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打磨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21574阅读:486来源:国知局
一种打磨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打磨装置领域,具体是一种打磨设备。



背景技术:

电动打磨机往复式电动抛光打磨机(又名锉磨机),广泛用于模具行业的精加工及表面抛光处理。传统的打磨机一般为电动机和打磨轮组合而成,操作者将工件之间放在手中使其表面直接与打磨轮接触进行加工,打磨精度不高,且容易对操作人员人身安全产生不利的影响,降低了打磨效率,增加工件的生产成本,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且产生的粉尘对环境有污染,影响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了一种打磨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打磨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打磨设备,包括底架、打磨箱和电机,所述打磨箱设置在底架的上端,所述电机设置在打磨箱的上侧、左侧和右侧,且电机的内侧均连接有转轴,左侧转轴上设置有左打磨盘,右侧转轴上设置有右打磨盘,上侧转轴上设置有上打磨盘,所述打磨箱内部底端设置有液压缸,所述液压缸上端设置有固定台,所述固定台上设置有两个滑槽,所述滑槽的下端设置有下挡块,所述下挡块连接上固定块,所述上固定块上设置有卡板,所述底架的右侧设置有除尘箱,所述除尘箱的上端设置有风机,所述打磨箱内部上端设置有吸尘罩,所述吸尘罩与风机之间通过吸尘管连接,所述风机通过吸尘管连接到除尘箱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卡板表面设置有防滑纹路。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除尘箱的右上端设置有排气网。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除尘箱内的吸尘管上设置有若干喷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附图说明

图1为打磨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打磨设备中固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架、2-打磨箱、3-电机、4-左打磨盘、5-右打磨盘、6-上打磨盘、7-转轴、 8-液压缸、9-固定台、10-滑槽、11-下挡块、12-上固定块、13-卡板、14-吸尘罩、15-吸尘管、16-风机、17-除尘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打磨设备,包括底架1、打磨箱2和电机3,所述打磨箱2设置在底架1的上端,所述电机3设置在打磨箱2的上侧、左侧和右侧,且电机3的内侧均连接有转轴7,左侧转轴7上设置有左打磨盘4,右侧转轴7上设置有右打磨盘5,上侧转轴7上设置有上打磨盘6,所述打磨箱2内部底端设置有液压缸8,所述液压缸8上端设置有固定台9,所述固定台9上设置有两个滑槽10,所述滑槽 10的下端设置有下挡块11,所述下挡块11连接上固定块12,所述上固定块12上设置有卡板13,所述底架1的右侧设置有除尘箱17,所述除尘箱17的上端设置有风机16,所述打磨箱2内部上端设置有吸尘罩14,所述吸尘罩14与风机16之间通过吸尘管15连接,所述风机16通过吸尘管15连接到除尘箱17内。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打磨设备,本设备进行工作时,首先把打磨件固定在固定台9上,把打磨件放置在两个卡板13之间,通过滑槽10移动卡板13,使卡板13夹紧打磨件,并用上固定块12把卡板13固定在固定台9上,固定完成之后,使液压缸8升高,使打磨件处在三个打磨盘之间,三个打磨盘在电机3的作用下同时进行打磨工作,能够对物件多方位打磨,提高了打磨的效率,打磨的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对大气有污染,对人的呼吸道伤害很大,本打磨设备在风机16的作用下,通过吸尘罩14和吸尘管15把粉尘吸入到除尘箱17内,除尘箱17内注入有清水,能够有效的除去粉尘,避免空气受到污染,具有保护环境的作用,且保护了工作人员的身体,具有很大的实用性。

本实用新型在结构上设计简单合理,使用起来操作方便快捷,实用性很高,本设备进行工作时,首先把打磨件固定在固定台上,把打磨件放置在两个卡板之间,通过滑槽移动卡板,使卡板夹紧打磨件,并用上固定块把卡板固定在固定台上,固定完成之后,使液压缸升高,使打磨件处在三个打磨盘之间,三个打磨盘在电机的作用下同时进行打磨工作,能够对物件多方位打磨,提高了打磨的效率,打磨的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对大气有污染,对人的呼吸道伤害很大,本打磨设备在风机的作用下,通过吸尘罩和吸尘管把粉尘吸入到除尘箱内,除尘箱内注入有清水,能够有效的除去粉尘,避免空气受到污染,具有保护环境的作用,且保护了工作人员的身体,具有很大的实用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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