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液晶显示模块,具体地,涉及数字像源模块。
背景技术:
液晶显示技术在机载显示实际应用过程中,有多种方位视角,上显,下显等,由于受到特殊使用环境的空间影响,还需要更小尺寸的液晶显示屏(数字像源)及其附属结构,例如头瞄显示系统,由于装载在头盔中,对数字像源模块提出了较高的微型化要求。由于数字像源模块目前的显示介质也属于液晶分子,而液晶显示模块的各组件,尤其是液晶屏组件,光学膜组件,及能够保证低温正常显示的加热器组件在整个数字像源模块来说必不可少,想从整个模块节省出空间非常困难。
目前,现有技术中的数字像源模块大多都是结构单一,且不具备良好的弯曲特性,另外由于这种数字像源是装载在头盔中,而现有技术中的数字像源模块的尺寸不能满足这种需求,最后现有技术中会由数字像源模块通电后产生的电磁波对光束进行干扰,不具备很好的EMC性能。
那么提供一种高分辨率小尺寸且可应用于安装在头盔结构空间内,具有良好的弯曲特性和EMC性能的数字像源模块十分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数字像源模块,该设备通过在减小数字像源模块的基础上通过使用软性的电路软板和在插口周围设置有屏蔽作用的金属层,来应用安装在头盔结构空间内,并且具有良好的弯曲特性和EMC性能。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数字像源模块,该数字像源模块包括:面板、像源组件、背光框架和电路组件,所述面板和所述背光框架相间隔设置;所述像源组件固定于所述面板和所述背光框架之间;所述电路组件的一端固接于所述背光框架上,另一端设置为自由连接端,所述电路组件电连接于所述像源组件。
优选地,所述像源组件包括:滤光片、液晶屏、加热器、光学膜组、背光组件、背光连接线和液晶屏信号柔带;所述液晶屏信号柔带的一端电连接于所述液晶屏的一端,且与所述液晶屏(8)呈一体结构,所述液晶屏信号柔带的另一端贯穿所述背光框架并电连接于所述电路组件;所述液晶屏的一侧端面固接于所述加热器的一侧端面,所述液晶屏的另一侧端面固接于所述滤光片的一侧端面,所述加热器的另一侧端面固接有光学膜组;所述背光连接线的一端电连接于所述背光组件,另一端贯穿所述背光框架并电连接于所述电路组件。
优选地,所述背光连接线位于所述背光组件上的一端连接有多个背光灯,且所述多个背光灯光照方向朝向所述光学膜组;所述背光框架靠近所述电路组件的一侧设置有插槽。
优选地,所述滤光片上设置有偏光片和偏振片,所述偏光片的一侧端面固接于所述加热器的一侧端面,所述偏光片的另一侧端面固接有所述偏振片。
优选地,所述面板设置有显示窗口,所述显示窗口形状大小与所述滤光片和所述光学膜组相匹配。
优选地,所述电路组件包括:第一电路板、第二电路板和软板,所述第一电路板的一端和所述第二电路板的一端分别可拆卸地连接于软板的两端,所述第一电路板的另一端设置有插口,所述插口的信号输入端可拆卸地插接于所述插槽,所述第二电路板的另一端与自由连接端相连接。
优选地,所述软板内设置有分别与所述第一电路板和所述第二电路板相电连接的线路。
优选地,所述插口的周围设置为具有屏蔽作用的金属层。
优选地,所述液晶屏的分辨率为1400×1050,长度为23-27mm;宽度为14-23mm。
优选地,所述背光灯为单色LED灯,波长为522-528nm。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中的数字像源模块将面板和背光框架相间隔设置,并将像源组件固定于面板和背光框架之间,这样就能使像源组件更稳定的固定;另外将电路组件的一端连接于像源组件并且固定在背光框架上,这样就能很方便的将电路组件带来的电信号转给像源组件,从而该数字像源模块拥有高分辨率小尺寸且可应用于安装在头盔结构空间内,具有良好的弯曲特性和EMC性能。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予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附图是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的面板的具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的像源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的背光框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的电路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面板 2、像源组件
3、背光框架 4、电路组件
5、光学膜组 6、显示窗口
7、滤光片 8、液晶屏
9、加热器 10、背光组件
11、背光灯 12、背光连接线
13、液晶屏信号柔带 14、插口
15、金属层 16、第一电路板
17、软板 18、第二电路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在本实用新型中,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使用的方位词如“上、下、左、右”通常是指如图1-4所示的上下左右。“内、外”是指具体轮廓上的内与外。“远、近”是指相对于某个部件的远与近。
参见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数字像源模块,该数字像源模块包括:面板1、像源组件2、背光框架3和电路组件4,所述面板1和所述背光框架3相间隔设置;所述像源组件2固定于所述面板1和所述背光框架3之间;所述电路组件4的一端固接于所述背光框架3上,另一端设置为自由连接端,所述电路组件4电连接于所述像源组件2。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的实施,本实用新型中的数字像源模块将面板1和背光框架3相间隔设置,并将像源组件2固定于面板1和背光框架3之间,这 样就能使像源组件2更稳定的固定;另外将电路组件4的一端连接于像源组件2并且固定在背光框架3上,这样就能很方便的将电路组件4带来的电信号转给像源组件2,从而该数字像源模块拥有高分辨率小尺寸且可应用于安装在头盔结构空间内,具有良好的弯曲特性和EMC性能。
在本实施方式中,为了能让像源组件2能够完成工作,优选地,所述像源组件2包括:滤光片7、液晶屏8、加热器9、光学膜组5、背光组件10、背光连接线12和液晶屏信号柔带13;所述液晶屏信号柔带13的一端电连接于所述液晶屏8的一端,,且与所述液晶屏(8)呈一体结构,所述液晶屏信号柔带13的另一端贯穿所述背光框架3并电连接于所述电路组件4;所述液晶屏8的一侧端面固接于所述加热器9的一侧端面,所述液晶屏8的另一侧端面固接于所述滤光片7的一侧端面,所述加热器9的另一侧端面固接有光学膜组5;所述背光连接线12的一端电连接于所述背光组件10,另一端贯穿所述背光框架3并电连接于所述电路组件4。
在本实施方式中,为了给像源组件2传送相应的光照,优选地,所述连接线12位于所述背光组件10上的一端连接有多个背光灯11,且所述多个背光灯11光照方向朝向所述光学膜组5;所述背光框架3靠近所述电路组件4的一侧设置有插槽。通过这种方式的实施,使得光学膜组5上得到了所需要的光照,并且通过插槽连接外部电源给背光灯11持续的供电,提供连续的光照。
在本实施方式中,为了得到更好的光照效果,优选地,所述滤光片7设置有偏光片和偏振片,所述偏光片的一端侧面固接于所述液晶屏8的另一侧端面,所述偏振片固接于所述偏光片的另一侧端面。。通过偏光片和偏振片对光照进行过滤得到更好的光彩呈现。
在本实施方式中,为了将光照毫无保留的呈现在外界,得到一个更好的视窗效果,优选地,所述面板1设置有显示窗口6,所述显示窗口6形状大 小与所述滤光片7和所述光学膜组5相匹配。
在本实施方式中,设置的电路组件4有两块电路板和一根软板17组成,使用软板17可以达到在头盔中使用的目的,在安装进头盔中后,在保证电性能可靠性的同时,有良好的弯曲特性,所述电路组件包括:第一电路板16、第二电路板18和软板17,所述第一电路板16的一端和所述第二电路板18的一端分别可拆卸地连接于软板17的两端,所述第一电路板16的另一端设置有插口14,所述插口14的信号输入端可拆卸地插接于所述插槽,所述第二电路板18的另一端与自由连接端相连接。第一电路板16用于控制产生液晶屏GAMMA电压,时序电路,其上的接口为外部DVI信号输入插口14,实现DVI信号输入,经过第二电路板18,解码处理后,通过软板17,液晶屏信号柔带13进入原屏显示处图像画面,插口上设置有金手指,用于掐合接头。
在本实施方式中,为了能使电路组件通电,优选地,所述软板17内设置有分别与所述第一电路板16和所述第二电路板18相电连接的线路。
在本实施方式中,为了满足高EMC性能,在结构设计上的增加了几处保证整体结构屏蔽层一体化的措施,优选地,所述接口14设置为具有屏蔽作用的金属层15。通过锁紧口14将连接位能过更牢固的连接,另外金属层15可以有效的起到屏蔽的作用,可以使得电信号更可靠,减少干扰。
在本实施方式中,为了获得更好的显示效果,优选地,所述液晶屏7的分辨率为1400×1050,长度为23-27mm;宽度为14-23mm。将长宽设置在合理的范围使得在最小的模块上实现高分辨率。
在本实施方式中,为了进一步降低产品能耗,优选地,所述背光灯11采用单色LED灯,波长为522-528nm。这种灯光性能优越,光效高,加上光学系统的增亮和补偿,亮度最高可达15000cd/m2以上,最小可达到0.5cd/m2,充分满足了试航要求的亮度要求。
以上结合附图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具体细节,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变型,这些简单变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个具体技术特征,在不矛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本实用新型对各种可能的组合方式不再另行说明。
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各种不同的实施方式之间也可以进行任意组合,只要其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其同样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