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消后吊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47244阅读:26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后消后吊耳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零配件技术领域,具体讲是一种用于汽车排气管的后消后吊耳。
背景技术
后消后吊耳是一种安装于汽车底盘下部后端的排气管吊耳,用于悬挂汽车排气管,减少排气管本身产生的震动和噪音,同时降低排气管对车内带来的震动。现有一种后消后吊耳,上述后消后吊耳设有3个安装孔,且安装孔呈三角形布置,具有较好的稳定性,但其任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上述的后消后吊耳本体的外形为等腰三角形,经客户反映,上述后消后吊耳在气温100°的环境下,工装测试5万次后断裂,达不到客户的要求。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不容易断裂的的后消后吊耳。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后消后吊耳,它包括吊耳本体,所述吊耳本体上部设有二个用于与汽车车架连接的第一连接通孔,所述吊耳本体下端设有一个用于与排气管连接的第二连接通孔,所述第一连接通孔与两个第二连接通孔呈倒三角形分布,所述吊耳本体中部设有用于减震的第三通孔,所述吊耳本体下端为圆弧结构。采用上述结构,本实用新型所具有的优点是:所述吊耳本体下端为圆弧结构,避免了三角形结构的吊耳本体在工作时因应力集中而导致断裂的问题,具有较好的缓冲、减震的作用,不容易断裂,经客户反映,采用圆弧结构的后消后吊耳在气温100°的环境下,工装测试1 0万次不断裂,满足客户的需要。作为优选,所述吊耳本体为弹性体,使得吊耳本体具有较好的减震和减少噪音的效果,所述弹性体为橡胶材料EPDM,本身具有较好的橡胶硬度,使得吊耳本体不容易断裂,同时减震效果较好。作为优选,所述第三通孔为“W”型结构,使得吊耳本体结构比较坚固,且具有较好的减震效果。作为优选,所述第二连接通孔位于第三通孔的正下方,使得后消后吊耳在工作时受力均衡,不容易变形或断裂,进一步起到了减震的作用。

图1为本实用新型后消后吊耳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中A-A方向的剖视图。如图所示:1-吊耳本体,2-第一连接通孔,3-第二连接通孔,4-第三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0012]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如图1,图2所示,一种后消后吊耳,它包括吊耳本体1,所述吊耳本体I上部设有二个用于与汽车车架连接的第一连接通孔2,所述吊耳本体I下端设有一个用于与排气管连接的第二连接通孔3,所述第一连接通孔2与两个第二连接通孔3呈倒三角形分布,所述吊耳本体I中部设有用于减震的第三通孔4,所述吊耳本体I下端为圆弧结构。所述吊耳本体I下端为圆弧结构,避免了三角形结构的吊耳本体I在工作时因应力集中而导致断裂的问题,具有较好的缓冲、减震的作用,不容易断裂,经客户反映,采用圆弧结构的吊耳在气温100°的环境下,工装测试10万次不断裂,满足客户的需要。所述吊耳本体I为弹性体,使得吊耳本体I具有较好的减震和减少噪音的效果,所述弹性体为橡胶材料EPDM,本身具有较好的橡胶硬度,使得吊耳本体I不容易断裂,同时减震效果较好。所述第三通孔4为“W”型结构,使得吊耳结构比较坚固,且具有较好的减震效果;所述第二连接通孔3位于第三通孔4的正下方,使得吊耳本体I在工作时受力均衡,不容易变形或断裂,进一步起到了减震的作用。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 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后消后吊耳,它包括吊耳本体(1),所述吊耳本体(1)上部设有二个用于与汽车车架连接的第一连接通孔(2),所述吊耳本体(1)下端设有一个用于与排气管连接的第二连接通孔(3),所述第一连接通孔(2)与两个第二连接通孔(3)呈倒三角形分布,所述吊耳本体(I)中部设有用于减震的第三通孔(4),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耳本体(I)下端为圆弧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后消后吊耳,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耳本体(I)为弹性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后消后吊耳,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通孔(4)为“W”型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后消后吊耳,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通孔(3)位于第三通孔(4)的正下方。
专利摘要一种后消后吊耳,它包括吊耳本体(1),所述吊耳本体(1)上部设有二个用于与汽车车架连接的第一连接通孔(2),所述吊耳本体(1)下端设有一个用于与排气管连接的第二连接通孔(3),所述第一连接通孔(2)与两个第二连接通孔(3)呈倒三角形分布,所述吊耳本体(1)中部设有用于减震的第三通孔(4),所述吊耳本体(1)下端为圆弧结构。
文档编号B60K13/04GK203110916SQ20132016289
公开日2013年8月7日 申请日期2013年4月3日 优先权日2013年4月3日
发明者邬海益 申请人:宁波千汇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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