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锥形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94234阅读:443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锥形筒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便携式锥形筒,所述便携式锥形筒从上至下依次至少包括第一筒体(1)、第二筒体(2)和第三筒体(3),所述第一筒体(1)、所述第二筒体(2)和所述第三筒体(3)的横截面均为梯形,且所述第一筒体(1)下底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二筒体(2)上底的直径,所述第二筒体(2)下底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三筒体(3)上底的直径,所述第一筒体(1)、所述第二筒体(2)和所述第三筒体(3)之间为可拆卸式连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携式锥形筒至少便于携带和收纳。
【专利说明】一种便携式锥形筒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锥形筒,尤其涉及一种便携式锥形筒。
【背景技术】
[0002]目前设计、施工单位在勘察路由和施工过程中,需要对路由长度进行测量或施工,并且需要采用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勘察、施工安全。目前采取的安全防护工具一般是锥形桶、三角警示牌、反光背心,目前这些工具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0003]首先体现在工具繁多:每次勘察需要带测距仪、照相机、勘察记录本、人手孔开孔器、笔以及三个锥形桶(单个锥形桶重量在一公斤以上)、一块三角警示牌、反光背心等八样工具,携带工具较为多,非常不便利。一个人将所有工具拿在手上比较吃力,在勘察、绘图时需要将部分工具放置在地上,有时会因为放置不当对自身及过路行人带来安全隐患(如被器材绊倒的情况)。
[0004]其次体现在勘察资料及勘察设备的不安全性:在开启人手孔的位置,需要用开孔器打开人孔,这时手中的勘察工具照相机、测距仪及勘察资料则需要放置在地上,如果遇到地下是湿的情况下会引起勘察工具的损坏以及勘察资料被水浸湿。
[0005]另外还体现在人工成本增加:由于上述情况不得不增加一个小工给勘察人员拿工具,以便提高工作效率,但这样会增大人工成本的支出。
[0006]最后存在安全隐患:因每次外出勘察所携带的工具太多,设计人员会因侥幸心理而不携带锥形桶、便携式三角警示牌的情况,导致安全隐患增加。另外在夜间勘察时以及在背包时,目前的安全防护设备不能起到安全警示作用,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0007]尤其对于锥形筒而言,现有技术中均为一次成型,且重量较重,携带起来不方便,影响了勘察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因此,希望提供一种便携式锥形筒。

【发明内容】

[0008]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可以解决上述问题的至少一部分的新型便携式锥形筒。
[0009]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便携式锥形筒,其特征在于:所述便携式锥形筒从上至下依次至少包括第一筒体、第二筒体和第三筒体,所述第一筒体、所述第二筒体和所述第三筒体的横截面均为梯形,且所述第一筒体下底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二筒体上底的直径,所述第二筒体下底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三筒体上底的直径,所述第一筒体、所述第二筒体和所述第三筒体之间为可拆卸式连接。
[0010]可选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筒体、所述第二筒体和所述第三筒体之间均为螺纹连接。
[0011]可选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筒体下底外侧、所述第二筒体上底内侧、所述第二筒体下底外侧以及所述第三筒体上底内侧均为粗糙面,以便所述第一筒体、所述第二筒体和所述第三筒体之间通过套接的方式连接在一起。[0012]可选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式,其特征在于:至少下列中的一个外表面设置有反光标识:所述第一筒体、所述第二筒体和所述第三筒体。
[0013]可选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式,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标识包括反光膜和/或LED警示灯。
[0014]可选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筒体的顶部固定有能够将所述便携式锥形筒拎起来的圆环。
[0015]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携式锥形筒至少便于携带和收纳。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6]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其中在附图中,参考数字之后的字母标记指示多个相同的部件,当泛指这些部件时,将省略其最后的字母标记。在附图中:
[0017]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的便携式锥形筒的结构示意图;以及
[0018]图2示出了图1中便携式锥形筒的俯视图。
[0019]其中,第一筒体1、第二筒体2、第三筒体3、圆环4、LED警示灯1-1、LED警示灯1-2、LED警示灯1-3、LED警示灯2_1、LED警示灯2_2、LED警示灯2_3。
【具体实施方式】
[0020]本实用新型提供了许多可应用的创造性概念,该创造性概念可大量的体现于具体的上下文中。在下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中描述的具体的实施例仅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的示例性说明,而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范围的限制。
[0021]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0022]如图1所示的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的便携式锥形筒的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的图1中便携式锥形筒的俯视图,一种便携式锥形筒,所述便携式锥形筒从上至下依次至少包括第一筒体1、第二筒体2和第三筒体3,所述第一筒体1、所述第二筒体2和所述第三筒体3的横截面均为梯形,且所述第一筒体I下底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二筒体2上底的直径,所述第二筒体2下底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三筒体3上底的直径,所述第一筒体1、所述第二筒体2和所述第三筒体3之间为可拆卸式连接。
[0023]可选地,所述便携式锥形筒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筒体的个数和高度。
[002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携式锥形筒至少便于携带和收纳。
[0025]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0026]如图1所示的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的便携式锥形筒的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的图1中便携式锥形筒的俯视图,一种便携式锥形筒,所述便携式锥形筒从上至下依次至少包括第一筒体1、第二筒体2和第三筒体3,所述第一筒体1、所述第二筒体2和所述第三筒体3的横截面均为梯形,且所述第一筒体I下底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二筒体2上底的直径,所述第二筒体2下底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三筒体3上底的直径,所述第一筒体1、所述第二筒体2和所述第三筒体3之间为可拆卸式连接。
[0027]所述第一筒体1、所述第二筒体2和所述第三筒体3之间均为螺纹连接。
[0028]将锥形筒的组成由一个整体变成多个圆环,每个圆环有螺丝口,且上一个圆环的下口均大于下一个圆环的上口直径,每个圆环的侧视图如一个梯形,这样把最里面的圆环提起之后会一次提起所有圆环,然后旋紧就可以变成锥形筒。
[0029]这样一个锥形筒收缩后只有200mm,这样可以放入一体化的收纳包中,从而降低了人工成本,同时提高了便携性。
[003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所述第一筒体I下底外侧、所述第二筒体2上底内侧、所述第二筒体2下底外侧以及所述第三筒体3上底内侧均为粗糙面,以便所述第一筒体1、所述第二筒体2和所述第三筒体3之间通过套接的方式连接在一起。
[0031]粗糙面是相对于光滑面而言的,粗糙面能够提高粗糙度,使得第一筒体1、第二筒体2和第三筒体3相互之间产生摩擦力,从而起到固定和支撑的作用,同时实现了锥形筒可拆卸的结构特性。这种结构的锥形筒结构简单、造价低廉,且便于携带。
[0032]所述第一筒体1、所述第二筒体2和所述第三筒体3的一个外表面设置有反光标识。
[0033]每个锥形筒的反光标志处均安装LED警示灯反光标识以提高安全性。
[0034]所述反光标识包括反光膜和LED警示灯,也可以仅包括反光膜或仅包括LED警示灯。
[0035]反光膜,是采用特殊的工艺将由玻璃微珠形成的反射层和PVC、PU等高分子材料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新颖的反光材料。
[0036]所述反光膜的级别分为:钻石级、水晶级、超强级、高强级、超工程级、工程级、经济级、车牌级、海事级。产业用反光材料主要是指五个级别的各种反光膜,钻石级反光膜、高强级反光膜、工程级反光膜、广告级反光膜及车牌级反光膜等。主要用于制作的各种反光标志标牌、车辆号牌、安全设施等,在白天以其鲜艳的色彩起到明显的警示作用,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情况下,其明亮的反光效果可以有效地增强人的识别能力,看清目标,引起警觉,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0037]相对于传统光源来说,LED警示灯所产生的热量要少,比传统灯泡寿命更长。
[0038]为了增强安全性,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锥形筒上设置了 LED警示灯1-1、LED警示灯1-2、LED警示灯1-3、LED警示灯2_1、LED警示灯2_2、LED警示灯2_3。
[0039]第一筒体I的顶部固定有能够将便携式锥形筒拎起来的圆环4,以此来增强便携式锥形筒的便携性能。
[0040]应该注意的是,上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说明而不是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限制,并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的情况下可设计出替换实施例。在权利要求中,不应将位于括号之间的任何参考符号构造成对权利要求的限制。单词“包含”不排除存在未列在权利要求中的元件或步骤。位于元件之前的单词“一”或“一个”不排除存在多个这样的元件。单词第一、第二、以及第三等的使用不表示任何顺序。可将这些单词解释为名称。
【权利要求】
1.一种便携式锥形筒,其特征在于:所述便携式锥形筒从上至下依次至少包括第一筒体(I)、第二筒体(2)和第三筒体(3),所述第一筒体(I)、所述第二筒体(2)和所述第三筒体(3)的横截面均为梯形,且所述第一筒体(I)下底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二筒体(2)上底的直径,所述第二筒体(2)下底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三筒体(3)上底的直径,所述第一筒体(I)、所述第二筒体(2 )和所述第三筒体(3 )之间为可拆卸式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锥形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筒体(I)、所述第二筒体(2)和所述第三筒体(3)之间均为螺纹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锥形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筒体(I)下底外侧、所述第二筒体(2 )上底内侧、所述第二筒体(2 )下底外侧以及所述第三筒体(3 )上底内侧均为粗糙面,以便所述第一筒体(I)、所述第二筒体(2)和所述第三筒体(3)之间通过套接的方式连接在一起。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锥形筒,其特征在于:至少下列中的一个外表面设置有反光标识:所述第一筒体(I)、所述第二筒体(2)和所述第三筒体(3)。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便携式锥形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标识包括反光膜和/或LED警示灯。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便携式锥形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筒体(I)的顶部固定有能够将所述便携式锥形筒拎起来的圆环(4)。
【文档编号】E01F9/012GK203716069SQ201420016049
【公开日】2014年7月16日 申请日期:2014年1月11日 优先权日:2014年1月11日
【发明者】陈宏 , 胥欣, 莫正明, 程蜀晋, 马卫, 伍智 申请人: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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