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模具制造的废料滑出槽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81083发布日期:2018-06-27 00:17阅读:39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模具制造使用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用于模具制造的废料滑出槽。



背景技术:

在模具制造过程中,材料经过凸模和凹模冲压后会剪切出废料,需要及时清理,在现有模具制造设备中,位于模具下方设有一个平面形废料滑出槽,用于承接产生的废料,废料下落到废料滑出槽后再沿废料滑出槽滑出,废料能否顺利滑出直接影响后续的工作,由于废料在平面形滑出槽中易出现局部堆积,致使废料滑出不畅,同时废料在平面的槽底上容易出现左右滑动,滑落方向不可控制,加大人工处理废料的工作量,影响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用于模具制造的废料滑出槽。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用于模具制造的废料滑出槽,包括槽体,所述槽体的内端侧壁开设有凹槽,且凹槽的侧壁铆接有滑动槽,滑动槽的侧壁滑动连接有轨道,轨道的侧壁铆接有第一螺旋槽,第一螺旋槽的内壁焊接有连动杆,连动杆的末端焊接有旋转杆,旋转杆的末端通过槽体侧壁开设的通孔,且旋转杆的末端连接有减速电机,减速电机通过螺钉固定在槽体的外端侧壁,槽体的内端侧壁开设有凹槽,且凹槽的内壁放置有螺旋杆,螺旋杆的一侧设置有第二螺旋槽,第二螺旋槽的内壁焊接有连动杆,连动杆的末端焊接在旋转杆的上端侧壁,槽体的末端开设有通孔为出料通道,出料通道的两端内壁焊接有隔板,隔板的上端侧壁焊接有支撑架。

优选的,所述支撑架的宽度与隔板的宽度相等,且支撑架的两端焊接在槽体的内壁,隔板设置有三个均匀的分布在出料通道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第二螺旋槽的外端侧壁铆接有滑动槽,且滑动槽滑动连接有轨道。

优选的,所述螺旋杆的一端通过联轴器连接有减速电机,且减速电机通过螺钉固定在槽体内壁开设的凹槽内。

优选的,所述槽体呈阶梯放大状结构,且槽体的倾斜部分与水平面呈四十五度角,槽体的末端与槽体的水平位置相垂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第一螺旋槽、第二螺旋槽和轨道的设置,可以使废料利用螺旋槽,在槽体内顺势滑动至出料通道,防止在废料滑出时发生堵塞现象,提高了废料滑出的速率;通过出料通道和隔板的设置,可以使滑出的废料同时批次回收,提高回收的效率,也可以保证废料回收的均匀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用于模具制造的废料滑出槽的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用于模具制造的废料滑出槽的局部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槽体、2轨道、3第一螺旋槽、4旋转杆、5螺旋杆、6第二螺旋槽、7连动杆、8减速电机、9隔板、10出料通道、11支撑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用于模具制造的废料滑出槽,包括槽体1,槽体1的内端侧壁开设有凹槽,且凹槽的侧壁铆接有滑动槽,滑动槽的侧壁滑动连接有轨道2,轨道2的侧壁铆接有第一螺旋槽3,第一螺旋槽3的内壁焊接有连动杆7,连动杆7的末端焊接有旋转杆4,旋转杆4的末端通过槽体1侧壁开设的通孔,且旋转杆4的末端连接有减速电机8,减速电机8通过螺钉固定在槽体1的外端侧壁,槽体1的内端侧壁开设有凹槽,且凹槽的内壁放置有螺旋杆5,螺旋杆5的一端通过联轴器连接有减速电机8,且减速电机8通过螺钉固定在槽体1内壁开设的凹槽内,螺旋杆5的一侧设置有第二螺旋槽6,第二螺旋槽6的外端侧壁铆接有滑动槽,且滑动槽滑动连接有轨道2,第二螺旋槽6的内壁焊接有连动杆7,连动杆7的末端焊接在旋转杆4的上端侧壁,槽体1的末端开设有通孔为出料通道10,出料通道10的两端内壁焊接有隔板9,隔板9的上端侧壁焊接有支撑架11,支撑架11的宽度与隔板9的宽度相等,且支撑架11的两端焊接在槽体1的内壁,隔板9设置有三个均匀的分布在出料通道10的内部,槽体1呈阶梯放大状结构,且槽体1的倾斜部分与水平面呈四十五度角,槽体1的末端与槽体1的水平位置相垂直,通过第一螺旋槽3、第二螺旋槽6和轨道2的设置,可以使废料利用螺旋槽,在槽体1内顺势滑动至出料通道10,防止在废料滑出时发生堵塞现象,提高了废料滑出的速率,通过出料通,10和隔板9的设置,可以使滑出的废料同时批次回收,提高回收的效率,也可以保证废料回收的均匀性。

工作原理:将槽体1的一端与废料处理啊装置连接,然后将减速电机8启动,使连动杆7带动第一螺旋槽6,在旋转杆4的作用下转动,对通过槽体1内的废料进行螺旋旋转输送,输送过程中螺旋杆5对废料进行螺旋输送的同时兼具破碎作用,之后废料经过出料通道10排出槽体1外。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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