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08190阅读:147来源:国知局
焊接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焊接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焊接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焊接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中的制造方式,普通的激光焊接设备焊接效率高,被生产商所推崇。

但是,现有的焊接设备存在以下缺陷:

目前市面上针对宽间隙对接焊缝的焊接,若拼焊间隙大于板材厚度的10%时,会造成漏焊、焊缝成型不美观。因此,普通的激光自熔焊对工件的拼焊间隙要求很高,从而提高了对工装夹具设计、装夹能力的要求,具有设计成本高、容错率低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种焊接设备,其能解决漏焊或焊缝不美观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之一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焊接设备,包括激光焊接件、填丝结构、第一焊丝、第二焊丝及固定件,所述激光焊接件及所述填丝结构固定于所述固定件,所述激光焊接件包括激光束,所述填丝结构包括填丝件,所述第一焊丝收容于所述填丝件,所述第二焊丝位于所述激光束下,所述激光束使所述第二焊丝融化进行焊接焊缝,所述第一焊丝部分收容于所述焊缝,所述填丝结构使所述第一焊丝填充于所述焊缝中。

进一步地,所述填丝件设有填丝孔,所述第一焊丝收容于所述填丝孔,所述填丝孔大于所述第一焊丝。

进一步地,所述填丝件呈弯折状。

进一步地,所述填丝结构还包括填丝固定件,所述填丝件固定于所述填丝固定件。

进一步地,所述填丝固定件固定于所述固定件。

进一步地,所述激光焊接件包括连接头,所述连接头呈圆柱状。

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激光焊接件发出激光束,激光束使所述第二焊丝融化进行焊接焊缝,与此同时,第一焊丝沿着填丝孔填充到焊缝中,在激光自熔焊的同时,向焊接熔池内填入同种材质合适直径的焊丝,从而弥补焊缝间隙小的问题,极大的焊接时间,同时降低了对夹具设计、装夹能力、拼焊间隙值的要求。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焊接设备中一较佳实施例的立体图;

图2为图1所示焊接设备中一填丝件的立体图。

图中:100、焊接设备;10、激光焊接件;11、激光束;12、连接头;20、填丝结构;21、填丝件;211、填丝孔;22、填丝固定件;30、第一焊丝;40、第二焊丝;50、固定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相冲突的前提下,以下描述的各实施例之间或各技术特征之间可以任意组合形成新的实施例。

需要说明的是,当组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组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设置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设置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请参阅图1-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焊接设备100中一较佳实施例,焊接设备100包括激光焊接件10、填丝结构20、第一焊丝30、第二焊丝40及固定件50。

激光焊接件10包括激光束11及连接头12,连接头12与一光纤线路连接,连接头12呈圆柱状。

填丝结构20包括填丝件21及填丝固定件22,填丝件21固定于填丝固定件22,填丝件21设有填丝孔211,填丝件21呈弯折状,填丝孔211沿填丝件21延伸方向设置,填丝结构20使第一焊丝30填充于焊缝中。

第一焊丝30及第二焊丝40为焊接焊丝。

固定件50呈平板状,固定件50设有固定孔。

组装焊接设备100时,激光焊接件10及填丝固定件22固定于固定件50,第二焊丝40位于激光束11下,填丝孔211大于第一焊丝30,第一焊丝30收容于填丝孔211,用于在焊接焊缝的时候,将第一焊丝30填充到焊缝中。

使用焊接设备100时,激光焊接件10发出激光束11,激光束11使第二焊丝40融化进行焊接焊缝,与此同时,第一焊丝30沿着填丝孔211填充到焊缝中,在激光自熔焊的同时,向焊接熔池内填入同种材质合适直径的焊丝,从而弥补焊缝间隙小的问题,极大的焊接时间,同时降低了对夹具设计、装夹能力、拼焊间隙值的要求。

上述实施方式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所做的任何非实质性的变化及替换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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