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钻铣床固定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73865阅读:424来源:国知局
一种钻铣床固定座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机械装置设计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钻铣床固定座。



背景技术:

现有机床的主轴箱或立柱等为了布置传动系统,通常加工成中空结构,而传动系统中会使用到很多轴,这些轴在安装时绝大多数都是支撑在箱体或立柱上钻的孔内,这就使得在加工箱体或立柱时需要钻很多孔,增加了加工难度,而且在箱体或立柱上加工孔时,孔的同轴度很难保证,因此设计一种支撑强度高,安全性好,零件不易损坏,定位准确,固定板固定可靠,水平轴座和竖直轴座的强度高的钻铣床固定座显得非常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传统方法在箱体或立柱上加工孔的工艺难度大,精度难保证的缺陷,设计了一种钻铣床固定座,支撑强度高,安全性好,零件不易损坏,定位准确,固定板固定可靠,水平轴座和竖直轴座的强度高。

本发明所要求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钻铣床固定座,包括固定板、圆柱孔,所述固定板为一长方 体薄板,在其四个角上加工有所述圆柱孔,所述固定板采用内六角螺钉与机床立柱连接固定,还包括定位孔、水平轴孔、水平轴座、筋板、竖直轴座、竖直轴孔,所述水平轴座与所述竖直轴座均垂直布置在所述固定板的前侧面,所述水平轴座为圆柱体,其内部钻有所述水平轴孔,所述水平轴孔的轴线处于水平方向,所述竖直轴座为一长方体薄板与一半圆柱体薄板组合而成,在该长方体薄板与半圆柱体薄板结合处钻有所述竖直轴孔,所述竖直轴孔的轴线竖直。

所述固定板为经过时效处理的铸造件。

所述固定板上的边角处采用的倒角规格为1×45°。

所述固定板左右对称线上下分别加工有所述定位孔。

所述圆柱孔的前端部加工有沉孔。

所述水平轴座和竖直轴座之间设有筋板。

由于采用了以上技术方案,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

采用固定板、圆柱孔、定位孔、水平轴孔、水平轴座、筋板、竖直轴座、竖直轴孔相结合所设计的钻铣床固定座,固定板为经过时效处理的铸造件,不存在铸造缩松等缺陷,支撑强度高,固定板上的边角处采用的倒角规格为1×45°,倒角方便,安全性好,零件不易损坏,固定板左右对称线上下分别加工有定位孔,固定板在固定至机床前用定位销进行定位,固定板在机床上的位置定位准确,圆柱孔的前端部加工有沉孔,固定板与机床固定时,只需对沉孔进行铣削,固定板固定可靠,在水平轴座和竖直轴座之间设有筋板,提高了水平轴座和竖直轴座的强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前视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结构右视全剖示意图;

图中各组件和附图标记分别为:1固定板;2、圆柱孔;3、定位孔;4、水平轴孔;5、水平轴座;6、筋板;7、竖直轴孔;8、竖直轴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一种钻铣床固定座,包括固定板1、圆柱孔2、定位孔3、水平轴孔4、水平轴座5、筋板6、竖直轴座7、竖直轴孔8,固定板1为一长方体薄板,在其四个角上加工有圆柱孔2,固定板1采用内六角螺钉6与机床立柱连接固定,水平轴座5与竖直轴座7均垂直布置在固定板1的前侧面,水平轴座5为圆柱体,其内部钻有水平轴孔4,水平轴孔4的轴线处于水平方向,竖直轴座7为一长方体薄板与一半圆柱体薄板组合而成,在该长方体薄板与半圆柱体薄板结合处钻有竖直轴孔8,竖直轴孔8的轴线竖直,装配时,水平轴孔4内和竖直轴孔8内分别装入一根水平轴和一根竖直轴,轴上根据需要可以装上相应零件,本发明结构简单,装配方便,避免了在机床立柱上钻多个孔。

固定板1为经过时效处理的铸造件,不存在铸造缩松等缺陷,支撑强度高。

固定板1上的边角处采用的倒角规格为1×45°,倒角方便,安 全性好,零件不易损坏。

固定板1左右对称线上下分别加工有定位孔3,固定板1在固定至机床前用定位销进行定位,固定板1在机床上的位置定位准确。

圆柱孔2的前端部加工有沉孔,固定板1与机床固定时,只需对沉孔进行铣削,固定板1固定可靠。

在水平轴座5和竖直轴座7之间设有筋板6,提高了水平轴座5和竖直轴座7的强度。

本发明所公开的钻铣床固定座,固定板1为经过时效处理的铸造件,不存在铸造缩松等缺陷,支撑强度高,固定板1上的边角处采用的倒角规格为1×45°,倒角方便,安全性好,零件不易损坏,固定板1左右对称线上下分别加工有定位孔3,固定板1在固定至机床前用定位销进行定位,固定板1在机床上的位置定位准确,圆柱孔2的前端部加工有沉孔,固定板1与机床固定时,只需对沉孔进行铣削,固定板1固定可靠,在水平轴座5和竖直轴座7之间设有筋板6,提高了水平轴座5和竖直轴座7的强度。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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