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LED光源LED电极与光源导电触脚的弹性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23817阅读:341来源:国知局
一种LED光源LED电极与光源导电触脚的弹性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LED光源LED电极与光源导电触脚的弹性连接结构,属于照明装置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LED光源LED电极与光源导电触脚的连接一般是通过导线,与LED电极连接端采用锡焊,与光源导电触脚一端采用焊接或压铆连接。

现有技术采用了LED两极与光源导电触脚正负极先后连接的方式,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采用锡焊工艺不环保且焊接效率低,同时易产生假焊、虚焊等焊接不良从而影响产品的质量,采用压铆连接工艺也存在漏铆或虚铆的现象,从而带来导线松脱引起的接触不良的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LED光源LED电极与光源导电触脚的弹性连接结构,以解决现有的LED光源LED电极与光源导电触脚的连接结构采用锡焊工艺不环保且焊接效率低,同时易产生假焊、虚焊等焊接不良从而影响产品的质量,采用压铆连接工艺也存在漏铆或虚铆的现象,从而带来导线松脱引起的接触不良的风险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LED光源LED电极与光源导电触脚的弹性连接结构,其结构包括连接弹簧A端、一号LED电极、二号LED电极、LED主体、连接弹簧B端、光源导电触脚、光源面盖,所述弹簧B端与一号LED电极及二号LED电极相连接;所述一号LED电极及二号LED电极与LED主体为固定连接;所述连接弹簧A端与光源导电触脚相连;所述光源导电触脚固定连接在所述光源面盖上。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弹簧A端通过过盈配合挤压套入光源导电触脚。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弹簧B端与一号LED电极、二号LED电极接触,组装后弹簧B端处于光源面盖与一号LED电极、二号LED电极间,同时始终处于受压状态,由于弹簧弹性特质,从而保证弹簧与LED电极接触始终处在良好接触状态。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利用本专利的结构方案,能减少能源、人力的损耗,稳定产品的质量,提高制程中的环保性,充分利用弹簧的弹性,在产品组装后,由于连接弹簧在受压或受挤的状态下产生的持续稳定的压力来保证LED电极与光源导电触脚的电连接的可靠稳定,避免了产品制成工艺的不稳定带来的不良现象,并且此工艺环保,操作简单高效,可以在光源上完全替代现有的LED电极与光源导电触脚的连接结构,另外此连接结构也推广至类似结构的电器连接中。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LED光源LED电极与光源导电触脚的弹性连接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装配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的右视图。

图4为本实用的仰视图。

图5为本实用的主视图。

图6为本实用的俯视图。

图7为本实用的左视图。

图8为本实用的后视图。

图9为本实用的连接弹簧示意图。

图中:连接弹簧A端-1、一号LED电极-2、二号LED电极-3、LED主体-4、连接弹簧B端-5、光源导电触脚-6、光源面盖-7。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9,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LED光源LED电极与光源导电触脚的弹性连接结构,其结构包括连接弹簧A端1、一号LED电极2、二号LED电极3、LED主体4、连接弹簧B端5、光源导电触脚6、光源面盖7,所述弹簧B端5与一号LED电极2及二号LED电极3相连接;所述一号LED电极2及二号LED电极3与LED主体4为固定连接;,所述连接弹簧A端1与光源导电触脚6相连;所述光源导电触脚6固定连接在光源面盖7上;所述连接弹簧A端1通过过盈配合挤压套入光源导电触脚6,所述连接弹簧B端5与一号LED电极2、二号LED电极3接触,组装后弹簧B端5处于光源面盖7与一号LED电极2、二号LED电极3间,同时始终处于受压状态,由于弹簧弹性特质,从而保证弹簧与LED电极接触始终处在良好接触状态。

在进行使用时,连接弹簧A端1通过过盈配合挤压套入光源导电触脚6,因为有过盈量及弹簧的弹性特质,所以弹簧始终处于受挤压状态,从而保证弹簧与光源导电触脚6始终处在良好接触状态。然后连接弹簧B端5与LED电极接触,组装后弹簧B端5处于光源面盖7与LED电极间,同时始终它处于受压状态,由于弹簧弹性特质,从而保证弹簧与LED电极接触始终处在良好接触状态。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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