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独立式车门内开启手柄及其安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41662阅读:639来源:国知局
一种独立式车门内开启手柄及其安装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零部件技术领域,具体地指一种独立式车门内开启手柄及其安装结构。



背景技术:

车门内开启手柄一般是与车门护板集成在一起,通过车门护板进行固定安装,该种形式车门内开启手柄简称为集成式车门内开启手柄。对于集成式车门内开启手柄,在整车经受侧面碰撞时,一旦车门护板发生脱落,内开启手柄也会跟随车门护板一起发生运动,同时带动内开拉线,引起车门开启,降低了整车的安全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要解决上述背景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独立式车门内开启手柄及其安装结构,该结构通过将内开启手柄同时与车门护板和车门里板进行安装固定的结构形式,提高了内开启手柄碰撞后的结构稳定性,增加了整车的安全性能。

为实现此目的,本实用新型所设计的独立式车门内开启手柄,包括手柄安装座和设置于手柄安装座上的内手柄,所述手柄安装座的背面的顶部两侧和底部中央分别设有一个里板卡扣,所述手柄安装座的正面的顶部两侧和底部两侧分别设有一个护板固定槽座。

进一步的,所述手柄安装座的底部两端分别开有一个护板定位孔,

具体的,所述手柄安装座的背面的顶部两侧和底部中央分别设有一个里板卡扣,所述里板卡扣沿其轴向方向间隔设有多个卡爪。

一种基于上述所述的独立式车门内开启手柄的安装结构,包括车门护板和车门里板,所述车门里板上开有与里板卡扣对应的里板卡扣固定孔,所述里板卡扣的卡爪设置于里板卡扣固定孔内;所述车门护板上设有与护板固定槽座配合的护板固定销,所述护板固定销设置于护板固定槽座内。

具体的,所述车门护板上设有与护板定位孔配合的护板定位销;所述护板定位销设置于护板定位孔内。

具体的,所述护板固定销的前部设有凹槽,所述护板固定槽座的前部两侧设有与凹槽配合的槽爪。

具体的,所述护板定位销的前部设有与护板定位孔配合的锥形尖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将车门内开启手柄直接安装在车门里板上的结构,确保当整车经受侧面碰撞时手柄不会发生脱落引起车门开启,提高了整车的安全性能;同时,通过护板固定槽座与护板固定销的配合结构,以及护板定位孔与护板定位销的配合结构,也提高了车门护板在车门里板上的牢固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内手柄背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内手柄正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车门里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车门护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里板卡扣与里板卡扣固定孔配合的剖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中护板固定销与护板固定槽座配合的结构剖视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中护板定位销与护板定位孔配合的结构剖视图;

其中,1—车门护板,2.1—手柄安装座,2.2—内手柄,3—车门里板,4—里板卡扣,5—里板卡扣固定孔,6—护板固定槽座,7—护板固定销,8—护板定位孔,9—护板定位销,10—锥形尖端,11—卡爪,12—槽爪。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6所示的独立式车门内开启手柄安装结构,包括车门护板1和固定于车门护板1上的内开启手柄,它还包括车门里板3,所述内开启手柄的背面的顶部两侧和底部中央分别设有一个里板卡扣4,所述车门里板3上开有与里板卡扣4对应的里板卡扣固定孔5,所述里板卡扣4设置于里板卡扣固定孔5内;所述内开启手柄的正面的顶部两侧和底部两侧分别设有一个护板固定槽座6,所述车门护板1上设有与护板固定槽座6配合的护板固 定销7,所述护板固定销7设置于护板固定槽座6内。将内开启手柄和车门里板3和车门护板1同时连接,当车身受侧部碰撞时,内开启手柄不会随车门护板1一起脱落,提高安全性。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内开启手柄的底部两端分别开有一个护板定位孔8,所述车门护板1上设有与护板定位孔8配合的护板定位销9;所述护板定位销9设置于护板定位孔8内。定位销和定位孔的配合,方便内手柄在车门护板1上的定位。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内开启手柄的背面的顶部两侧和底部中央分别设有一个里板卡扣4,所述里板卡扣4沿其轴向方向间隔设有多个与卡扣固定孔5配合的卡爪11。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护板固定销7的前部设有凹槽,所述护板固定槽座6的前部两侧设有与凹槽配合的槽爪12。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护板定位销9的前部设有与护板定位孔8配合的锥形尖端10。方便护板定位销9与护板定位孔8的配合。

本实用新型中,内开启手柄直接安装在车门里板3上,在整车经受侧面碰撞时不会发生脱落引起车门开启,提高了整车的安全性能;同时,通过里板卡扣4与里板卡扣固定孔5的配合,也提高了车门护板1在车门里板3上的牢固度。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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