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面显示设备的制造方法_6

文档序号:9809521阅读:来源:国知局
向,并且所述液晶分子通过所述电场在所述第一域至第四域内沿彼此不同的方向取向。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像素电极进一步包括: 水平主干部,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并连接至所述分支部;和 垂直主干部,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并连接至所述分支部,并且所述分支部包括: 第一分支部,从所述水平主干部或所述垂直主干部分支以布置在所述第一域内,并且当在平面图中观察时,沿相对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 第二分支部,从所述水平主干部或所述垂直主干部分支以布置在所述第二域内,并且当在平面图中观察时,沿相对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 第三分支部,从所述水平主干部或所述垂直主干部分支以布置在所述第三域内,并且当在平面图中观察时,沿相对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以及 第四分支部,从所述水平主干部或所述垂直主干部分支以布置在所述第四域内,并且当在平面图中观察时,沿相对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液晶分子的与所述第一取向层相邻的第一液晶分子具有第一预倾角,并且 所述液晶分子的与所述第二取向层相邻的第二液晶分子具有与所述第一预倾角不同的第二预倾角。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第二预倾角在80°至90°的范围内。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第一预倾角在88°至90°的范围内。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显示基板具有第一曲率半径,并且所述相对基板具有与第一曲率半径不同的第二曲率半径。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显示基板进一步包括布置在所述第二基板上的像素电极,并且 所述相对基板进一步包括布置在所述第一基板上以与所述像素电极相对的公共电极。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像素电极包括: 主干部,和 从所述主干部延伸的多个分支部。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像素电极被定义为多个域,在所述多个域上,所述多个分支部相对于所述主干部沿彼此不同的方向延伸。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域中的每个的分支部彼此平行地延伸。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域包括第一域、第二域、第三域和第四域。16.—种曲面显不设备,包括: 显示基板,沿第一方向弯曲并包括布置在像素区域中的像素电极和布置在所述像素电极上的第二取向层; 相对基板,与所述显示基板耦接,沿所述第一方向弯曲并包括与所述像素电极协作产生电场的公共电极和布置在所述公共电极上的第一取向层;和 液晶层,介于所述显示基板和所述相对基板之间并包括液晶分子,其中,所述液晶分子具有在2.2微米至2.8微米的范围内的厚度, 其中,所述第一取向层包括与所述第二取向层不同的材料,并且所述第一取向层和所述第二取向层以预倾角对一部分所述液晶分子进行取向。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取向层不包括光敏引发剂,并且所述第二取向层包括光敏引发剂。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像素区域包括第一子像素区域和第二子像素区域,所述第一子像素区域和所述第二子像素区域中的每个包括第一域、第二域、第三域和第四域,所述第一域至第四域以两行乘两列的矩阵形式排列,所述矩阵形式的行方向平行于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矩阵形式的列方向平行于与所述第一方向垂直的第二方向,并且所述液晶分子由所述电场在所述第一域至第四域内沿彼此不同的方向取向。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像素电极包括: 第一子像素电极,布置在所述第一子像素区域内;和 第二子像素电极,布置在所述第二子像素区域内,所述第一子像素区域和所述第二子像素区域中的每个包括: 水平主干部,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 垂直主干部,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并连接至所述水平主干部; 第一分支部,从所述水平主干部或所述垂直主干部分支以布置在所述第一域内,并且当在平面图中观察时,沿相对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 第二分支部,从所述水平主干部或所述垂直主干部分支以布置在所述第二域内,并且当在平面图中观察时,沿相对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 第三分支部,从所述水平主干部或所述垂直主干部分支以布置在所述第三域内,并且当在平面图中观察时,沿相对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以及 第四分支部,从所述水平主干部或所述垂直主干部分支以布置在所述第四域内,并且当在平面图中观察时,沿相对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20.—种曲面显不设备,包括: 显示基板,沿第一方向弯曲,并包括布置在像素区域中的像素电极和布置在所述像素电极上的第二取向层; 相对基板,与所述显示基板耦接,沿所述第一方向弯曲,并包括与所述像素电极协作产生电场的公共电极和布置在所述公共电极上的第一取向层;和 液晶层,介于所述显示基板和所述相对基板之间并包括液晶分子,其中,所述液晶分子具有在10.0pN至13.0pN的范围内的弯曲弹性常数, 其中,所述第一取向层包括与所述第二取向层不同的材料,并且所述第一取向层和所述第二取向层以预倾角对一部分所述液晶分子进行取向。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取向层不包括光敏引发剂,并且所述第二取向层包括光敏引发剂。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像素区域包括第一子像素区域和第二子像素区域,所述第一子像素区域和所述第二子像素区域中的每个包括第一域、第二域、第三域和第四域,所述第一域至第四域以两行乘两列的矩阵形式排列,所述矩阵形式的行方向平行于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矩阵形式的列方向平行于与所述第一方向垂直的第二方向,并且所述液晶分子由所述电场在所述第一域至第四域内沿彼此不同的方向取向。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像素电极包括: 第一子像素电极,布置在所述第一子像素区域内;和 第二子像素电极,布置在所述第二子像素区域内,所述第一子像素区域和所述第二子像素区域中的每个包括: 水平主干部,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 垂直主干部,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并连接至所述水平主干部; 第一分支部,从所述水平主干部或所述垂直主干部分支以布置在所述第一域内,并且当在平面图中观察时,沿相对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 第二分支部,从所述水平主干部或所述垂直主干部分支以布置在所述第二域内,并且当在平面图中观察时,沿相对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 第三分支部,从所述水平主干部或所述垂直主干部分支以布置在所述第三域内,并且当在平面图中观察时,沿相对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以及 第四分支部,从所述水平主干部或所述垂直主干部分支以布置在所述第四域内,并且当在平面图中观察时,沿相对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24.一种曲面显示设备,包括: 显示基板,沿第一方向弯曲并包括布置在像素区域中的像素电极和布置在所述像素电极上的第二取向层; 相对基板,与所述显示基板耦接,沿所述第一方向弯曲,并包括与所述像素电极协作产生电场的公共电极和布置在所述公共电极上的第一取向层;和 液晶层,介于所述显示基板和所述相对基板之间并包括液晶分子,其中,所述液晶分子具有在-3.2至-3.5的范围内的介电各向异性, 其中,所述第一取向层包括与所述第二取向层不同的材料,且所述第一取向层和所述第二取向层以预倾角对一部分所述液晶分子进行取向。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取向层不包括光敏引发剂,并且所述第二取向层包括光敏引发剂。26.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像素区域包括第一子像素区域和第二子像素区域,所述第一子像素区域和所述第二子像素区域中的每个包括第一域、第二域、第三域和第四域,所述第一域至第四域以两行乘两列的矩阵形式排列,所述矩阵形式的行方向平行于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矩阵形式的列方向平行于与所述第一方向垂直的第二方向,并且所述液晶分子由所述电场在所述第一域至第四域内沿彼此不同的方向取向。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曲面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像素电极包括: 第一子像素电极,布置在所述第一子像素区域内;和 第二子像素电极,布置在所述第二子像素区域内,所述第一子像素区域和所述第二子像素区域中的每个包括: 水平主干部,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 垂直主干部,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并连接至所述水平主干部; 第一分支部,从所述水平主干部或所述垂直主干部分支以布置在所述第一域内,并且当在平面图中观察时,沿相对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 第二分支部,从所述水平主干部或所述垂直主干部分支以布置在所述第二域内,并且当在平面图中观察时,沿相对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 第三分支部,从所述水平主干部或所述垂直主干部分支以布置在所述第三域内,并且当在平面图中观察时,沿相对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以及 第四分支部,从所述水平主干部或所述垂直主干部分支以布置在所述第四域内,并且当在平面图中观察时,沿相对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曲面显示设备。一种曲面显示设备,包括显示基板、相对基板和介于显示基板和相对基板之间的液晶层。显示基板沿第一方向弯曲,并包括像素电极和布置在像素电极上的第二取向层。相对基板与显示基板耦接以沿第一方向弯曲,并包括公共电极和布置在公共电极上的第一取向层。第一取向层包括与第二取向层不同的材料。像素电极包括分支部,当在平面图中观察时,分支部沿相对于第一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并且由各分支部的宽度与分支部之间的距离的和定义的节距在约7.5微米至约8.5微米的范围内。
【IPC分类】G02F1/1337, G02F1/1343
【公开号】CN105572979
【申请号】CN201510732964
【发明人】李赫珍, 权五正, 宋东翰, 尹晟在, 金秀珍, 金珍源, 申旗澈, 申东哲
【申请人】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5月11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2日
【公告号】US2016012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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