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艾莎康唑的制备方法,具体涉及的是一种艾沙康唑中间体的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艾沙康唑(isavuconazole),分子式为c22h17f2n5os。在医药领域中,艾沙康唑通常制成艾沙康唑注射液、艾沙康唑胶囊,其属于唑类抗真菌药药物,靶向作用于真菌的细胞壁,其用于治疗侵袭性曲霉菌病和侵袭性毛霉菌病成人患者。
艾沙康唑的制备通常是通过制备出中间体,再采用中间体进行化学合成制成产物。
对比文件cn201510445220.x公开了一种艾沙康唑中间体的制备方法,包括:(1)使2-氯烟酸与溶解在甲胺溶液中的甲胺反应生成2-甲胺基-3-吡啶甲酸,所述甲胺溶液为甲胺溶解在水,甲醇或二者的混合物中形成,其中使反应在碱存在下进行,控制反应温度为80-90℃,反应时间为2~5天;(2)使所述2-甲胺基-3-吡啶甲酸在溶剂中和硼氢化钠/路易斯酸还原剂存在下还原为所述2-甲胺基-3-吡啶甲醇。
采用该方式导致操作繁琐,制备时间较长,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操作繁琐、制备时间较长、成本较高的问题;提供解决上述问题的一种艾沙康唑中间体的制备方法。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艾沙康唑中间体的制备方法,包括:
(1)将甲胺溶解在水中制成甲胺水溶液,然后加入naoh溶液,加热至50~60℃获得溶液一;
(2)将温度达到50~60℃的溶液一和2-氯烟酸同时加入到反应釜中,升温至80~90℃,控制压力为1~1.5mpa,反应生成溶液二,溶液二经过冷却旋干后制成成品一;
(3)在室温下的硼氢化钠溶液中加入成品一,加入过程中不断的搅拌,待气泡停止后,冷却到0~5℃,然后分批加入无水氯化铁,控制温度不超过30℃,加毕,逐渐升温至回流,直至反应结束,获得2-甲胺基-3-吡啶甲醇。
进一步,所述硼氢化钠溶液的制备过程为:将硼氢化钠加入到乙二醇二甲醚中制成。
进一步,所述硼氢化钠溶液中硼氢化钠的终浓度为0.1~0.2g/ml。
进一步,所述甲胺水溶液的质量浓度为30~40%,加入的naoh溶液的质量浓度为20~30%;加入的体积比为2︰1。
进一步,所述2-氯烟酸的加入量为溶液一质量的5~10%。
进一步,所述硼氢化钠溶液与溶液二的质量比为15~18︰1;无水氯化铁为硼氢化钠质量的1.2~1.4倍。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及有益效果:
本发明操作简便、收率高,且反应时间极大地缩短,效果十分显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但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实施例1
一种艾沙康唑中间体的制备方法,包括:
(1)将50g甲胺溶解在100g水中制成质量浓度为33.33%的甲胺水溶液,然后加入质量浓度为20%的naoh溶液,2质量份的甲胺水溶液中加入1质量份naoh溶液,然后加热至50~60℃获得溶液一,此时该溶液一中包括有100g的甲胺,360g的水,40g的naoh。
(2)将500g温度达到50~60℃的溶液一和40g的2-氯烟酸同时加入到反应釜中,升温至80~90℃,控制压力为1~1.5mpa,反应生成溶液二,过滤,旋干得到成品一;此时的反应时间仅仅只需要12~24h。本实施例中采用温度为85℃,压力为1.3mpa,完全反应的反应时间缩短到14h。
(3)在室温下终浓度为0.1g/ml的硼氢化钠溶液中逐渐加入成品一,硼氢化钠溶液的量为1000ml,加入成品一的量为90g,加入过程中不断搅拌待气泡停止后,冷却到0~5℃,然后分批加入无水氯化铁120g,控制温度不超过30℃,加毕,逐渐升温至回流,直至反应结束。
对上述成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成品的收率达到了82%,效果十分显著,时间可缩短至24h以内,工艺时间更短。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本实施例中个步骤的反应参数不同,具体设置如下:
(1)将50g甲胺溶解在100g水中制成质量浓度为33.33%的甲胺水溶液,然后加入质量浓度为20%的naoh溶液,2质量份的甲胺水溶液中加入1质量份naoh溶液,然后加热至50~60℃获得溶液一,此时该溶液一中包括有100g的甲胺,360g的水,40g的naoh。
(2)将500g温度达到50~60℃的溶液一和40g的2-氯烟酸同时加入到反应釜中,升温至90℃,控制压力为0.7mpa,反应生成溶液二,过滤,旋干得到成品一;此时的反应时间需要31h。
(3)在室温下终浓度为0.1g/ml的硼氢化钠溶液中逐渐加入成品一,硼氢化钠溶液的量为1000ml,加入成品一的量为90g,加入过程中不断搅拌待气泡停止后,冷却到0~5℃,然后分批加入无水氯化铁120g,控制温度不超过30℃,加毕,逐渐升温至回流,直至反应结束。
对上述成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成品的收率达到了78%。
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但凡采用本发明的设计原理,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非创造性劳动而作出的变化,均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