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框架和安装在所述框架上的转盘,所述转盘与所述框架转动连接,所述转盘内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夹紧两块以上玻璃工件的紧固框,所述框架上安装有至少一组抛光装置,所述抛光装置位于所述转盘的上方;
所述紧固框包括第一立边和第二立边,所述第一立边和所述第二立边竖直设置,所述第一立边的上端和所述第二立边的上端通过第一横边连接,所述第一立边的下端和所述第二立边的下端通过第二横边连接,所述第一横边的中部设置有可竖直移动的第一锁紧部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装置包括第一抛光电机和第二抛光电机,所述第一抛光电机和所述第二抛光电机的输出轴连有毛刷或者磨轮;
所述紧固框到所述转盘的轴线的距离大于所述第一抛光电机到所述转盘的轴线的距离,且小于所述第二抛光电机到所述转盘的轴线的距离。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紧部件包括竖直设置的第一螺栓,第一横边上设有螺纹孔,所述第一螺栓与所述第一横边螺纹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紧部件包括第一螺栓和第一螺母;
所述第一螺母固定在第一横边上,所述第一横边在所述第一螺母的螺纹孔下方设有通孔,所述第一螺栓与所述第一螺母螺纹连接,所述第一螺栓贯穿所述第一横边的通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包括竖直设置的立管和立柱,还包括水平设置的上辐条和下辐条;
所述立管的轴线与所述转盘的轴线在一条直线上;所述立管的上端和所述立柱的上端通过上辐条连接;所述立管的下端和所述立柱的下端通过下辐条连接;所述抛光装置设置在所述上辐条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还包括导轨,
所述导轨固定在所述下辐条的顶部,所述转盘的底部设置有至少三根支撑杆;
所述支撑杆远离所述转盘的一端安装有纵向轮,所述纵向轮与所述导轨滚动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支撑杆的中部固定连接的第一限位环;
所述第一限位环位于所述支撑杆远离所述转盘的轴线的一侧,且其轴线与所述转盘的轴线在一条直线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安装在所述立柱上的第二锁紧部件和限位杆;所述限位杆垂直于所述转盘的轴线,且与所述立柱滑动连接;
所述限位杆靠近所述第一限位环的一端设置有横向轮,所述横向轮与所述第一限位环滚动连接;所述限位杆远离所述第一限位环的一端设置有第二锁紧部件,所述第二锁紧部件在所述限位杆的滑动方向上的位置可调。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锁紧部件包括第二螺栓和第二螺母;
所述第二螺母与所述立柱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螺母的螺纹孔的轴线与所述限位杆的滑动方向平行,所述第二螺栓与所述第二螺母螺纹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转盘上设有凸台,所述紧固框设置在所述凸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