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79767阅读:41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汽车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尤其涉及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汽车已普遍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代步工具,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力,汽车的改进技术在不断发展。

在电动后尾门控制方面,通常均使用原车锁扣进行关门和开门,而关门依靠加速度进行,该技术手段使得关门开门的声音很大并且存在一定的风险,长期使用的情况下会缩短车门锁的寿命。

通过使用拉锁,在关门状态下,拉锁锁扣处于在外状态,关门后拉锁将后尾门拉到关门状态;在开门状态下,后尾门开锁成功后控制撑杆将后尾门打开,同时拉锁将锁扣打开。该技术方案使后尾门在关门时可以忽略车上胶条带来的阻力,关门速度降低,使关门声音降低。但是,由于防水胶条弹力以及弹簧弹力等原因,开锁的瞬间声音非常大。

为了解决开锁的声音大的问题,由控制装置接收开锁信号,打开锁扣后再进行开锁,解决了开锁声音大的问题,但是当控制遇到异常情况失效时,后尾门将无法解锁。

那么如何提供一种声音小、安全实用以及失效后不影响开锁功能的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该控制系统使后备门开门或关门过程中声音小,安全实用且在现有技术中控制装置失效的情况下不影响开锁功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所述控制系统包括:中央处理器、第一继电器、第二继电器、拉锁、拉锁电机以及撑杆;

当所述中央处理器检测到开锁信号时,控制所述第一继电器常闭断开以切断原车开锁线路;当所述中央处理器检测到开锁条件满足预设条件时,控制所述拉锁电机打开所述拉锁的锁扣;

当所述拉锁的锁扣打开后,所述中央处理器控制所述第二继电器常开闭合,进行后尾门开锁;

当开锁完成后,所述第一继电器以及所述第二继电器恢复正常状态,所述中央处理器控制所述撑杆开启后尾门。

优选的,在上述控制系统中,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电源模块;

其中,所述电源模块与所述中央处理器连接,用于为所述控制系统提供电源。

优选的,在上述控制系统中,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按钮开关;

其中,所述按钮开关与所述中央处理器连接,用于向所述中央处理器发送按钮开关信号。

优选的,在上述控制系统中,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按钮开关检测模块;

其中,所述按钮开关检测模块与所述按钮开关连接,用于检测所述按钮开关的状态。

优选的,在上述控制系统中,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电压检测模块;

其中,所述电压检测模块与所述中央处理器连接,用于检测所述控制系统中的电压。

优选的,在上述控制系统中,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电流检测模块;

其中,所述电流检测模块与所述中央处理器连接,用于检测所述控制系统中电机的电流。

优选的,在上述控制系统中,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撑杆电机;

其中,所述撑杆电机与所述撑杆连接,用于驱动所述撑杆开启后尾门。

经由上述的技术方案可知,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通过使用拉锁装置代替原车车锁进行关门或开门,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开门或关门过程中声音大的问题,且通过设置第一继电器以及第二继电器,将原车开关锁功能切换至拉锁开关门,当原车开锁控制失效时,也不影响后尾门开锁。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又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又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又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又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为了更加详细的对本发明技术方案进行说明,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实施例进行具体阐述。

参考图1,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所述控制系统包括:中央处理器11、第一继电器12、第二继电器13、拉锁15、拉锁电机14以及撑杆16;

其中,所述第一继电器12设置在原车开锁线路中,用于切换开锁方式;所述第二继电器13用于开锁。

具体的,将原车开锁控制线路切断串入所述第一继电器12,所述第一继电器12以及所述第二继电器13为继电器常闭开关,电动后尾门处于空闲状态时,原车开锁线路为导通状态。

当所述中央处理器11检测到开锁信号时,控制所述第一继电器12断开以切断原车开锁线路;当所述中央处理器11检测到开锁条件满足预设条件时,控制所述拉锁电机14打开所述拉锁15的锁扣。

具体的,当所述中央处理器11检测到开锁信号时,通过设置在所述第一继电器12常闭断开的情况下可切断原车开锁线路,然后所述中央处理器11控制所述拉锁电机14先打开所述拉锁15的锁扣,避免直接开锁的情况下产生很大的声音。

当所述拉锁15的锁扣打开后,所述中央处理器控制所述第二继电器13常开闭合,进行后尾门开锁。

具体的,当车上防水胶条弹力以及其他外力减小到预设程度后,所述第二继电器13常开闭合,进行后尾门开锁。

当开锁完成后,所述第一继电器12以及所述第二继电器13恢复正常状态,所述中央处理器11控制所述撑杆16开启后尾门。

具体的,当开锁成功后,所述第一继电器12以及所述第二继电器13恢复正常状态,原车开锁线路导通,此时所述中央处理器11控制撑杆电机17以驱动所述撑杆16开启汽车后尾门。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使用继电器常闭开关,汽车后尾门处于空闲状态时原车开锁线路导通,通过设置第一继电器以及第二继电器,将原车开关锁功能进行截断延时重开,当原车开锁控制失效时,也不影响后尾门开锁,并且先打开锁扣再进行开锁解决了开门声音大的问题。

基于本发明上述实施例,在本发明另一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电源模块21;

其中,所述电源模块21与所述中央处理器11连接,用于为所述控制系统提供电源。

具体的,所述电源模块21可以为所述控制系统中各个模块及装置提供相对应形式的电源。

基于本发明上述实施例,在本发明另一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又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按钮开关31;

其中,所述按钮开关31与所述中央处理器11连接,用于向所述中央处理器11发送按钮开关信号。

具体的,所述按钮开关31可设置在整车内相适应的位置,通过使用按钮开关31向中央处理器11发送按钮开关信号,以使汽车后尾门执行关门动作。

基于本发明上述实施例,在本发明另一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又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按钮开关检测模块41;

其中,所述按钮开关检测模块41与所述按钮开关31连接,用于检测所述按钮开关31的状态。

具体的,所述按钮开关检测模块41实时对所述按钮开关31的状态进行检测,并且可以设置相对应的声光报警器,当所述按钮开关31的状态不符合设定要求时,进行报警以及时进行修正。

基于本发明上述实施例,在本发明另一实施例中,如图5所示,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又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电压检测模块51;

其中,所述电压检测模块51与所述中央处理器11连接,用于检测所述控制系统中的电压。

具体的,所述电压检测模块51实时对所述控制系统中的电压进行检测,避免低电压或者高电压情况下工作造成控制系统损坏。并且可以设置相对应的声光报警器,当所述控制系统中电压或电流不符合设定要求时,进行报警,及时进行修正,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坏。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电流检测模块52;

其中,所述电流检测模块52与所述中央处理器11连接,用于检测所述控制系统中电机的电流。

具体的,所述电流检测模块52实时对所述控制系统中电机的电流进行检测,当电流达到设定值时表示已经遇到障碍物及时停止保护装置与人员安全。并且可以设置相对应的声光报警器,当所述电机因电流过大停止时,进行报警,及时进行修正,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坏。

需要说明的是,所述电流检测模块52可以为多个,设置在不同的功能线路中,用于检测不同功能线路的电流情况。

基于本发明上述实施例,在本发明另一实施例中,如图6所示,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又一种电动后尾门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撑杆电机;

其中,所述撑杆电机与所述撑杆连接,用于驱动所述撑杆开启后尾门。

具体的,所述撑杆电机的数量与所述撑杆的数量相匹配,当电动后尾门有两个撑杆时,则分别设置两个撑杆电机进行驱动。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发明。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发明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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