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形成包含芯和与所述芯相邻的包覆的玻璃制品,所述芯包括芯玻璃组成,所述包覆包括不同于所述芯玻璃组成的包覆玻璃组成;
其中,所述包覆玻璃组成在试剂中的降解速率大于所述芯玻璃组成在所述试剂中的降解速率;
其中,所述包覆玻璃组成包括约为50x 10-7/℃至95x 10-7/℃的热膨胀系数(CTE)以及至少约50kP的液相线粘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覆玻璃组成包含:约45-60摩尔%的SiO2和约8-19摩尔%的Al2O3;所述包覆玻璃组成基本不含As和Cd;以及所述包覆玻璃组成在所述试剂中的降解速率至少是所述芯玻璃组成在所述试剂中的降解速率的10倍。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通过使得所述玻璃制品与所述试剂接触,去除至少一部分的所述包覆。
4.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制品包括层叠玻璃片,所述包覆包括第一包覆层和第二包覆层,以及所述芯包括芯层,其布置在所述第一包覆层和所述第二包覆层之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芯层包括内芯层、第一外芯层和第二外芯层,所述第一外芯层布置在所述第一包覆层和所述内芯层之间,所述第二外芯层布置在所述第二包覆层和所述内芯层之间,以及其中,所述第一外芯层和所述第二外芯层分别包括所述芯玻璃组成。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包覆层、所述第一外芯层、所述第二包覆层和所述第二外芯层分别包括低于所述内芯层的CTE。
7.如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相比于分别是所述第一外芯层和所述第二外芯层的情况,所述第一包覆层和所述第二包覆层分别包括在所述试剂中更高的降解速率。
8.如权利要求4-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形成所述玻璃层叠体包括使得所述芯层分别与所述第一包覆层和所述第二包覆层在熔合拉制设备上接触。
9.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使得所述玻璃制品的所述包覆与成形表面接触,之后通过使得所述玻璃制品接触所述试剂,来去除至少一部分的所述包覆。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去除至少一部分的所述包覆包括分别去除至少一部分的第一包覆层和第二包覆层,从而分别将至少一部分的第一外芯层和第二外芯层暴露出来。
11.如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基于所述成形表面的表面状态,来确定包覆厚度或者芯-包覆粘度比中的至少一种。
12.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去除基本上整个包覆,从而将所述芯的表面暴露出来。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通过使得所述芯的暴露表面与所述试剂接触,去除至少一部分的所述芯。
14.如权利要求9-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在去除了至少一部分的所述包覆之后,使得所述玻璃制品经受离子交换过程。
15.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引起所述芯与所述包覆之间的离子交换。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引起所述芯与所述包覆之间的离子交换包括加热所述玻璃制品。
17.一种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将层叠玻璃片的外表面与玻璃加工单元接触,所述层叠玻璃片包括布置在第一包覆层和第二包覆层之间的芯层,所述第一包覆层和所述第二包覆层独立地包含约45-60摩尔%的SiO2以及约8-19摩尔%Al2O3,所述第一包覆层和所述第二包覆层基本不含As和Cd;以及
使得所述第一包覆层和所述第二包覆层与试剂接触,从而至少部分去除所述第一包覆层和所述第二包覆层,所述第一包覆层和所述第二包覆层在所述试剂中的降解速率与所述芯层在所述试剂中的降解速率之比分别至少为10。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试剂基本不含HF。
19.如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加工单元包括成形单元,以及使得所述层叠玻璃片接触所述玻璃加工单元包括用所述成形单元的成形表面啮合住所述层叠玻璃片,从而形成模制玻璃制品,所述模制玻璃制品包括与所述成形表面互补的形状。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得所述第一包覆层和所述第二包覆层与所述试剂接触包括从所述模制玻璃制品去除所述第一包覆层和所述第二包覆层。
21.如权利要求17-2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芯层包括内芯层、第一外芯层和第二外芯层,所述第一外芯层布置在所述第一包覆层和所述内芯层之间,所述第二外芯层布置在所述第二包覆层和所述内芯层之间。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外芯层和所述第二外芯层分别包括低于所述内芯层的CTE。
23.一种玻璃制品,所述玻璃制品包括:
包括芯玻璃组成的芯;以及
与所述芯相邻且包括包覆玻璃组成的包覆,所述包覆玻璃组成包含约45-60摩尔%的SiO2,约8-19摩尔%的Al2O3,约为50x 10-7/℃至95x 10-7/℃的热膨胀系数(CTE),以及至少约50kP的液相线粘度;
其中,所述包覆玻璃组成在试剂中的降解速率大于所述芯玻璃组成在所述试剂中的降解速率。
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覆玻璃组成基本不含As和Cd,以及所述包覆玻璃组成在所述试剂中的降解速率与所述芯玻璃组成在所述试剂中的降解速率之比至少约为10。
25.如权利要求23或24所述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覆玻璃组成的CTE小于所述芯玻璃组成的CTE。
26.如权利要求23-25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覆玻璃组成的应变温度小于所述芯玻璃组成的应变温度。
27.如权利要求23-26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覆玻璃组成包含约13-19摩尔%的Al2O3,约5-23摩尔%的B2O3,以及约3-21摩尔%的Na2O。
28.如权利要求23-27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试剂包括50体积%的HCl水性溶液,以及以在60℃的超声浴中接触所述试剂持续30分钟之后百分比重量损失而言,所述包覆玻璃组成在所述试剂中的降解速率约为0.9-29%。
29.如权利要求23-28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覆包括第一包覆层和第二包覆层,以及所述芯包括芯层,其布置在所述第一包覆层和所述第二包覆层之间。
30.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芯层包括内芯层、第一外芯层和第二外芯层,所述第一外芯层布置在所述第一包覆层和所述内芯层之间,所述第二外芯层布置在所述第二包覆层和所述内芯层之间,以及其中,所述第一外芯层和所述第二外芯层分别包括所述芯玻璃组成。
31.如权利要求29或30所述的玻璃制品,所述玻璃制品还包括约为0.05-3mm的厚度,其中,所述芯层的厚度与所述第一包覆层和所述第二包覆层的总厚度之比至少约为1。
32.如权利要求23-31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使得所述玻璃制品与所述试剂接触约为0.1-10小时导致从所述芯至少部分去除所述包覆并将所述芯的外表面暴露出来。
33.一种显示器,其包括覆盖玻璃,所述覆盖玻璃是根据权利要求1-22中任一项所述方法形成的,或者所述覆盖玻璃包括如权利要求23-31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制品。
34.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覆盖玻璃包括集成覆盖玻璃和滤色器或者集成触摸覆盖玻璃。
35.一种汽车玻璃窗,其是根据权利要求1-22中任一项所述方法形成的,或者其包括如权利要求23-31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制品。
36.一种建筑面板,其是根据权利要求1-22中任一项所述方法形成的,或者其包括如权利要求23-31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