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弯折机构及加工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99432发布日期:2020-01-31 14:48阅读:262来源:国知局
一种弯折机构及加工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加工制造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弯折机构及加工设备。



背景技术:

在产品市场中,具有一定弯折度的产品随处可见,但是弯折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往往需要人工进行处理,无法通过器械实现自动化,影响了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弯折机构,能够实现物料的弯折。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加工设备。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提供了一种一种弯折机构,包括:

机构主体,

第一夹持部与第一驱动装置,第一驱动装置驱动第一夹持部对物料的固定部分进行夹持;

旋转块与第二驱动装置,第二驱动装置驱动旋转块转动,对物料的待弯折部分进行弯折。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第一夹持部和旋转块相邻设置,第一夹持部和旋转块分别位于固定部分和待弯折部分的连接处的两侧。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第二驱动装置包括电机和旋转轴,机构主体上包含有主连接体,第一夹持部和旋转块均位于主连接体上,主连接体上具有贯穿的主连接体通孔,旋转轴穿过主连接体通孔,且可相对于主连接体转动,旋转轴的一端与旋转块相连接,另一端与电机相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还包括第二夹持部,第二夹持部在物料实现弯折前和/或弯折后,对物料实现夹持。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还包括第三驱动装置,第三驱动装置驱动第二夹持部对物料进行夹取。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还包括第四驱动装置、第一导轨和第一滑台,第一导轨固定连接于机构主体上,第四驱动装置驱动第一滑台在第一导轨上移动,第二夹持部与滑台相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滑台能够带动第二夹持部移动,使得第二夹持部与第一夹持部和旋转块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第一夹持部为夹爪或机械手。

一种加工设备,包括弯折机构。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还包括整机架体,弯折机构位于整机架体上,并在整机架体上实现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上的移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第一夹持部对物料进行夹持后,通过旋转块对物料进行弯折,使物料上具有一定的弧度,完成了对物料的弯折,实现了通过机械对物料进行弯折的目的。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弯折机构爆炸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弯折机构正视图;

图3是图2的左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加工设备正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方案和效果。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如无特殊说明,当某一特征被称为“固定”、“连接”在另一个特征,它可以直接固定、连接在另一个特征上,也可以间接地固定、连接在另一个特征上。此外,本实用新型中所使用的上、下、左、右、前、后等描述仅仅是相对于附图中本实用新型各组成部分的相互位置关系来说的。

此外,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组合。

参照图1至图4,其中,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弯折结构爆炸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弯折机构正视图,图3是图2的左视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加工设备正视图,图中包括:弯折机构1、主连接体101、旋转块102、第一夹持部103、第二夹持部104、旋转轴105、联轴器106、第二驱动装置107、第三驱动装置108、第一导轨109、第一滑台110、第一驱动装置111、整机架体2、第二滑台3、第二导轨4、连接板5、第二导轨6。

本发明所涉及的物料为可弯折的部件,包括固定部分和待弯折部分,通过弯折机构,使得原本位于同一水平线上的固定部分和待弯折部分在二者连接的位置形成弯折,作为一种实施例,弯折后的物料为l型。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弯折机构爆炸图,图1中包括第一夹持部103和旋转块102,第一夹持部103对物料的固定部分进行夹持,旋转块102对物料的待弯折部分施加力的作用,且第一夹持部103和旋转块102分别位于物料上固定部分和待弯折部分连接处的两侧,二者结合操作,使得物料于固定部分和待弯折部分的连接处形成弯折。

主连接体101内部具有主连接体101通孔(未画出),旋转轴105穿过主连接体101通孔,且旋转轴105相对于主连接体101可相对转动,旋转轴105一端通过联轴器106与第二驱动装置107相连接,另一端与旋转块102相连接,使得第二驱动装置107的转动可以带动旋转块102转动一定的角度,且第二驱动装置107通过旋转轴105带动旋转块101旋转的过程中,主连接体101可保持原有位置不变。

作为一种实施例,旋转块102在第二驱动装置的驱动下的旋转角度大于等于90度。

作为一种实施例,第二驱动装置107为电机。

作为一种实施例,本实用新型还包括第二夹持部104,第二夹持部也可对物料进行夹持。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弯折机构正视图,在图2中包括第一夹持部103和第二夹持部104,二者均连接于主连接体上,主连接体上连接有第一导轨109,第一滑台可以在第一导轨109上移动,由于第二夹持部104与第一滑台固定连接,所以第四驱动装置(未画出)驱动的第二夹持部104可相对于主连接体沿第一导轨109的方向移动,作为一种实施例,第一导轨109的方向竖直设置,所以第二夹持部104可相对于连接主体上下移动。

图2中还过包括第三驱动装置108,第三驱动装置108可以驱动第二夹持部104实现对物料的夹紧和放松。

图3是图2的左视图,从图3中,第一驱动装置111可以驱动第一夹持部103实现对物料的夹紧和放松。

图3中还示出了第一夹持部103和旋转块102的位置关系,第一夹持部103和旋转块102相邻设置。

结合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使用方式为:首先是夹持阶段,通过第一驱动装置111驱动第一夹持部103对物料的固定部分进行夹持,此时第一夹持部103和旋转块102为相邻设置,二者的高度在一个水平面上,第一夹持部103夹持在物料的固定部分和待弯折部分连接处偏向固定部分的一侧,此时,旋转块102位于固定部分和待弯折部分连接处的另一侧。

完成夹持后,通过第二驱动装置107驱动旋转块102在物料上弯折点相对于第一夹持部103的另一侧施加力的作用,使得物料在固定部分和待弯折部分的连接处产生弯折,作为一种实施例,该角度应该大于等于90度。

待完成弯折后,第四驱动装置驱动第二夹持装置随着第一滑台在第一导轨109上开始移动,使得第二夹持装置的高度与第一夹持装置和旋转块102的高度位于同一水平面上,并且在第三驱动装置108的驱动下,第二夹持装置对弯折后的进行夹持,防止由于部分物料的重力过大,而使弯折后的物料产生形变。

作为另一种实施例,第二夹持装置可以在旋转块102对物料进行弯折前对物料实现夹持,此时,第一夹持部103和第二夹持部104共同作用,对物料的固定部分进行夹持,使得物料在弯折的过程中不容易松脱,使得较长的物料在弯折的过程中不容易因物料过长且无支撑物而产生形变。

以上两种实施例中,无论第二夹持部104是在旋转块102对物料实现弯折前还是弯折后进行夹持,第二夹持装置的高度均可以调整,也就是说,在物料为不规则形状的情况下,第二夹持部104在对物料进行夹持时,其高度可以与第一夹持部103以及旋转块102的高度相同,也可以不同,上述方案均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第二夹持部104在弯折前就对物料进行夹持的实施例中,第一导轨109位于连接体101的位置可以不在本实施例附图的相应位置,第一导轨109只要位于主连接体101上,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在该种情况下,第一滑台110以及第一导轨109的位置也需要做相应调整,其也在本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作为一种实施例,第一驱动装置111、第三驱动装置108和第四驱动装置为气缸。

作为一种实施例,第二驱动装置107为电机。

作为一种实施例,第一夹持部103和第二夹持部104可以是夹爪或机械手。

作为一种实施例,在上述描述中,第一夹持部103和第二夹持部104可以为相同的装置,也可以为不同的装置,以上两种情况都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本实用新型还包括一种加工设备,如图4,加工设备包括上述描述的弯折机构1,弯折机构1通过主连接体101连接于整机架体2上,并实现在整机架体2上的移动。

作为一种实施例,整机架体2上包含第三导轨和连接板5,连接板5的一侧具有第三滑块(未画出),另一侧具有第二导轨4,通过第三滑块,使得连接板5在实现在第三导轨的方向上移动。

整机架体2上还包括第二滑台3,第二滑台3可以在连接板5上的第二导轨4上移动,实现第二滑台3沿着第二导轨4的方向上移动。

作为一种实施例,第三导轨和第二导轨4的方向是垂直的,使得固定连接于第二滑台3的弯折机构1,可以实现在两个方向上的移动。

作为一种实施例,第三导轨为水平设置,第二导轨4为竖直设置,所弯折机构1可以相对于整机架体2实现水平和竖直方向的移动。

本实用新型的加工设备,使用过程如下,首先通过连接板5在第三导轨上的移动,调整弯折机构1在水平方向的位置,再通过第二滑台3和第二导轨4,调整弯折机构1在竖直方向的位置,使得弯折机构1到达预设工位,待弯折机构1完成工作后,在通过上述方式,将弯折机构1移动至下一个工位。

以上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进行的具体说明,但本发明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做出种种的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形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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