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钻尾模成型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14911阅读:547来源:国知局
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钻尾模成型模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制造装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钻尾模成型模具。



背景技术:

硬质合金是高硬度、高强度、高耐磨的材料,在现代工业的众多领域都得到了广泛应用。硬质合金产品通常是以高硬度难熔金属的碳化物微米级粉末为主要成分,以钴或镍为粘结剂,在真空炉或氢气烧结炉中烧结而成的粉末冶金制品。硬质合金生产一般包括混合料制备、压坯成型和烧结三大阶段。在硬质合金领域,通常将WC晶粒度大于5μm的硬质合金定义为超粗晶粒硬质合金。超粗晶粒硬质合金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钻齿、截煤机齿、路面冷铣刨机齿、冲压模具、轧辊等领域。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钻尾模是一种常用的冲压成型模具。传统的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钻尾模生产过程,是将超粗晶粒压坯先烧结成超粗晶WC-Co硬质合金,再用线切割等机械加工方法将超粗硬质合金加工成钻尾模,效率低、浪费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材料、成本非常高。采用模具成型,将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混合料压制成钻尾模压坯,再经烧结直接获得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钻尾模最终产品,是最节省材料、成本最低的制备方式。将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粉末压制成异形的钻尾模坯体,需要一种简便易用、灵活高效的成型模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钻尾模成型模具,用于将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粉末压制成异形的钻尾模压坯。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技术方案为:

一种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钻尾模成型模具,包括中模、上模、下模和顶杆,所述中模为中心有通孔的圆柱体,所述通孔的横截面为矩形,所述顶杆为具有矩形横截面的长杆,所述上模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与中模通孔的长度和宽度相等,所述下模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与中模通孔的长度和宽度相等,所述顶杆从中模底部安装入中模的通孔内部,所述下模从中模的顶部安装入中模的通孔内部,下模的下表面贴合顶杆的上表面,所述上模从中模顶部安装入中模的通孔内部,所述下模的上表面、上模的下表面以及中模通孔的内壁围成的腔体为成型模腔。

所述中模圆柱体直径尺寸为中模通孔横截面矩形长边长度的2.5~4倍。

所述上模厚度为中模长度的1/5~1/6。

所述顶杆长度大于中模长度。

所述顶杆的横截面尺寸小于中模通孔的横截面尺寸。

在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钻尾模成型时,首先将顶杆和下模安装好,将超粗晶粒WC-Co混合料装入中模通孔内,然后将上模安装入中模通孔内,从上模上表面和顶杆两侧同时施加压力,使得混合料在成型模腔内被压实成型,然后移开上模上表面的加压装置,从顶杆侧施加压力,将上模和成型后坯体从通孔顶出。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所述的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钻尾模成型模具,简单易用,成本低,压坯密度均匀,适合于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混合料压坯成型。

附图说明

图1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钻尾模成型模具的分解示意图。

图2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钻尾模成型模具的剖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一种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钻尾模成型模具,请参考图1和图2,包括中模3、上模1、下模2和顶杆4,所述中模3为中心有通孔5的圆柱体,所述通孔5的横截面为矩形,所述顶杆4为具有矩形横截面的长杆,所述上模1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与通孔5的长度和宽度相等,所述下模2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与通孔5的长度和宽度相等,所述顶杆4从中模3底部安装入中模3的通孔5内部,所述下模2从中模3的顶部安装入中模3的通孔5内部,下模2的下表面贴合顶杆4的上表面,所述上模1从中模3顶部安装入中模3的通孔5内部,所述下模2的上表面、上模1的下表面以及中模3的通孔5内壁围成的腔体51为成型模腔。

所述中模3的圆柱体直径为通孔5横截面矩形长边长度的2.5~4倍。

所述上模1厚度为中模3长度的1/5~1/6。

所述顶杆4长度大于中模3长度。

所述顶杆4的横截面尺寸小于中模3通孔的横截面尺寸。

在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钻尾模成型时,首先将顶杆4和下模2安装好,将超粗晶粒WC-Co混合料装入通孔5内,然后将上模1安装入通孔5内,从上模1上表面和顶杆4两侧同时施加压力,使得混合料在成型模腔内被压实成型,然后移开上模1上表面的加压装置,从顶杆4侧施加压力,将上模1和成型后坯体从通孔5顶出。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所述的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钻尾模成型模具,简单易用,成本低,适合于超粗晶粒WC-Co硬质合金混合料压坯成型。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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