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工业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水泥添加剂。
背景技术:
添加剂包括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混凝土添加剂、机油添加剂等多种化工类添加剂,当前国际上的规定可以分为两大体系,一种是将允许使用的助剂“穷举”列出的“许可名单”,另一种是列出禁用助剂的“禁用名单”。经过多年实践之后,“禁用名单”被发现存在着一个很大的缺陷:缺少对新物质的约束力。当一种新物质出现时,因为它不在现有的“禁用名单”之列,因此可以随便应用于食品包装材料当中,法规无法管理,因此原来制定“禁用名单”的日本和韩国纷纷转向“许可名单”制度,欧美和中国都采用“许可名单”制度。2003版<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共有65种添加剂量许可名单内。
目前市场上存在的添加剂大多存在成本偏高、效果不显著、不环保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的添加剂成本高、制备复杂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水泥添加剂。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水泥添加剂,包括龙骨花叶12~25份、白矾2~4份、钛粉2~4份、镁粉2~5份、锰粉2~4份,该添加剂材料成本低,制备简单,直接加入水泥可增加水泥标号。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添加剂材料成本低,制备简单,直接加入水泥可增加水泥标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一种水泥添加剂,以重量份数计数,龙骨花叶15份、白矾2份、钛粉4份、镁粉3份、锰粉2份。
实施例2
一种水泥添加剂,以重量份数计数,龙骨花叶16份、白矾3份、钛粉3份、镁粉4份、锰粉3份。
实施例3
一种水泥添加剂,以重量份数计数,龙骨花叶17份、白矾4份、钛粉3份、镁粉4份、锰粉3份。
以上对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发明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发明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发明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发明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