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向头、连接头、转向装置及其移动照明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4033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转向头,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有:

一外壳;

一连接件,所述连接件的一端连接于所述外壳的外侧面,所述连接件的另一端转动连接于待转部;

所述外壳的顶部设有一开口向上的凹圈,所述凹圈的中部设有一中心孔,且所述凹圈与所述中心孔之间形成有一卡勾部,所述凹圈与所述外壳之间形成有一槽口向下的凹槽。

2.一种与权利要求1所述的转向头相配合的连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头包括有一壳体,所述壳体可旋转地嵌设于所述凹槽,所述壳体的内部设有一凸圈、一紧固件,所述紧固件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凸圈的顶部,且所述紧固件与所述连接头之间形成有凹环,所述凸圈穿设于所述中心孔,所述卡勾部可旋转地嵌设于所述凹环。

3.一种转向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有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转向头和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连接头。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转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的底部一端设有一方向向下的第一凸部,所述壳体的外侧面一端设有一第二凸部,所述第一凸部抵靠于所述第二凸部,所述壳体设有一过线孔,所述过线孔位于所述第二凸部的下方。

5.一种移动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有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转向装置。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移动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照明设备包括至少一节升降杆,所述升降杆连接于所述连接头的下方,相邻所述升降杆之间设有一锁合装置。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杆的内部穿设有弹性线,所述弹性线呈螺旋状。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照明设备包括有至少一组电力设备,所述电力设备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升降杆的下方。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移动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力设备包括有一电池盒体、一密封元件、一电池组、一电池盖体,所述密封元件、所述电池组、所述电池盖体依次从下到上压设于所述电池盒体的内部,所述电池盒体的外侧面顶端设有若干个定位凸件。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照明设备包括有一端盖、一按钮盖、一开关电量指示灯,所述端盖套设且连接于所述升降杆,所述按钮盖连接于所述端盖的顶部,所述开关电量指示灯压设于所述端盖和所述按钮盖之间。

11.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照明设备包括若干个支撑脚,所述支撑脚包括有一活动部、一固定部,所述固定部的上端连接于所述升降杆的外表面,所述活动部包括有一支撑件、一夹紧件、一弹力件、一扭力件,所述夹紧件的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弹力件的两端,且所述夹紧件与所述弹力件之间形成一空间,所述支撑件和所述扭力件的一端均穿设且压紧于所述空间内,所述扭力件的另一端螺纹升降地连接于所述固定部的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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