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上出线倒立钢丝大盘重剥壳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71585阅读:48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金属制品加工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上出线倒立钢丝大盘重剥壳机。



背景技术:

钢丝是钢材的板、管、型、丝四大品种之一,是用热轧盘条经冷拉制成的再加工产品。按断面形状分类,主要有圆、方、矩、三角、椭圆、扁、梯形、Z字形等;按尺寸分类,有特细<0.1毫米、较细0.1-0.5毫米、细0.5-1.5毫米、中等1.5-3.0毫米、粗3.0-6.0毫米、较粗6.0 -8.0毫米,特粗>8.0毫米。

而而一般的钢丝在加工或者重新回收加工利用的过程中,都需要对钢丝外层的包壳进行剔除,但在剥壳的过程中,往往一些设备剥壳不完善,一般倒立钢丝大盘重剥壳机采用下出线设计,即在线盘7上从上到下绕线,线盘积线量的多少受线盘的工作锥度和弹性压轮的压力影响,线盘上缠绕钢丝圈数多少不稳定,容易出现乱线现象,而且容易打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上述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线盘积线量稳定,无乱线现象的上出线倒立钢丝大盘重剥壳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上出线倒立钢丝大盘重剥壳机,包括绕中心可转动的线架、安装在线架上方并通过拔叉与其连接的的线盘,线盘上设置有用于压紧线圈的弹性压轮,线盘包括线筒以及设置于线筒一侧的盘板,线盘的放置方式设置为线筒在上、盘板在下。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的改进,盘板设置有用于引导钢丝出线的向下倾斜的斜面。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的改进,线架的底部安装有轴承,线架可绕轴承转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线盘的一侧设置盘板,把线盘线筒在上,盘板在下的放置方式,使其出现方式改成下出线,改变了传统钢丝大盘剥壳机的上出线方式,避免了出现线盘上缠绕钢丝圈数多少不稳定,容易出现乱线现象,同时解决了打滑的问题,本使用新型结构简单,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附图说明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照图1,一种上出线倒立钢丝大盘重剥壳机,包括绕中心可转动的线架1、安装在线架1上方并通过拔叉与其连接的的线盘2,线盘2上设置有用于压紧线圈的弹性压轮3,线盘2包括线筒4以及设置于线筒4一侧的盘板5,线盘2的放置方式设置为线筒4在上、盘板5在下,使用该结构的安装方式,可使钢丝在线盘2上从下到上缠绕,缠绕到足够的圈数后,通过提线器(图中未标出,提线器属于现有技术中常见工具,本文将不做详细介绍)将钢丝提起,并缠绕在线架1上,这样钢丝在线盘2的积线数量稳定,不容易打滑,而且对弹性压轮3的压力大大降低,不损伤钢丝。。

另外,为了便于钢丝从线盘2上提起并缠绕在线架1上,盘板5设置有用于引导钢丝出线的向下倾斜的斜面7。

另外,为了使线架1和线盘2转动流畅,线架1的底部安装有轴承6,线架1可绕轴承6转动。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进行接合和组合。

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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