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杆头合金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10185阅读:110来源:国知局
高尔夫杆头合金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高尔夫杆头合金,用以制成高尔夫杆头,以提升高尔夫杆头的重心调整裕度,其包含:以重量百分比计3.0~5.5%的硅、8.0~10.5%的锰、14.5~17.0%的铬及3.5~6.0%的镍,残余部分为铁及不可避免的杂质所构成。本发明高尔夫杆头合金,通过配方的调整,降低其比重,且本发明高尔夫杆头合金,具有较低的降伏强度,使制成的高尔夫杆头容易产生形变,提升其调角性,进而可微调修正客制化过程产生的底角(LieAngle)角度的误差,以达到提升生产良率的功效。
【专利说明】局尔夫杆头合金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是关于一种合金,特别关于一种应用于高尔夫杆头,且具有较小比重的高尔夫杆头合金。
【背景技术】
[0002]在高尔夫球运动中,为了达到较佳控制高尔夫球的飞行及落点,一般可依据使用者的需求,于高尔夫杆头设置不同重量的配重块,以降低高尔夫杆头的重心,并扩大高尔夫杆头表面的较佳击球范围,因此,就算打击高尔夫球的击球点产生偏差,只要该击球点落于该较佳击球范围,所击出的高尔夫球就可以与预定的行进路线不会产生太大偏移,且使高尔夫球的落点可以落于预定的目标范围。
[0003]然而,由于各种高尔夫杆头均有一定范围的重量限制(如#5号高尔夫杆头的重量上限为254克),若是用以制成高尔夫杆头的合金比重较重,则会使制成的高尔夫杆头失去可调整重量的裕度,可能无法再于该高尔夫杆头设置额外的配重块以改变该高尔夫杆头的重心,而导致该高尔夫杆头的重心不易依使用者需求进行调整;如中国台湾公告第438610号揭示的SUS17-4PH不锈钢合金,比重为7.8g/cm3,以该SUS17-4PH不锈钢合金所制成的高尔夫杆头,受限于该SUS17-4PH不锈钢合金的比重值,而无法于该高尔夫杆头内部再额外放置可调整该高尔夫 杆头重心的配重块。
[0004]再者,高尔夫杆头的底角(Lie Angle)角度(杆头底部平贴地面时,球杆中轴线与地面的夹角)会影响使用者的击球方向及精准度,工者可依据使用者的身材、握杆方式、习惯姿势、挥杆速度等因素,微幅调整该高尔夫杆头的底角(Lie Angle)角度,以符合不同使用者的使用需求。
[0005]然而,请参照表一,为该SUS17-4PH不锈钢合金的热处理值,其中,第A组为固溶化热处理1020~1060°C急冷,第B组为经第A组处理后,再进行470~490°C空冷,第C组为经第A组处理后,再进行540~560°C空冷,第D组为经第A组处理后,再进行570~590°C空冷,第E组为经第A组处理后,再进行610~630°C空冷。
[0006]表一、SUS17-4PH不锈钢合金的热处理值
【权利要求】
1.一种高尔夫杆头合金,其特征在于,包含:以重量百分比计3.0-5.5%的硅、8.0-10.5%的锰、14.5^17.0%的铬及3.5飞.0%的镍,残余部分为铁及不可避免的杂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杆头合金,其特征在于,包含以重量百分比计3.8^4.8%的硅。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杆头合金,其特征在于,包含以重量百分比计8.5^9.5%的锰。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杆头合金,其特征在于,包含以重量百分比计15.0~16.0% 的铬。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杆头合金,其特征在于,包含以重量百分比计4.5^5.5%的镍。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杆头合金,其特征在于,硅/锰比为0.2^0.9。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杆头合金,其特征在于,镍/铬比为0.2^0.4。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杆头合金,其特征在于,该高尔夫杆头合金的材料比重为 7.4~7.6g/cm3。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杆头合金,其特征在于,该高尔夫杆头合金的抗拉强度为 77.4~91.5kgf/mm2 。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杆头合金,其特征在于,该高尔夫杆头合金的降伏强度为 35.2~49.3kgf/mm2。
【文档编号】C22C38/58GK104018097SQ201410061064
【公开日】2014年9月3日 申请日期:2014年2月21日 优先权日:2013年2月28日
【发明者】陈建同, 蔡文庆 申请人:复盛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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