位置I、2)被实现为具有复式密封件71. 1,71. 2。开口 24的边沿的内侧具有密封件71. 1,并且外侧具有另外的密封件71. 2。此外,壳体12被实现为具有止挡12. I和另外的止挡12. 2。这些止挡12. I、12. 2以前突的形式从壳体12中伸出。根据图4和图5,第一止挡12. I接触第一密封件71. 1,与此同时,第二止挡12. 2被定位成与第二密封件71. 2间隔。在载体10的第一位置I中,载体10的第二止挡12. 2接触第二密封件71. 2,与此同时,第一止挡12. I与第一密封件71. I间隔开。通过这个密封件系统70、71. 1,71. 2可以令人满意地保护载体10的内部区域13
不受潮、进入灰尘等等。此外还可靠地保护机动车5的内部区域不受潮和进入灰尘等等,尽管车身22具有载体10可以穿过其移动的开口 24。如果载体10位于其第一位置I上,那么摄像头40被双重密封。根据图la,在机动车本身中设置有安全系统8,其与使用者这方的ID传感器8处于数据通讯状态。如果根据符合图I至图7的实施方式实现了操作触发件30或者说执行件35,那么通常首先在安全系统8这方面进行一次检查,看使用者是否有权操纵这个触发件30或者说这个执行件35。例如这次检查是通过在安全系统8和ID传感器9之间进行一次身份鉴定得以实现的。如果鉴定结果是肯定的,那么载体10驶入其当前位置1、2,或者说可移动部件7进行解锁/上锁。为了能为摄像头驱动装置41或者说摄像头40供电,在载体10上设置了根据图4和图6的电缆通道25。例如可以通过车载电源将相应的电压导向载体10内部的电组件。插入操纵装置60的电子组件,例如摄像头、驱动装置等等,可以作为代替由能量存储器供电,该能量存储器例如同样地固定在操纵装置60的合适的位置上,尤其是操纵装置60的保持装置44上的载体10上。保持装置44 一方面用于将操纵装置60可靠地固定在车身22上。作为固定工具例如在保持装置44上设置有卡扣件45,它们确保了能够简单地在车身22上进行装配工作。正如图2和图3中可以看出的那样,电马达52也被固定在保持装置44上。此外,根据图2至图5的载体10具有摇臂10. 1,其围绕着枢轴线54旋转地被支承住。这个 枢轴线54同样穿过保持装置44。正如图Ib中所示,操纵装置60具有测距仪27,其在挂入倒档时被激活,并且除了由摄像头40获取的外部区域6的图像,还额外地告知机动车5的使用者以下信息,即,与机动车5的车尾区域中的当前物体的距离是多少。根据图Ia设计了光传感器23,其在相应的暗度下激活操纵装置60,这就是说,载体10被移动到其第二位置2上,并且打开用于为外部区域6照明的发光元件20。参考标号I第一位置,驶入位置2第二位置,弹出位置3待机位置4工作位置5机动车6外部区域7可移动部件、门、后车厢盖8安全系统9ID传感器10 载体10. I 摇臂11力吸收部件12 壳体12. I 第一止挡12. 2 第二止挡13载体10的内部区域14连接件15外表面I6Logo、图形、标志17保护件18 开口20发光元件
21机动车车牌号22 车身23光传感器24 开口25电缆通道26 锁具 27测距仪28透明区域29摄像头40的观察角度30触发件35执行件40摄像头41摄像头驱动装置42电马达43保持件44保持装置45卡扣件50驱动装置51杠杆机构51. I 第一杠杆51. 2 第二杠杆52电马达53固定区域54枢轴线55 蜗轮56 转轴57旋转轴60操纵装置70密封件71. I第一密封件71. 2第二密封件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机动车(5)的、尤其是门外把手的可移动部件(7)的操纵装置(60),具有 可移动的载体(10),所述载体可以通过驱动装置(50)在第一位置(I)和第二位置(2)之间移动,在所述第一位置中,所述载体(10)进入到所述机动车(5)的内部,在所述第二位置中,所述载体(10 )从所述机动车(5 )中伸出,其中, 在所述载体(10)上设置有摄像头(40)用于获取所述机动车(5)的外部区域(6)的图像, 所述驱动装置(50)具有带有至少一个这样的力吸收部件(11)的杠杆机构(51),即能够可靠地承受由所述外部区域(6)作用在所述载体(10)上的力,使得所述载体(10)在所述载体的第二位置(2)中用作所述可移动部件(7)的操纵件。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10)具有壳体(12),所述摄像头(40)设置在所述壳体中。
3.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40)不可移动地或者可移动地被设置在所述载体(10)上。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能够通过电马达(52)驱动所述杠杆机构(51),其中,尤其是所述杠杆机构(51)具有杠杆对(51. I、51. 2),其中,所述第一杠杆(51. I)设置在所述载体(10)上,并且所述第二杠杆(51. 2)能够通过所述电马达(52)移动,其中,所述第二杠杆(51.2)与所述第一杠杆(51.1)铰接地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10)具有连接件(14),所述连接件连接至所述第一杠杆(51. I)的固定区域(53)。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载体(10)处于所述第二位置(2)时,所述杠杆对(51. 1、51. 2)具有V形的布置,和/或当所述载体(10)处于所述第一位置(I)时,两个杠杆(51. I、51. 2)具有基本上相同的指向。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所述杠杆机构(51)这样实现,即所述载体(10)能够围绕枢轴线(54)在所述第一位置(I)和所述第二位置(2)之间移动。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所述杠杆机构(51)这样实现,即所述载体(10)能够线性地和/或平移地在所述第一位置(I)和所述第二位置(2)之间移动。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所述力吸收部件(11)设置在所述枢轴线(54)上,和/或所述第一杠杆(51. I)的所述固定区域(53)和/或所述连接件(14 )形成所述力吸收部件(11)。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40)能够通过摄像头驱动装置(41)在工作位置(4)和待机位置(3)之间移动,其中,尤其是所述摄像头驱动装置(41)设置在所述载体(10)的内部。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驱动装置(41)具有电马达(42)。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10)具有发光元件(20),所述发光元件在所述载体(10)处于所述第二位置(2)中时为所述机动车的所述外部区域(6)照明。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机动车自身上或者所述载体(10)上能够设置触发件(30),其中,能够通过使用者有意识的行为来激活所述触发件(30),由此使得所述载体(10)能够从所述载体的所述第一位置(I)移动到所述第二位置(2)中,和/或能够从所述载体的所述第二位置(2)移动到所述第一位置(1),其中,尤其是能够通过机动车自身上的所述触发件(30)侦测使用者的特定的脚部运动。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载体(10)上设置有执行件(35),其中,所述执行件(35)用于上锁和/或解锁所述可移动部件(7),其中尤其是只有在所述载体(10)处于所述第二位置(2)时才能从所述外部区域(6)触及所述执行件(35)。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件(30)和/或所述执行件(35)能够被构成为电开关元件、按键、开关、压电元件、电容开关。
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件(30)同时形成所述执行件(35)。
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能够使机动车自身的安全系统(8)和/或使用者拥有的ID传感器(9)与所述操纵装置(60)进行数据通讯。
1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20)作为转向灯使用和/或用于照亮机动车车牌号(21),尤其是所述载体(10)能够固定在所述机动车(5)的后车厢盖(7)上。
1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10)具有外表面(15),所述外表面被设置为在所述载体(10)处于所述第一位置(I)时与相邻的车身(22)齐平,其中,尤其是所述载体(10)和/或所述外表面(15)具有Logo、图形(16)和/或标志(16)。
2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20)设计为OLED和/或IXD和/或LED,其中,尤其是这个发光元件(20)能够通过有意识的行为在机动车内部被激活,和/或通过设置在机动车自身的或者所述载体(10)上的光传感器激活。
2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10)具有保护件(17),所述保护件在所述摄像头(40)处于所述待机位置(3)时封闭所述载体(10)的内部区域(13)。
2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操纵装置(60),其特征在于,通过来自所述机动车(5)的内部的特定的行为,能够触发所述载体(10)从所述载体的所述第一位置(I)到所述第二位置(2)中的移动,并且能够触使所述载体(10)从所述载体的第二位置(2)到所述第一位置(I)中的移动。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5)的、尤其是门外把手的可移动部件(7)的操纵装置(60),其具有可移动的载体(10),该载体可以通过驱动装置(50)在第一位置(1)和第二位置(2)之间移动,在第一位置中,载体(10)进入到机动车(5)的内部,在第二位置中,载体(10)从机动车(5)中伸出,其中,在载体(10)上设置有摄像头(40)用于获取机动车(5)的外部区域(6)的图像,驱动装置(50)具有带有至少一个这样的力吸收部件(11)的杠杆机构(51),即能够可靠地承受由外部区域(6)作用在载体(10)上的力,使得该载体(10)在其第二位置(2)中用作可移动部件(7)的操纵件。
文档编号E05B47/00GK102787745SQ20121015417
公开日2012年11月21日 申请日期2012年5月17日 优先权日2011年5月18日
发明者格尔德·布施曼, 约阿希姆·巴特尔 申请人:霍弗·霍斯贝克及弗斯特两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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