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后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77353阅读:30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客车后舱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技术领域,具体讲是一种用于城乡公交的客车后舱。
背景技术
目前,城乡公交车上的有些乘客有会随身携带一些比较大型的或者数量较多的货物,这些货物通常放置在车厢内的过道上。但是,货物放置在过道上会影响乘客上下车时的走动。城乡公交车的发动机有些是后置发动机,有些是前置发动机,因此,当客车采用的是前置发动机时,车尾部分往往由于横置的大梁的限制,车尾空间并不能被利用起来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将客车车尾部分空间充分利用起来,从而使乘客的货物集中存放、不影响过道通畅的客车后舱。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客车后舱,包括车体主架、最后一排座椅架和倒数第二排座椅架,所述的最后一排座椅架和倒数第二排座椅架均位于车体主架的上方并与车体主架固定连接,所述的车体主架中的水平纵梁的尾端位于倒数第二排座椅架的下方,并且在车体主架的尾端设置用于存放货物的储物架,所述的储物架与最后一排座椅架及倒数第二排座椅架之间形成储物后舱。所述的储物架包括至少两根竖直架、至少两根短水平架和两根长水平架,所述每根竖直架的一端与车体主架尾端的横梁焊接,另一端与其中一根长水平架焊接,所述每根短水平架的一端与其中一根长水平架焊接,另一端与另外一根长水平架焊接。所述的竖直架为两根,短水平架为两根。采用以上结构后,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由于在发动机前置的情况下,将车体主架中的水平纵梁尾部截短,从而将最后一排座椅架下方的空间空出来,与储物架形成一个储物后舱,可以方便集中存放乘客随身携带的一些比较大型的或者数量较多的货物,使车厢内的过道畅通。

图I是本实用新型客车后舱的侧视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I中A向的结构示意图。图3是图I中B向的结构示意图。其中1、最后一排座椅架;2、倒数第二排座椅架;3、横梁;4、水平纵梁;5、长水平梁;6、竖直梁;7、短水平梁;8、储物后舱。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由图I 图3所示的本实用新型客车后舱的结构示意图可知,它包括车体主架、最后一排座椅架I和倒数第二排座椅架2,所述的最后一排座椅架I和倒数第二排座椅架2均位于车体主架的上方并与车体主架固定连接。所述的车体主架中的水平纵梁4的尾端位于倒数第二排座椅架2的下方,并且在车体主架的尾端设置用于存放货物的储物架,所述的储物架与最后一排座椅架I及倒数第二排座椅架2之间形成储物后舱8。所述的储物架包括至少两根竖直架6、至少两根短水平架7和两根长水平架5,所述每根竖直架6的一端与车体主架尾端的横梁3焊接,另一端与其中一根长水平架5焊接,所述每根短水平架7的一端与其中一根长水平架5焊接,另一端与另外一根长水平架5焊接。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竖直架6为两根,短水平架7为四根。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上所述的结构,其中竖直架6和短水平架7的数量也可以是其他数量,以上变化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客车后舱,包括车体主架、最后一排座椅架(I)和倒数第二排座椅架(2),所述的最后一排座椅架(I)和倒数第二排座椅架(2)均位于车体主架的上方并与车体主架固定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体主架中的水平纵梁(4)的尾端位于倒数第二排座椅架(2)的下方,并且在车体主架的尾端设置用于存放货物的储物架,所述的储物架与最后一排座椅架(I)及倒数第二排座椅架(2 )之间形成储物后舱(8 )。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客车后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储物架包括至少两根竖直架(6 )、至少两根短水平架(7 )和两根长水平架(5 ),所述每根竖直架(6 )的一端与车体主架尾端的横梁(3)焊接,另一端与其中一根长水平架(5)焊接,所述每根短水平架(7)的一端与其中一根长水平架(5)焊接,另一端与另外一根长水平架(5)焊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客车后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竖直架(6)为两根,短水平架(7)为四根。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了一种客车后舱,包括车体主架、最后一排座椅架(1)和倒数第二排座椅架(2),所述的最后一排座椅架(1)和倒数第二排座椅架(2)均位于车体主架的上方并与车体主架固定连接,所述的车体主架中的水平纵梁(4)的尾端位于倒数第二排座椅架(2)的下方,并且在车体主架的尾端设置用于存放货物的储物架,所述的储物架与最后一排座椅架(1)及倒数第二排座椅架(2)之间形成储物后舱(8)。采用这种结构后,由于在发动机前置的情况下,将车体主架中的水平纵梁尾部截短,从而在客车尾部形成一个储物后舱,可以方便集中存放乘客随身携带的一些比较大型的或者数量较多的货物,使车厢内的过道畅通。
文档编号B60R5/04GK202686161SQ201220381980
公开日2013年1月23日 申请日期2012年8月2日 优先权日2012年8月2日
发明者黄满堂, 张同斌, 胡远敏, 田会臻 申请人:宁波吉江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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