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尿素的生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40361发布日期:2018-06-19 21:55阅读:21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尿素生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能够添加不同形态添加剂的一种新型尿素的生产装置。



背景技术:

尿素是我国氮肥的主要品种,占氮肥消耗总量的65%,但尿素活性高,施入土壤后可以通过氨挥发、反硝化等途径损失,氮肥的利用率仅为35%左右;通常情况下是通过向肥料中添加硝化抑制剂、肥料包膜等措施提高尿素的利用率,但传统的添加装置结构复杂、工艺繁琐,且只能添加一种形态的添加剂,即粉末状或液相添加剂,其产品氮的利用率低,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的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易操作、能够添加不同状态的添加剂、其产品能够添加多种添加剂,在满足农作物对不同营养物需求的同时提高氮利用率的新型尿素的生产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包括造粒转鼓机,所述造粒转鼓机的进口包括粉状添加剂进口、液体添加剂进口和尿素溶液进口,粉状添加剂进口通过喷吹装置和第一计量泵与粉体添加剂储槽相连,液相添加剂进口通过第二计量泵与液体添加剂储槽相连,尿素溶液进口通过尿素溶液泵与尿素溶液槽相连,造粒转鼓机的出口与筛分装置相连,筛分装置的筛上物通道通过粉碎装置与造粒转鼓机的返料口相连,筛分装置的筛下物通道通过管道与造粒转鼓机的返料口相连,筛分装置的筛中物通道与尿素包装装置相连。

优选地,所述粉状添加剂进口与喷吹装置之间设有第一阀门。

优选地,所述液相添加剂进口与第二计量泵之间设有第二阀门。

优选地,所述尿素溶液进口与尿素溶液泵之间设有第三阀门。

优选地,所述粉状添加剂进口设置在液体添加剂进口的上部,液体添加剂进口设置在尿素溶液进口的上部。

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易操作、能够添加不同状态的添加剂、其产品能够添加多种添加剂,在满足农作物对不同营养物需求的同时提高氮利用率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在各图中相同的标号表示相同的部件。为使图面简洁,各图中只示意性地表示出了与实用新型相关的部分,它们并不代表其作为产品的实际结构。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新型尿素的生产装置,包括造粒转鼓机11,所述造粒转鼓机11的进口包括粉状添加剂进口、液体添加剂进口和尿素溶液进口,粉状添加剂进口通过喷吹装置3和第一计量泵2与粉体添加剂储槽1相连,液相添加剂进口通过第二计量泵6与液体添加剂储槽5相连,尿素溶液进口通过尿素溶液泵9与尿素溶液槽8相连,造粒转鼓机11的出口与筛分装置12相连,筛分装置12的筛上物通道通过粉碎装置13与造粒转鼓机11的返料口相连,筛分装置12的筛下物通道通过管道与造粒转鼓机11的返料口相连,筛分装置12的筛中物通道与尿素包装装置14相连。所述粉状添加剂进口与喷吹装置3之间设有第一阀门4。所述液相添加剂进口与第二计量泵6之间设有第二阀门7。所述尿素溶液进口与尿素溶液泵9之间设有第三阀门10。所述粉状添加剂进口设置在液体添加剂进口的上部,液体添加剂进口设置在尿素溶液进口的上部。

使用本实用新型时,粉体添加剂储槽1内添加粉体添加剂,液体添加剂储槽 5内添加液体添加剂,尿素溶液槽8内的尿素溶液通过尿素溶液泵9进入造粒转鼓机11中的尿素溶液进口,粉体添加剂通过第一计量泵2、喷吹装置3进入造粒转鼓机11中的粉状添加剂进口,液体添加剂通过第二计量泵6进入造粒转鼓机11中的液体添加剂进口,所述粉状添加剂进口设置在液体添加剂进口的上部,液体添加剂进口设置在尿素溶液进口的上部;上述三种物料经过造粒转鼓机11 进行旋转造粒,肥料通过造粒工序后进入筛分装置12进行筛分,筛分过程中粒径较大的尿素颗粒通过筛分装置12的筛上物通道进入到粉碎装置13中,粉碎后通过进入造粒转鼓机11的返料口进入到造粒转鼓机11内重新造粒,筛分过程中粒径较小的尿素颗粒通过筛分装置12的筛下物通道、造粒转鼓机11的返料口进入到造粒转鼓机11内重新造粒,筛分过程中粒径合适的颗粒通过筛分装置12 的筛中物通道进入尿素包装装置14内进行包装,外售。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实用新型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式或变更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等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一体地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也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上文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实用新型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式、变更和改造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