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保险丝焊锡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73384阅读:37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焊锡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保险丝焊锡机构。



背景技术:

焊锡工艺可应用在多个领域,现有的自动焊锡机结构复杂,焊接精度低,在焊锡过程中,使用锡料的量不可控,经常会出现漏焊、连焊、虚焊等情况,生产效率低,不良率和返工率增大,提高了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保险丝焊锡机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保险丝焊锡机构,其结构要点在于:包括机构主固定板,且机构主固定板上设有送锡机构、切锡机构和焊锡机构,送锡机构包括设置在机构主固定板一侧的送锡轮轴承座、送锡调节杆和送锡用气缸,其中送锡调节杆设置在送锡轮轴承座上,且送锡调节杆与送锡用气缸相连接,机构主固定板的另一侧设有压轮摇臂,且压轮摇臂的一端设有与送锡轮轴承座相连接的送锡下滚轮,另一端的上方设有贯穿机构主固定板的锡丝导向杠和检测探头,送锡下滚轮的上方设有与送锡调节杆连接的送锡上滚轮;切锡机构包括设于机构主固定板顶部的切锡用气缸,且切锡用气缸的下方依次连接有切锡刀支架和切锡用钨钢刀片;焊锡机构包括针头机构和火头机构。

作为优选的,针头机构包括设于切锡用钨钢刀片下方的针头杆,其中针头杆依次连接有针头固定座和送锡料用气缸,且送锡料用气缸设于压轮摇臂的下方。

作为优选的,火头机构包括火头杆,其中火头杆依次连接有火头支架和火头上下运动用气缸,且火头上下运动用气缸设于针头固定座的下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在长时间焊锡过程中锡料和锡料内部助焊剂的使用量一致性好,可控制,有效解决了普通焊锡方法烙铁头容易氧化不能长时间连续工作的情况,焊接稳定性高,不虚焊,可连续性生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构主固定板,2-送锡轮轴承座,3-送锡调节杆,4-锡丝导向杠,5-检测探头,6-压轮摇臂,7-送锡用气缸,8-火头上下运动用气缸,9-送锡料用气缸,10-针头固定座,11-针头杆,12-火头支架,13-火头杆,14-切锡用钨钢刀片,15-切锡刀支架,16-切锡用气缸,17-送锡下滚轮,18-送锡上滚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但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左”、“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新型保险丝焊锡机构,包括机构主固定板1,且机构主固定板1上设有送锡机构、切锡机构和焊锡机构,所述的送锡机构包括设置在机构主固定板1一侧的送锡轮轴承座2、送锡调节杆3和送锡用气缸7,其中送锡调节杆3设置在送锡轮轴承座2上,且送锡调节杆3与送锡用气缸7相连接,所述的机构主固定板1的另一侧设有压轮摇臂6,且压轮摇臂6的一端设有与送锡轮轴承座2相连接的送锡下滚轮17,另一端的上方设有贯穿机构主固定板1的锡丝导向杠4和检测探头5,所述的送锡下滚轮17的上方设有与送锡调节杆3连接的送锡上滚轮18;所述的切锡机构包括设于机构主固定板1顶部的切锡用气缸16,且切锡用气缸16的下方依次连接有切锡刀支架15和切锡用钨钢刀片14;所述的焊锡机构包括针头机构和火头机构。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针头机构包括设于切锡用钨钢刀片14下方的针头杆11,其中针头杆11依次连接有针头固定座10和送锡料用气缸9,且送锡料用气缸9设于压轮摇臂6的下方。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火头机构包括火头杆13,其中火头杆13依次连接有火头支架12和火头上下运动用气缸8,且火头上下运动用气缸8设于针头固定座10的下方。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送锡用气缸7产生推力作用于送锡调节杆3,由送锡调节杆3可以调节送锡长短,送锡调节杆3带动送锡上滚轮18使锡送出标准的长度,当锡送出达到标准长度时,由切锡用气缸16产生推力使切锡用钨钢刀片14向下切锡,此时标准长度的锡料被切断插入针头杆11的合金针头上,当进行焊接的时候,送锡料气缸9产生推力带动针头杆11上锡料向需要焊锡的保险丝上靠近,此时火头上下运用气缸8产生推力使火头杆13靠近保险丝需要焊接的部位进行加温,在保险丝与锡料同时加温的情况下锡料准确的融化在保险丝上。在长时间焊锡过程中锡料和锡料内部助焊剂的使用量一致性好,可控制,降低成本,有效解决了普通焊锡烙铁头容易氧化不能长时间工作的情况,焊接稳定性高,不虚焊,可连续性生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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